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才觀點:發現是詐騙之後,應該如何拿回被騙的錢?

2019-06-2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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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詐取金錢的人,如果想要拿回被騙的錢,就應該先對詐騙者做背景調查,首先查清楚他們過去的犯罪手法,對於金錢的流向,查明這些款項是不是有可能匯入那些與詐騙者關係親近的人的帳戶中,做資產調查,查明詐騙者之親屬家人及近友的資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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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詐騙你金錢的人提出告訴與連同他親近的人一起控訴

經由寶兒的回答,詐騙越多錢的人越不在意服刑坐牢,他們願意服刑,而且可以很愉快地回答,似乎服刑是去度假、休息,這些判刑坐牢都是他們在詐騙之前就計畫好的詐騙成本,用短短的二、三年,換到擁有二、三億元,出來之後可以過好日子與讓親朋好友享用詐欺來的錢,然而這些詐騙者通常不想連累他們所在乎的人。  

被詐騙的人必須對於對方的家人及近親友提起控訴,如果後來發現被告的家人及近友與詐騙無關,也可以隨時撤銷訴訟。要這麼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其一,有可能錢就在他們那裏,他們也是共犯;其二,因為即便是惡名昭彰的騙子,也無法忍受家人與親朋好友的壓力。

20181004-港星郭富城、導演莊文強今(4)日下午更前往新北市警察局出席上映記者會,同時進行反詐騙宣導。記者會首先由霹靂小組警員攻堅揭開序幕。(蘇仲泓攝)
新北市警察局反詐騙宣導。。(蘇仲泓攝)

查封被告的財產

封鎖被告的財產是合法的,例如,房地產,房地產一旦被封鎖,若有人有意購買,此筆買賣亦會近入未決案件。在案件未解決之前,被告不但無法賣出他所擁有的房地產,也無法以此房地產貸款。

禁制令凍結其他資產,禁制令是一個向法官的請求,用來防止被告對他的資產做任何的處理;詐騙案中,被詐騙者可以要求法官將被告及其身邊親友的財產凍結,這樣他們將無法使用這些詐欺來的錢,如果被告及其身邊的親朋好友無法使用這些錢,也會促使詐欺犯盡快與被害人和解。

專業的律師的協助

已經被騙一筆錢了還要付錢給律師,有些人會不願意付錢給律師,而錯失良機,找到一位專精詐欺案的律師來協助被害人處理,因為詐欺犯通常比被害人專業,被害人分不清誰是加害人而被誤導,找律師做顧問與協助才有可能做對的決定。

不要同情加害人,善良的被害人往往選擇原諒,而讓詐欺犯一次又一次的騙人

通常這些加害人都說我自己也是被騙,因為是大線頭,所以她會搬出自己也很可憐的悲情牌,假裝自己也是受害人,但是一但清查之後會發現其實通常他們自己根本沒有投資或是只有很少的投資金額,經過查證之後,連同他的兒女和男朋友也都有涉案。在提起法律訴訟之前,被害人千萬不要對詐欺犯感到抱歉或是同情,如果被害人對自己所遭致的損害信念不夠堅決,那麼極有可能輕易的放棄訴訟。

不要害怕上法庭勇敢的站出來

研究資料顯示,有百分之九十七案件的最終結果是透過和解。許多案件和解的原因是因為被害人害怕進入審判階段。如果您的控訴是合理的,不需要同情那些從無辜的人身上竊取金錢的人,也因此才能嚇阻他們一次又一次的犯罪。

堅持自己的立場妥善的面對問題與處理,目前台灣這類案件自發生到審理然後再到判刑的時間都很長,依據司法院統計資料,近10年詐欺案的判刑度方面,僅約一成判刑1到5年,但其餘將近9成被告都獲輕判1年以下徒刑,有些甚至只有判拘役或者處以緩刑,因為台灣的司法輕判甚至縱放詐欺犯的結果,導致他們在此期間繼續犯案而且越來越專業也因此而無法杜絕這類的詐欺案件。

上一次寶兒犯下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肆年。

一定要讓犯罪的人被抓去關才不會讓他們一再騙人,又新起新的詐騙案件,讓更多的無辜的人受害。

*作者為財顧達人,著有《後浪: 一本迎向未來的校園徵才工具書》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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