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傳小燈泡遭割頸畫面 林全要求跨部會2個月內解決

2016-06-27 22:30
針對網路流傳內湖女童小燈泡遇害照片,行政院長林全27日要求相關部會2個月內解決。圖為民眾到命案現場悼念小燈泡。(資料照,杜兆倫攝)
針對網路流傳內湖女童小燈泡遇害照片,行政院長林全27日要求相關部會2個月內解決。圖為民眾到命案現場悼念小燈泡。(資料照,杜兆倫攝)

今年初發生內湖女童小燈泡遭割頸事件,網路流傳小燈泡遇害照片,造成小燈泡父母身心二度傷害,行政院長林全今天主持資通安全會報時主張,類似照片應該找到源頭,對散布者「繩之以法」,林全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設立「網路單一窗口」,未能杜絕類似照片在網路上傳播,表達極度不滿,要求相關部會2個月內解決。

內湖女童小燈泡遭割頸斷喉,遇害照片在網路上散布,造成小燈泡父母身心受創,林全在資安會報中表示,類似照片根本不該在網路上流傳,要求相關部會提出解決方案,讓類似照片能夠馬上下架。

據了解,網際網路並無單一主管機關,網路腥羶色內容,係依據《兒童少年福利法》對散布者進行處罰,通傳會報告「政府處理不當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後,林全對於相關部會只是把現有網路內容執掌部分進行報告,卻無法對於類似小燈泡事件提出解決辦法表示不滿,當場要求科技政委吳政忠2個月內邀集法務部、衛福部、通傳會等單位,釐清權責劃分,並請政委林美珠召集衛福部、通傳會、警政署和法務部,研議網路散播不當內容的解決方案。 (相關報導: 小燈泡父開庭前夕發聲明 「除了兇手 社會難道沒有責任?」 更多文章

不過,通傳會會後表示,林全要求小燈泡遇害照片等內容立即下架,在網路無國界的環境,根本不可能,尤其是涉及到腥羶色內容認定,不僅主管機關權責難定,如果經行政機關片面認定違法,即移除相關內容,恐將戕害言論自由,要相關部會2個月內提出相關辦法,恐有執行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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