本土化教育建立國家認同:《台灣健檢書》選摘(2)

2016-09-2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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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慶日!(美聯社)

新加坡國慶日!(美聯社)

本土化是李光耀非常重要的政策。他採取的是全面本土化,就是以新加坡的國家認同作為教育主軸,歷史跟語文都要以新加坡本地為主─上歷史課,一定要上新加坡的歷史,語文教材原則上以新加坡本地作家寫的文章為主,他認為必須這樣做,讓大家跟這個地方共存共榮,不然這個國家根本無從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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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李光耀承認新加坡在地理上是馬來亞的一部分,後來獨立成國家是因為政治的因素,所以沒有所謂的「新加坡華人」,或「新加坡馬來人」,或「新加坡印度人」,而是說大家都是新加坡人;這就跟台北是台灣的一部分,所有台北人都是台灣人的概念是一樣的。新加坡會被逐出馬來西亞,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李光耀當時認為馬來西亞是「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他自認為是馬來西亞人,新加坡的所有人也都是馬來西亞人;可是馬來西亞國父東姑.阿布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 1903-1990)認為,馬來西亞應該是馬來人的馬來西亞,所以就把李光耀跟新加坡逐出去;有學者認為,如果新加坡繼續作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李光耀很可能會當選馬來西亞總理,而這是東姑不願意看到的。

新加坡獨立之後,李光耀在各方面其實是採取「去中國化」的政策,絕對不能讓大家覺得這個地方是一個中國人的社會。新加坡的開國元勳拉惹勒南(Sinnathamby Rajaratnam),他是人民行動黨的三個創黨人之一,在一九六五年的時候就確立新加坡的種族策略是:第一,一定要消除新加坡華族強調的中華特質,以避免其他種族和鄰國視新加坡為中國海外勢力的延伸;第二,認定馬來族就是原住民,賦予馬來族原住民的身分,尊重馬來族的生存地位;第三,在憲法之前各族地位一律平等,確立新加坡為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和多元語言的國家;第四,透過經濟的蓬勃發展與成長,讓各族均蒙受其利;第五、行政、司法和官僚體系都應顧及種族的敏感性,不論種族背景,唯才晉用。另外,不以種族作為政黨的標準―在馬來西亞,原是以種族區分政黨,馬來人的政黨叫作巫統,華人組織了另外一個政黨叫作馬華公會,印度人有馬來人國大黨,但是李光耀認為這樣不行,所以要求新加坡不得以種族作為申請政黨的標準。

一九八九年,新加坡政府要求所有的組屋─新加坡公營的住宅,要採取種族比例分配,也就是新加坡不容許有像台灣的眷村或竹籬笆這樣的東西存在,不可以有單一種族聚集的情況出現。所以,新加坡政府依照人口比例規定每一棟公寓跟新社區的華族,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八十七%,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八十四%;馬來族,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二十五%,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二十二%;印度人跟其他種族的人,每一棟公寓不得超過十三%,每一個社區不得超過十%。組屋基本上是新加坡政府的公地,所以可以做這樣的限制。當然,在民主國家看來,這種規定匪夷所思,因為人民應該有居住的自由,但是李光耀認為,絕不允許形成單一種族聚集的區域,所以做了這樣的規定。

新加坡達士嶺組屋。
新加坡達士嶺組屋。

新加坡憲法裡面承認國內有四大族群。新加坡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除立法機關另有規定外,議會中的一切辯論和討論均得以馬來語、英語、華語或印度坦米爾語等語言進行之。」明定四種語文―英語、華語、馬來語、坦米爾語為四種官方語文,政府的公報、官署的施為、大眾媒體的廣播,一概使用四種語文,但是規定以馬來語為正式的國語,因為新加坡是馬來亞的一部分,這是一個很核心的概念,原則上,國家的語言就是以那個土地上的主要語言為主,這是近代國家的基本常識。新加坡憲法也規定,沒有任何人可以被禁止使用、教授跟學習任何語言,也不禁止政府保護或維繫其他族群語言的權益―就是不可以禁說其他語言。

中華民國就不一樣,長期以來是單一民族跟單一語言的制度,在一九九○年代之前,原則上所有法律並不特別承認原住民族有特殊的語言或居住地位,嚴格來講就是同化政策。標準語言就是普遍使用的普通話,或稱北京話,所有的官方公文書也只有一種語言。在這種制度下,以前原住民必須改用漢名,到一九八○年代末期開始有原住民「還我語言、還我族名」的運動之後,才透過一系列的修法,保障原住民恢復使用自己的名字。所以,以前爭取言論自由,是包括爭取這些權益的。

國民服役制度促進國家意識的形成

新加坡一直允許反對黨成立。從新加坡自治邦時代一直到現在,新加坡的反對黨參與選舉的,從來沒有少於八個,而且在一九七○年代的選舉,普遍得票都可以超過二十%。最近一次選舉,行動黨得票率是六十二%,反對黨是三十八%,只是因為選區制度讓反對黨很難得到多數席次,無法反映選票比例,但如果以反對黨得票率作為民主化指標的話,它在東南亞排名算是蠻前面的。而且,新加坡的反對黨扮演重要的角色,每次選舉都會參選,也都會提出許多重要的政策來攻擊行動黨。新加坡對政治反對者沒有死刑,也沒有採取過戒嚴。

習近平檢閱新加坡儀仗隊。(美聯社)
習近平訪星,檢閱新加坡儀仗隊。(美聯社)

軍事政策上,李光耀雖然是律師出身,但是他非常重視軍事,認為這是新加坡生存的關鍵,而且是形成新加坡人國家意識最有效的途徑。一九七○年實施徵兵法之後,全國的男性都要到部隊當兵,包括歸化入籍者;大家在軍中呼同樣的口號,接受保衛新加坡的訓練,促進國家意識的形成。此外,軍官跟士官原則上都從優秀的士兵選拔晉升,平常不維持龐大的軍官體系。這個制度也是李光耀到以色列取經的,一方面可以鼓勵大家當兵的士氣,也不會讓軍人形成一個特殊的職業群體。新加坡實施徵兵制之後,很快就發現不需要這麼多軍人,所以有一部分人進入新加坡武裝部隊,一部分進入民防部隊、消防部隊跟警察部隊。他們沒有普遍實施的非武裝社會役制度,認為這對軍隊士氣可能會是大的打擊。

新加坡的所有軍事體系,包括軍隊的準則、軍階的劃分,都是英國式的,但軍事概念卻全盤引入以色列的制度,以色列重視地面部隊,所以新加坡最強的也是陸軍,強調機動作戰、裝甲作戰。它的陸軍雖然只有五萬左右,但是裝甲車相當多。

新加坡盡可能分散武器採購來源,因為李光耀自始就堅持「除非必要,避免只跟美國採購武器」,所以建國之後,一開始武器是來自英國、以色列跟法國三個國家,到現在,除了從歐洲引進武器裝備之外,就是自己製造。新加坡是個城市國家,但是李光耀認為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與經濟、工業的發展,非常強調武器自製,包括裝甲車、步兵戰鬥車、大砲、機關槍跟步槍。還從法國購買設計圖在新加坡建造拉法葉級巡防艦,作為海軍主力戰艦;從瑞典購買設計圖建造潛艇,不過都加入符合新加坡本身條件的修改。他認為這些事情都只有怎麼做,而沒有要不要做的問題。新加坡後來跟美國購買戰鬥機,因為歐洲已經不太製造,每年也選派飛行員到美國受訓,參加對抗演習,而且空軍也多次參加美國的作戰行動。目前新加坡有九架空中加油機,雖然以它的國土面積,完全不可能用到,但是新加坡認為這是跟其他國家進行軍事合作時,要讓其他國家認為它有合作本錢所必須具備的;對於新加坡來講,這不只是有形的軍事價值,還包括國際地位的提升。

新加坡很重視軍人的培養。李光耀認為軍人掌握這麼重要的裝備,肩負保衛國家的重任,所以第一,一定要讓最優秀的人去領導軍隊,人才要跟國際接軌。第二,武器一定要盡可能自己製造,所以優秀的軍人,在大學階段就栽培他們到國外的頂尖大學去學習頂尖的學術。但是在中華民國,人才主要是自己在國內培養,武器裝備卻是盡量外購,這是完全不同的思維。關於怎麼經營國家,兩者的差異實在是蠻大的。

李光耀、李顯龍、新加坡
做為李光耀的家族成員,不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圖為李顯龍/美聯社)

與國家共存共榮

我個人認為,固然李光耀本人承認新加坡的制度並不完全符合現代西方的民主思想,但是他對所有制度跟基本觀念的建立和設計,完全源自於他不認為新加坡是外來政權;他所建立的政府、建立的國家,是本土政權,所以不需要擔心把國家資源用來訓練不同種族的菁英會影響統治。但是在一些外來政權統治的地區,不管是軍事的訓練,或是菁英的培育,就會有分別,因為它不能把權力交給多數人,這樣會動搖它的統治基礎。所以新加坡被英國統治兩百多年,軍隊人數一直很少,因為英國不讓(至少是不鼓勵)本土的人去當兵。我認為新加坡之所以進步,是因為它始終是本土政權,所以國家資源都放到本土的人身上,而不是在維持它統治的神話,或者是國家以外的人或土地的利益訴求。

以前曾經有人問我,為什麼新加坡這麼小還強調軍火要自製?因為軍火自製,本土的工業會被帶起來。可是有些地區為什麼不強調國防自製?因為這樣勢必要動員許多本土的人才投入國防工業,這些人才要有一定的水準,才有辦法研發出夠水準的武器,換句話說,不太可能偏重少數種族的人才而得到夠水準的成果,因為人才不見得會只出現在特定種族。因此,某個地區如果強調國防自製,就是抱持著均衡發展所有族群人才的態度,這對於一些要由少數族群控制政權和資源的地區來說,是無法接受的。我認為李光耀之所以要自製武器,除了要保衛國家以外,重點還是在發展國家。

李光耀作為一個領導人,雖然備受批評,可是他的家族成員,不管妻子還是子孫,沒有一個人有外國國籍;身居高位而擁有外國國籍,在新加坡是絕對不被允許的;這也代表他要求大家要與這個國家共存共榮的概念。

作者與新作《台灣健檢書》(玉山社)
作者與新作《台灣健檢書》(玉山社)

*作者為美國芝加哥大學國際關係碩士,澳洲國立新南威爾斯大學社會科學與國際關係系博士。會計師高考及格。長期關注台灣政治、社會、文化及歷史。現任職於台北醫學大學。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台灣健檢書》(玉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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