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為抵抗專制,我們放任專制,真沒問題?

2019-07-05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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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表示,放眼香港,回望台灣,我們是否忽略了自己根本也面臨當權者恣意擴權的風險中而渾然不知?。(資料照,美聯社)

作者表示,放眼香港,回望台灣,我們是否忽略了自己根本也面臨當權者恣意擴權的風險中而渾然不知?。(資料照,美聯社)

香港修例爭議滿城風雨,一時之間,聲不聲援香港成了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陣營的識別證,香港問題除了是價值辯證的議題,也是台灣政壇搶佔道德高地的捷徑。了解與關注自然重要不過,香港情勢走向不僅關乎七百多萬港民在一國兩制衝擊的未來、也牽動風起雲湧的兩岸局勢,更是後冷戰時期中美大國角力中的一個熱點。然而,若香港的矛盾衝突成了政客的選票工具,吾人不禁替香港朋友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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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香港問題,不能只是看熱鬧,整日打喊「反送中,撐香港」等激情口號,熱情一過,不流行了,便默默淡出。事實是,緊張局勢沒有衰減,7月1號晚上,抗議群眾衝擊立法會,再次為其政治生態的困境吹響了嘹亮的號角,方方面面難以預測,惟明確的是,戰場不侷於此,未來的路上,香港還有《國歌法》、《明日大嶼》以及《基本法二十三條》等爭議性完全不亞於今次的重大挑戰。而港人憂慮與質疑的出發點,實切地聚焦於國家高權對高度政治性法律的解釋空間,諸如「侮辱貶損」、「危害種族」、「國家安全」與「煽動顛覆」等易於羅織構陷的罪名,這是港人對法治的堅持。

放眼香港,回望台灣,我們是否忽略了自己根本也面臨當權者恣意擴權的風險中而渾然不知?

回頭檢視數十年來的修法沿革,為避免法律再次成為打擊異己的手段,我們走過了哪些。

1991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同月22日正式由李登輝宣告廢止;1992年2月29日,刑法一百條研修小組決議,刑法一百條修正,只有暴力行為才構成內亂罪。民進黨黨團重申廢除立場。同年5月15日,立法院表決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條文,基本上排除了當權者專斷織構政治犯罪狀的可能。

前總統李登輝。(新新聞資料照)
前總統李登輝。(新新聞資料照)

1998年1月23日,釋字第 445 號:「…集會遊行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同法第四條規定者,為不予許可之要件,乃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

回顧過往,即便強敵窺伺,國際局勢動盪,前人沒有忘記要將法律帶往公正的體制正軌。「我們的民主自由是前人的血淚換得的」,這話如今大家朗朗上口。幾十年來,我們極力修正與揚棄威權體制下被當權者作為人權箝制、異議壓制的解釋工具,如今,我們用近乎一樣的理由,一樣的說法讓利刃重回掌權者手中,唯一的區別只有掌權者換了人,部分還是當初爭取民主自由的同路人。

 6月18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新增公投不得綁大選,於中華民國110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公投。隔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修正通過「國安法」。新法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1億元以下罰金。

此外,柯建銘等人提案增訂,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國黨政軍機關、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的代理人,危害國安或社會安定;且不得接受指示或委託,從事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及出席或參加中方所舉辦,或與中方共同舉辦的會議,發表危害國安的決議或聲明。

20190703-民進黨總召柯建銘3日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發言。(顏麟宇攝)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顏麟宇攝)

知名日本動畫「進擊的巨人」開篇第一句撼動人心的名句「有一天,人類終於回想起,在他們支配下的恐怖,被囚禁在這鳥籠的屈辱」成為台灣政治生態的警世寫照。曾經大肆主張將公投拿出鳥籠倡議者成了將關籠的掌權者;曾經用來批判黨國與專制體制的箝制性法律工具與解釋名詞在修法中復辟,無人聞問。

莫要將「國家安全」堂而皇之作為擴權的理由,更別輕易地把「防衛性民主」掛嘴邊。再忖歷史,不證自明,讓法制變遷的脈絡來回答「國家安全」這種論點。中共對台的企圖,無論是檯面上的文攻武嚇、滲透或利誘,是這一兩年的事嗎?

如果不是,過去前人為何所爭?如果是,為何偏偏就在蔡執政的三年殊為其盛?精確來說,是去年大選完的這半年。是對岸的滲透與買收手段在這半年內突飛猛進?還是我們最近才覺醒?

最喜以「戰鬥性民主」作為真理的支持者,若要去脈絡化的將二戰前的納粹崛起與兩岸情勢作對比,恐對歷史的脈絡只具片面了解,僅係擷取自己需要的角度與事實。

1924年獲釋後,憑藉著鐵腕形象與政治魅力崛起的希特勒,正是在宣揚國家統合主義、極端的民族主義與反共主義下將德國帶往一黨專制、納粹、極權及獨裁統治的納粹德國。

在希特勒的某些追隨者看來,他是一個英雄,一個失敗的救世主;但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個瘋子,在政治上和軍事上是個蠢才,是個不可救藥的殺人犯。(圖/取自維基百科)
希特勒將德國帶往一黨專制、納粹、極權及獨裁統治的納粹德國。(圖/取自維基百科)

1933年2月底的國會大火案,共產黨被渲染為始作俑者,當時共產黨係國會第二大黨,亦是納粹的主要政敵。隔日,國會火災命令通過,德國基本人權開始受限,共黨黨黨魁遭逮,其黨員更被全面禁止國會的再選舉。武裝部隊的暴力與氾濫的反共情緒為希特勒贏得了44%的席位。同時也為後續通過惡名昭彰的《授權法》做了完美鋪墊,在表決中,八十一名共產黨議員全數「被缺席」。透過合法包裝下的非法手段建立獨裁政權,容許希特勒和他的內閣可以不需要議會而通過任何法案。興登堡病逝,希特勒正式實行獨裁統治。

二戰後,德國建構「戰鬥性民主」理論,引進抵抗權概念,避免重蹈《威瑪憲法》覆轍。同樣的反共情節、相似的一黨獨大,不大離的國家機器化,是不是特別有既視感?台灣的防衛性民主,到底為誰防誰?

就因為要保衛民主,所以我們變得不民主?因為前路漫漫,似有阻礙,於是我們開倒車?

我們從不是唯一一個置身敵對勢力威脅的國家,美國走過麥卡錫主義的政治獵巫時代、韓國政壇至今仍有「北風」的痕跡。「敵對勢力的威脅」可以是危機意識的展現,也可以是捏造的政治想像,如果我們認為黨國體系曾經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啞化人民的政治表達,我們得用同一標準來檢視當今的掌權者。

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與公民的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所以我們要一起討論。但討論在哪裡?全面掌權者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高效率擴權,這不是討論,這是蠻橫。中華民國是一個自由國家,所以民眾可以透過輿論的壓力與政治意見的表達來傳遞焦慮的訊號,但大張旗鼓修法顯然不是同一個層面的事情。

當執政黨牢牢對一國的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牢厚掌控,沒人擔心權力分立機制失調的可能性、毋人擔憂分權制衡淪為空談,反對權力傲慢的堅持失語於盲目的政治偏見與認同中,支持者繼續視而不見,重點從來都不是「公平正義」,而是「誰是敵人」。

先射箭,再來畫靶,沒毛病。

黨籍政治人物出任中選會主委?沒事,獨立機構中立先不談,退出政黨就好;對司法判決不滿?沒事,監委彈劾做出不利裁處的檢察官;行政單位擴權司法單位,逕行追討政治團體財產?沒事,轉型正義需要;主掌轉型正義的官僚自比「東廠」,磨刀霍霍以公權力打擊政敵、大搞集體不正義?沒事,個人行為,與機關公正性無關;司法院、銓敘部函釋三令五聲,撰稿收酬不構成兼職?沒事,堅持不可能全然無涉,強勢移送公懲會,「不辦藍,難道要辦綠?」厲害了,我的黨、我的國。

默不作聲的結果,就是持續迎來對憲政與法治的蠶食鯨吞—執政者的自傲,公民權利的淪喪。無論在什麼結構中的擴權,歷史告訴我們,「意圖」以及「國家安全」這種空泛而高度模糊的話語要件永遠都是政治壓制的工具、當權者箝制民權的利器,千年如一,從未有錯。

同樣地,權力永遠都是帶潛在危險的目的性工具,透過合法的權力運作程序來擴權,是納粹歷史的沉痛實踐,是專制國家的壓抑能力的極致展現,更是所謂防禦式民主所以建立的目的。正義與不義,往往理由相似、手段相近,但結果天差地別。

回顧歷史,想想自己的論述。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因為要保衛民主,所以我們得變得不民主?—我不敢苟同。

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執導跟金獎影帝湯姆漢克主演的電影《間諜橋》橋中幾句台詞,很值得細思。

間諜橋(圖/間諜橋@imdb)
間諜橋(圖/間諜橋@imdb)

湯姆漢克飾演的詹姆士.唐納文,保險理賠專業的律師,原僅是受國家委託提供在紐約被捕的蘇聯間諜阿貝爾訴訟程序中的防衛權,以減少被蘇聯做宣傳操弄的可能。因自己對司法精神的堅持,而不顧群眾基於「國家安全」輿論的攻擊、家人的不諒解,不懈地挑戰檢警部門證據取得瑕疵的過程。

當然,這過程,從來沒簡單過。當中最重要也最動人的,莫過於唐納文於上訴庭的這段短講,

"The cold war is not just a phrase, it's not just a figure of speech. Truly, a battle is being fought between two competing views of the world."

 

"I contend that Rudolf Ivanovich Abel, " Colonel Abel", as he was called even by the man who arrested him is our foe in that battle."

 

「冷戰並不只是個詞彙,不是一種比喻。實際地,這是一場正在發生的,意識形態上的抗衡。我主張魯道夫.阿貝爾,上校阿貝爾,甚至就如逮捕他的人對他的稱呼,是我們在這場戰鬥中的敵人。」

 

"Shouldn't we, by giving him the full benefit of the rights that define our system of government, show this man who we are? Who we are?"

 

"Is that not the greatest weapon we have in this Cold War? Will we stand by our cause less resolutely than he stands by his?"

 

「但我們難道不應該,透過賦予他定義了我們體制的法律權利,來告訴他,我們是誰?」

「這不是正是我們在這場冷戰中所擁有的,最強而有力的武器嗎?我們對於體制的堅持與擁護,難道會比他更不堅定嗎?」

 

在一審宣判三十年監禁後,走出法庭,唐納文的老闆,對其堅持要用憲法第四修正案中揭示的「毒樹果實」法理上訴時,完全不能理解。

 

"But the man is a spy. The verdict is correct and there's no reason to appeal it. "

“What the goddamn hell are you talking about? We were supposed to show he had a capable defense, which we did. Why are you citing the goddamn Constitution at me? "

「這人是個間諜,這判決是對的,沒理由去上訴。」

「你到底在說什麼?我們的目的只是要給他有力的防禦權,我們做了,你現在扯什麼該死的憲法?」

 

所以,現在中共滲透與買收日益嚴重,我們得全心支持保衛台灣的執政黨,我扯甚麼該死的權力濫用?

這幾年最常被拿來鼓勵政治參與的懺悔詩文《起初他們...》第一句

 

「起初,納粹抓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

嘿,我不支持共產黨,但我不沉默。

*作者為台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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