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1.8兆元的活水還是禍水?

2019-08-17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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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給租稅赦免說要吸引1.8兆資金活水回台投資,但這股活水稍不慎則會成禍水。(郭晉瑋攝)

政府給租稅赦免說要吸引1.8兆資金活水回台投資,但這股活水稍不慎則會成禍水。(郭晉瑋攝)

財政部的資金回流租稅大赦法令在15日上路,財政部預估.同時期望最多可吸引近1.8兆元的資金回流,成為台灣經濟的「活水」;能否成為有助經濟的活水還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千萬別成為社會、經濟的「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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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租稅大赦」法案是「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立法院在7月初正式通過,並在15日上路,財政部為此在五區國稅局成立海外資金匯回單一諮詢窗口,服務有意回台的業者,同時也要在各區國稅局也將召開座談會,向全球台商說明專法優勢。

簡單的說,這個法令訂定的目的就是「為引導境外資金回國投資」,原本匯回要課20%稅率的資金,在法案上路第1年匯回可享優惠稅率8%,第2年是10%優惠,匯回資金若進行實質投資,還可退回一半稅款,即實質稅率4%或5%。依照財政部的估算,實施此專法後2年內,最多可吸引1.78兆元資金回流,最少則是2666億元資金回流,財政部說吸引回流的資金活水,將引導到實質投資。

財政部的理想非常豐富吸引人,但現實可能較「骨感」,如果真能回流1.8兆元,幾乎現在就可肯定,這些資金大部份都不會投入實體投資,增加台灣的民間投資。

如果看主計總處的GDP(國內生產毛額)統計帳的數字,民間固定資本形成增加金額大概接近3兆元左右;以資產財型態來看,資本增加(投資)型態包括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其它營建工程、機器設備、智慧財產等多種項目;既然財政部說回流資金不讓其流入房地產炒房,要引導進實體投資─而一般理解的所謂實體投資是以製造業生產為主。所以其實一年製造業的民間投資金額平均大概在1.2-1.5兆元上下。

因此,可以想見,如果每年正常的1兆多元的投資,都要碰到那麼多的五缺等投資問題,驟然從海外匯回1.8兆元要進入實體投資,等於很短期內全台吸納投資的能量要倍增─支援的工業區土地、水電、勞工人力等等,全都要配合大幅增加,可能嗎?更別提經濟部說因貿易戰吸引台商回流投資成效已破5000億元,這些投資也要一起來搶資源。如果這些回流資金只是取代原有投資金額而非額外增加,坦白說,那意義也不大了,更非原來給予租稅優惠期待的「增加投資」的初衷。

因此,說租稅大赦引資金回流投入實體投資,從頭到尾就是一個晃子、甚至是一個謊言。因為,台灣過去十多年投資不振的原因,是缺乏好的投資機會、投資環境有疑慮等原因,與國內缺資金毫無關係,反而是銀行體系資金過剩,因此減稅引資金回流的意義不大。再者,即使真能引資金回來,盤點一下投資環境與資源也知道,難以消化吸收。

當這股期待中的「活水」無法進入實體投資時,就可能變「禍水」,政府有意無意之間已為這股「禍水」留下空間、安排好出路。依照境外資金專法,雖然法令規定設金融專戶、對用途監管等以防止資金去炒房,但法令也刻意留下一個大漏洞:「外匯存款專戶內存放達 5 年,屆滿 5 年後第 6 年得提取三分之一,第 7 年得再提取三分之一,第 8 年得全部提取。」

這個意思就是資金回流後不想作實體投資、或是找不到適當的投資機會,不要緊,忍耐幾年即可逐年解禁,到第8年就海闊天空、炒股炒房兩相宜,活水馬上變禍水。

馬政府時就曾調降遺贈稅率,理由也是說引導資金回台投資,但國內沒好的投資機會,最後資金全跑去炒房,對經濟與社會造成嚴重傷害。而當年吸引回流的資金大概是1兆元左右;這次如果真如財政部預估引回1.8兆元,又無法在實體投資領域消化這些資金,那台灣就等著再次迎來房市大漲、年輕人更難有立錐之地的惡果。政府應戒之、慎之,至少要防止回流資金變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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