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式創新理論」的發展:《精讀克里斯汀生》選摘(3)

2016-07-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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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折扣零售商為例,這種低階破壞者,由市場底層起家,抓住一個現有價值網絡,接著往上移動,進攻較高層級市場。

以折扣零售商為例,這種低階破壞者,由市場底層起家,抓住一個現有價值網絡,接著往上移動,進攻較高層級市場。

破壞式創新理論的發展

最初,破壞式創新理論不過是陳述一種相關性。實證資料顯示,在維持性創新的架構中,既有業者勝過新進業者,但在破壞式創新的架構中,情況就剛好相反。這種相關性的原因難以立即釐清,但一步接一步,破壞式創新理論的元素逐漸拼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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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研究者發現,公司採取策略性變革的傾向,深受顧客權益影響,畢竟,顧客供應了公司生存所需的資源。換句話說,既有業者(合理地)傾聽現有顧客,因而以維持性創新為主。研究者從中又有第二項發現:既有業者聚焦現有顧客的做法,在內部流程中會變得制度化,以致高階主管難以把投資轉向破壞式創新。例如,訪談磁碟機產業中既有業者的經理人,發現在資源配置流程中,是以利潤率高,且瞄準有知名顧客大市場的維持性創新為優先,而不經意地忽略市場較小,顧客定義不明確的破壞式創新。

這兩項發現有助於解釋,既有業者為何很少對破壞式創新有效回應,卻未能說明,為何新進業者最終移往更高的市場、挑戰既有業者的情況一再發生。後來我們發現,導致既有業者忽略初期破壞者的同一種力量,也迫使破壞者最終進行破壞。

因為我們看到,立足低階新市場的潛在破壞者,往往不只一個,而是同時有好幾家實力相當的公司,它們的產品比既有業者簡單、方便或便宜。既有業者形同提供價格保護傘,讓許多新進業者得以在立足點市場享受獲利成長。但這種情況只能持續一陣子:隨著既有業者(理性但錯誤地)讓出立足點市場,實際上也就撤除了價格保護傘,從而引發新進者的價格戰。有些新進業者遭到挫敗,但也有些聰明的業者,像是真正的破壞者,會改良產品,往較高市場邁進,而在那裡,它們再度在邊緣迎戰成本較高的既有業者。破壞的作用推動著每位競爭者,無論它是既有或新進的,都往更高的市場。

有了這些解釋,破壞式創新理論也就不只是解釋因果關係的簡單相關而已。透過對許多產業進行研究,這個理論的關鍵元素業已經過測試與驗證。這些產業包括零售、電腦、印刷、摩托車、汽車、半導體、心血管手術、管理教育、金融服務、管理顧問、照相機、通訊、電腦輔助設計軟體等。

從1960年代至今,台灣半導體公司已紛紛跟進物聯網應用,藉此提升全球性以及國際性的競爭力。圖為日月光廠房。(圖/日月光提供)
從1960年代至今,台灣半導體公司已紛紛跟進物聯網應用,藉此提升全球性以及國際性的競爭力。圖為日月光廠房。(圖/日月光提供)

解釋例外狀況

我們也對理論作過進一步修正,以說明原本無法解釋的特定例外或非預期狀況。例如,我們原始的假設是,任何破壞式創新都發生在既有市場中最低的層級;然而,新進業者有時似乎是在全新的市場中競爭。因此,就像稍早曾提及的那樣,我們對低階與新市場立足點作了區隔。

像小型鋼鐵廠與折扣零售商這種低階破壞者,由市場底層起家,抓住一個現有價值網絡,接著往上移動,進攻較高層級市場,例如一貫作業鋼鐵廠與傳統零售商。相較之下,新市場破壞者掌控的,是全新的價值網絡,而訴求的顧客,原先並沒用過這個產品。以口袋型電晶體收音機與個人電腦為例,桌上型收音機與迷你電腦的製造商,大都對它視而不見,因為它們瞄準的,並非是這兩項產品的消費者。由於主張有兩種特性不同的立足點市場,可以展開破壞式創新,讓破壞理論變得更周全而實用。

「秒買秒退」事件後,好市多不改退貨政策,背後原因是寬鬆的退貨規範,有利於零售業獲利成長。(攝影者.楊文財)
「秒買秒退」事件後,好市多不改退貨政策,背後原因是寬鬆的退貨規範,有利於零售業獲利成長。(攝影者.楊文財)

另一個令人困擾的例外,就是找出(至少一直到最近)成功抗拒破壞的產業。美國高等教育是其中一例。多年來,其實有超過一百年的時間,宗旨不同的新型機構不斷成立,以因應不同人口區隔的需求,其中也包括非消費者。像是贈地大學(接受贈地而成立的大學)、師範學院、兩年制學院等,當初設立時,就是要服務沒能力或沒必要接受傳統四年人文教育的學生。

長期以來,許多新設學府致力自我提升,就像企業受利潤的驅使,這些學校的動力來自渴望成長、聲譽,以及做更多好事的能力。因此,這些學校大量投資在研究、宿舍、運動設施、師資等,向聲望更高的大學看齊。這樣做的確提升它們在某些方面的表現,例如提供學生更豐富的學習與生活環境。然而,高教機構的相對排名大致維持不變:除了極少數例外,前二十大依然是前二十大,接下來的五十家依舊排名在第二輪,如此年復一年。

由於既有與新進學校似乎依循相同的運作方式,既有學校的地位能維持不墜,並不令人驚訝。直到最近為止,這其中欠缺的,就是嘗試新模式,以成功吸引現今高等教育的非消費者。

台大校園-吳逸驊攝
台大為台灣第一學府。(吳逸驊攝)

問題在於:是否有一種創新科技或商業模式,讓新進者能往較高市場移動,但不必像既有大學那樣負擔高成本,也就是循著一條破壞的路徑?答案應該是肯定的,而其中的「使能創新」(enabling innovation),就是日益普及的線上學習。線上課程的實質學費下降,而普及性與品質都在改進。創新者正以驚人的步伐,踏入了主流市場。

線上教育是否會破壞既有機構的模式?如果會,又是在何時?換句話說,線上教育的改善軌跡,是否會與主流市場的需求交叉?我們發現,破壞軌跡的斜率,是使能技術改善速度的函數。以鋼鐵業來說,連續鑄造技術改進相當緩慢,讓小型鋼鐵廠紐可(Nucor)花了四十年以上,才能與最大型一貫作業鋼鐵廠的營收匹敵。相較之下,使個人電腦擊垮迷你電腦的數位科技,改良速度就快得多;康栢(Compaq)在短短的12年之內,營收增加就超過十倍,趕上業界領導者DEC。

了解破壞速度的推動因子,有助於預測結果,卻不會改變破壞應有的管理方式。基本上,快速的破壞與其他破壞並無不同;它們的因果機制沒有兩樣,也毋需以不同的想法回應。

同樣地,認為某些大張旗鼓的新進業者採行的策略,屬於一種特別的破壞,也是誤解。這些通常只不過是類別誤置,特斯拉汽車(Tesla Motor)就是個現成的例子。你或許會說,該公司具破壞力。但它的立足點,是顧客願意花七萬美元以上買一輛車的汽車高階市場,而既有汽車業者對這個客層並非沒有興趣。可想而知,特斯拉的加入,引發了它們相當的關注與投資。如果破壞理論是正確的,特斯拉的未來不是被規模大得多的既有業者收購,就是為爭取市場地位,而經歷多年辛苦奮戰。

特斯拉汽車。(美聯社)
特斯拉汽車。(美聯社)

有待學習的地方還很多

我們企盼能不斷擴充並修正破壞式創新理論,而眼前要做的事還很多。例如,面對破壞的威脅,什麼是普遍而有效的回應,至今尚無定論。我們目前的看法是,公司應設立獨立的事業部,在高階領導者保護下運作,以探索並開發新的破壞模式。這種做法有時行得通,有時未必。在某些案例中,無法成功回應破壞的威脅,並不能歸咎於缺乏了解、主管注意不夠,或是財務投資不足。同時身兼既有與新興業者而產生的挑戰,有待更完整地界定;如何才能最有效面對這些挑戰,仍需我們努力去發現。

破壞式創新現在無法、未來也不可能完全解釋個別的創新,或是一般的企業成功。有太多其他力量在作用,弄清楚其中任何一項,都有助於未來的研究。把它們全都整合到一個完整的企業成功理論中,是個遠大的目標,不太可能在短期內達成。

不過,我們有理由懷抱希望:實證測試顯示,在預測哪些新興事業會成功時,利用破壞理論,可明顯提高精確度。隨著更多研究與實務人員持續加入理論建構,並與其他觀點整合,我們對有助於企業成功創新的因素,必然會了解得愈來愈清楚。

*本文選自《精讀克里斯汀生:嚴選「破壞式創新」世界級權威大師11篇大塊文章》;作者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Clayton M. Christensen為哈佛商學院企管講座教授。他不僅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許多極具影響力的文章,也是八本廣受好評的書籍的作者,包括暢銷書《創新者的兩難》(The Innovator's Dilemma)、《創新者的解答》(The Innovator' Solution)等,並在2011和2013年,他兩次榮登全球最具影響力的五十大思想家(Thinkers50)名單榜首。

《精讀克里斯汀生》,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出版。
《精讀克里斯汀生》,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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