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關得住吸毒者,卻關不住吸毒者所代表的社會問題

2016-08-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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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思考一個不是把用藥者「排除」的社會,而是讓無被害人的用藥行為「除罪化」,透過更人性化的管理讓用藥更安全,而不是讓用藥者在非法下承受用藥風險,甚至鋌而走險?(圖/Eboni@flickr)

有沒有可能思考一個不是把用藥者「排除」的社會,而是讓無被害人的用藥行為「除罪化」,透過更人性化的管理讓用藥更安全,而不是讓用藥者在非法下承受用藥風險,甚至鋌而走險?(圖/Eboni@flickr)

吸毒是一種社會問題, 但是不要將社會問題都牽拖給吸毒者

前一陣子立委顧立雄提出「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的論點,希望施用毒品者在被監禁前,先藉由醫療的處遇介入,改善藥物濫用與成癮的狀況。我們認為,這個提案有助於正面處理藥物成癮問題,是一個好的開始。但是卻引來不少反對意見,其中帶頭批評的就是宅神朱學恆,他認為顧立雄的主張等同於將「毒品除罪化」,不以重刑伺候施用毒品的人根本就是縱虎歸山、讓毒癮犯作惡人間,但顧立雄後來也出面澄清「醫療前置化」並不等同於將毒品除罪化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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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性交易與吸毒兩者的性質不盡相同,但是我們想指出,在台灣社會,這二者行為本身而言,雖然都沒有加害任何人,但是卻同樣被國家機器以「問題化」與「罪罰化」的手段來強行管控。以性交易為例,2001年台北市公娼制度走入歷史後,性交易政策是罰娼不罰嫖,那時性工作者被抓到要拘留3天或罰緩三萬以下,很多付不起罰鍰的性工作者就只能選擇用被關來折抵;2011年《社維法》修法後,地方政府沒有設立合法工作區域,實際上就是娼嫖皆罰,罰鍰最高3萬元,抓一次罰一次,屬於行政法處罰。而針對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則是不管施用任何管制毒品與用量,即便沒有販賣、製造、運輸,都是一律以刑事入罪。不管是賣淫或是吸毒行為,從來都不會因為非法的懲罰而徹底消滅,更遑論解決。

對於吸毒者,朱學恆是把他們當成「犯人」,而顧立雄是當成「病人」,雖然兩者都不是最徹底對治與解決藥物濫用問題、成癮行為的方法,但是在用藥污名還是非常重的台灣,顧立雄企圖帶動從「犯人」到「病人」的政策思維,著實往解決問題的方向推進了一步。然而,最近確定顧立雄將辭去不分區立委職務,出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不知立意良好的「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政策討論,是會被民進黨持續放入議程推動,還是就此胎死腹中?

 

 

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甘岱民攝)
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甘岱民攝)   

吸毒者究竟是犯人還是病人?

不論是藥物上癮或者是性交易,如何界定「問題」會涉及要用什麼方式解決,包含制定什麼的政策、國家資源如何分配等。通常對問題的界定錯誤,就會使用錯誤的解決之道,而導致衍生出更多問題。以藥物上癮來說,國家與社會如何界定問題,也就衍生出如何看待這群「有問題的人」─ 施用管制藥品的人究竟是犯人還是病人?這個論辯早就在許多歐美國家討論「藥品政策」(drug policy) 時就持續進行至今。

以美國來說,自20世紀初,便與後來的聯合國為首,向其他國家輸入「向毒品宣戰」(War on drugs)的政策思維,以零容忍的禁制作為主要行動邏輯,結合警察與司法體系,以嚴抓、入罪、監禁等方法來「解決問題」。導致監禁人口暴增,卻沒有真正解決問題。美國有全世界5%的人口,但美國的監獄卻關了全世界25%的監獄人數,其中高達25%是與毒品相關的犯罪。其中也反映種族不公義,白人用藥者明明是黑人的5倍,但黑人因此入獄的比例卻是白人的10倍

西方輸入的「向毒品宣戰」概念,非常類似在性交易領域,以聯合國跟美國為首所發動的 「反性交易(性剝削)」。不論是反毒或者反娼,我們都得問: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付了什麼代價?又製造了什麼新問題?因此,國際間對長年來「向毒品宣戰」的禁制與監禁方法,近年也出現越來越多反思的聲音─ 承認過去將吸毒者視為罪犯丟進監獄是無效的,並沒有真的有減少吸毒者,反而是懲罰多於幫助─ 而願意務實面對毒品問題。進而重新思考與界定毒品問題,究竟是什麼問題?如何真正解決問題?

印尼總統佐柯威為打擊毒品犯罪,強力祭出死刑。(美聯社)
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針對毒品犯罪強力祭出死刑。(美聯社)

用藥的社會性─人們為什麼需要「吸毒」?

人們為什麼需要「吸毒」?每個吸毒者(或稱「用藥者」)的故事可能都不一樣,但在高度非法與污名的壓力之下,他們難以出現自己真實的經驗。我們認識一位年近60歲的性工作者,因為需要負擔年邁雙親的醫療費用,得靠從娼賣淫來維持家計與開銷(民進黨廢公娼讓很多人只能當私娼,國民黨修法娼嫖皆罰又讓客人不敢上門。兩黨治國無方只會內鬥讓經濟一蹶不振,更多人擠進底層性產業謀生)。在娼嫖皆罰的法令政策下,她需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時時判斷是真客人還是警察釣魚的假客人,即便是真客人還得看是不是酒客,以免帶進執業房後徒增困擾。但是因為靈敏度大不如年輕時,又加上身體狀況導致容易精神不濟,所以需要依靠吸食安非他命來提振精神、維持靈敏度,才能穩住她基本的生存。正是因為貧窮、因為娼嫖皆罰的政策,導致小姐需要戰戰兢兢,因為她知道萬一遇到奧客,司法並不會站在她這邊。

在這個案例裡,我們可以看到人之所以嗑藥的社會成因:藥物的功能是可以幫她提神、維持靈敏度,然而為何需要用藥以提高警覺,卻是因為性交易入罪化帶來的壓力。嗑藥只是表面現象,生存壓力才是真正難以解決的核心問題。很諷刺的,安非他命這種被法令定義的「毒藥」,對這個性工作者來說卻是 「救命藥」, 而且取締風險越高或經濟越不穩定的時候,她也越需要以此來穩住生存,即使長期用藥可能會對她的身體形成負擔或風險。我們要很嚴肅的問:政客名嘴們有沒有甚麼「良藥」可以治的了這種底層人的「貧窮」?或者讓底層性工作者可以合法地安穩工作,不必擔心被取締?如果拿不出什麼更好的解方, 那憑什麼在她並未傷害任何人的前提下,把她用藥自救當成犯罪加以監禁隔離?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要說每個性工作者或吸毒者都是窮人或可憐人,社會要多多體諒他們。而是在於提醒要看到每個吸毒者跟賣淫者背後的故事,但是一旦扣上「罪犯」的大帽子,這樣的理解空間立刻被壓扁。

這個例子發生在台灣,下場只有一種:就是因為賣淫和吸毒,不斷被抓,不斷被關,然而她的生活不會變得更好,甚至因為入獄導致更糟的惡性循環。例如,她入獄後,雙親的醫療費用誰來負擔?等她出獄後,雪上加霜的經濟負擔等著她,更多的高利貸,導致更多對藥物的依賴等。但如果這個例子發生在荷蘭或瑞士等國家,政府提供高純度的藥物,以減少因為雜質併發的心血管疾病,並讓用藥者在安全、乾淨的環境,以及醫療人員的監管下施用,減少可能的相關傷害。同時,社工不會否定她從事的性工作,不會要求她轉業,但是對她所負擔的家庭提供各種社福支持,支持這些用藥者的生活環境變得更好。

這與性交易政策有異曲同工之妙,性交易在台灣,因為娼嫖皆罰,性工作者不受到公權力的保護,遇到白嫖、搶劫經常投訴無門,甚至得面臨自己先被法辦的困境;但如果是在荷蘭這種除罪化的國家(或者台灣過去的公娼制度),因為有公權力保護,不管是在勞動安全或公共衛生上,都相對自主有保障。性交易政策和用藥政策類近的部分是:入罪化造成地下經濟,取締查緝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只是更提高維持地下經濟體系的成本,變相鞏固層層剝削的結構,反而更增加當事人的風險與負擔;但如果是透明管理,公權力以維護當事人為本,反而減少了私部門剝削的可能

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Bjarki S/維基百科)
荷蘭性工作者因為有公權力保護,不管是在勞動安全或公共衛生上,都相對自主有保障。(Bjarki S/維基百科)

朱學恆把用藥者罪犯化,顧立雄把用藥者病人化

很遺憾的是,朱學恆並沒有看到這些表面現象後面的結構問題,他的推論是,將吸毒者除罪化=造成吸毒氾濫=傷人無數。然而這兩個等號都大有問題,比如,在一些研究中,可以合法取得大麻的荷蘭,曾吸食大麻人口比例遠低於禁止使用大麻的美國 ,因為除罪化降低了毒品的禁忌與神祕性,人們反而不會趨之若鶩。同時,就算吸毒者無罪,傷人還是有罪,若吸毒者為缺錢買毒犯下搶劫等罪,仍然得法辦,追究其刑責;但如果沒有,純就吸毒者而言,如上面老小姐的例子,她沒有傷人,為何該被視為罪人? 吸毒與傷人,本來就不是必然的等號。過去陳水扁和馬英九,也曾以「消滅色情」為職志,反娼人士亦經常將性交易除罪化=性交易氾濫=性病無數,我們應該從過去的討論歷程學到,這只是鼓動社會恐慌,無助於理性思考解決問題。

顧立雄主張以醫療對待,比朱學恆視之為犯罪相對 「人道」,他是比朱學恆進步,也看到結構問題,所以沒有用「罪人」看待毒癮犯,但他提出的解方仍是將毒癮犯視為「病人」,以「矯正/戒治」個人行為為前提,但仍然沒有對後面的結構問題提出解方。回頭看看上述老小姐用藥的例子,我們就知道,將她視為「病人」也無法根本解決她的問題,就算在醫院裡一時戒斷用藥,只要原本生存環境不變仍是無濟於事。這有點像過去台北市長陳水扁在廢娼時,婦女團體提出將公娼「輔導轉業」,她們認為性工作者負擔家計是辛苦的,國家不該罰娼,但是根本上還是否定性工作成為一種工作,唯有徹底脫離性工作、強制轉業才是「正道」。而顧立雄的主張雖然不是透過司法體系罪犯化,但也是透過醫療體系將人病理化,跟所謂正常人區分開來,推給監獄和醫院都是再生產污名。這種資源雖然不是全然無用,但恐怕真正能根治的,也不是醫療,因為病因不是來自於這個「個體」,而是來自於我們的「社會」。若病的是社會,需要被治療與改變的不就應該是社會嗎?

小結:毒品除罪化是接近根本問題的第一步

如何看待毒品/用藥/成癮問題的論辯,近年在國際間也有一些反思與轉向:問題的界定從個人的道德缺陷問題,轉為「社會病」;吸毒者也慢慢從罪犯的桎梏鬆動,而被看待為受害者/病人;政策方向則是從「向毒品宣戰」移動到以「公共衛生議題」重新思考;毒品問題的解決方式也從把犯人丟進監獄隔離,到以復健的思維來促進吸毒者的社會心理復原;國家的資源分配也從過往大量投注於警政與司法系統,轉而投注於衛生與社會福利體系。今年三月,國際著名醫學期刊《The Lancet》也出版的一篇報告呼應這些轉向,認為應該用新的政策來轉變過往對待藥物濫用、成癮與控制的取徑,建議小量、非牽涉暴力的毒品使用、持有與少量零售應予以除罪化,同時建置相關立法與政策減少藥品監管所帶來的暴力與歧視,並增加管制的藥品提供管道,以減少過度用藥導致的死亡,且政府應投注資源於用藥者的衛生與社會服務等。

如今,蔡英文信誓旦旦的要「反毒」,朱學恆把用藥者妖魔化,顧立雄把用藥者病人化,但過往的經驗已經證明,蔡英文新政府的毒品政策不能停在只有一味的「反」、「防制」與「掃蕩」,當全世界都在往「終止向毒品宣戰」(End the drug war)的方向移動,台灣卻還要重蹈覆轍嗎?且不管是朱學恆的罪犯化或顧立雄的病理化,他們有一個潛藏的意識形態:不管是犯人或病人,都是認為吸毒者就是個人有問題,是危害社會秩序與乾淨的壞份子,因此要把他們關起來或抓去治療,才能維持秩序與穩定。這跟20年前,「掃黃」也曾經是陳水扁和馬英九的政治正確,政客說要把色情趕出台北市,婦女團體說要拯救性工作者,要求她們轉業,都是以為將色情消滅,這個社會就會更美好,哪裡不一樣?

過去20年間,因為性工作者的現身,才讓我們去思考性工作背後反映的階級問題,而不是把她們當成「妨害社會風化」的代罪羔羊,她們在資源分配不公的環境裡,努力以性工作自立維生,所以我們重新去思考何種「合法管理」的方式更能保障她們的工作權,而不是持續性交易非法,讓她們飽受來自國家和地下經濟的剝削。

我們想像中的性工作者往往悲慘,有沒有想過另一種可能?(圖/截取自Youtube)
「掃黃」也曾經是陳水扁和馬英九的政治正確,政客說要把色情趕出台北市,婦女團體說要拯救性工作者,要求她們轉業,都是以為將色情消滅,這個社會就會更美好。(圖/截取自Youtube)

毒癮也是一樣。毒/藥之所以讓人上癮,放回社會結構裡看,我們也得正視有很大一部分是階級問題,反映勞動處境、工作壓力過大、現代社會的疏離等不合理的生存體制,我們有沒有可能思考一個不是把用藥者「排除」的社會,而是讓無被害人的用藥行為「除罪化」,透過更人性化的管理讓用藥更安全,而不是讓用藥者在非法下承受用藥風險,及藥價高昂甚至必須鋌而走險?我們有沒有可能開始改變,不再將吸毒與成癮視為個人問題,而是公共衛生的社會議題,進而負起責任要求政府改變這個使人依賴毒品、重複街頭監獄旋轉門的社會?

不能像朱學恆把社會問題都「轉嫁」給嗑藥者,或者像顧立雄,只停留在把吸毒者視為病人,要來矯正這些偏差行為,而不去挑戰根本的社會結構。沒錯,賣淫跟吸毒 (如果對待不當) 可能會成為一種潛在的社會問題, 但是不要把所有的社會問題通通推給性工作者跟吸毒者。把社會問題通通外包給吸毒者扛責任,才是最大的問題!真正偏掉爛掉的怎麼會是吸毒者與賣淫者?應該是拿了權力又不負責的政客才對。

現在顧立雄已確定從立委卸任,全面執政的民進黨已有執政的最大優勢,是會接著顧立雄持續帶動「醫療前置化」的社會討論與政策規劃,還是會見風轉舵就此放下?蔡英文一邊要向毒品宣戰,一邊又口口聲聲說要建立社會安全網,何不從吸毒者這群最邊緣、最污名與欠缺資源的人開始?

*作者郭姵妤、蕭怡婷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張榮哲為都市政治與性產業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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