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花月殺手:美國連續謀殺案與FBI的崛起》選摘(1)

2019-06-05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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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歐塞奇印第安人將五月稱為「戮花月」呢?圖為FBI辦案人員。(資料照,AP)

為何歐塞奇印第安人將五月稱為「戮花月」呢?圖為FBI辦案人員。(資料照,AP)

時值四月,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的歐塞奇(Osage)領地裡,在滿是橡樹的山丘和廣袤的草原上,數百萬朵小花蔓延開來,有三色堇、春美人(spring beauties)和小藍野花(little bluet)。歐塞奇族作家約翰.約瑟夫.馬修斯將這些自成銀河的錦簇花瓣,形容為「諸神留下的繽紛碎紙」。時節來到五月,土狼在大得教人心慌的月亮下嚎叫,此時,紫鴨跖草、黑眼蘇珊(black-eyed Susan)這類體型較高的植物,開始逐漸淹沒那些小小的花朵,偷走它們所需的陽光和水。小花的花莖斷裂、花瓣萎謝,不須多時,它們就已經被埋沒在地裡。是以,歐塞奇印第安人將五月稱為「戮花月」(ower-killing moon)。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住在奧克拉荷馬州的歐塞奇族城鎮「灰馬鎮」(Gray Horse)的莫莉.勃克哈特(Mollie Burkhart),開始擔心她三個姊妹的其中一位,安娜.布朗(Anna Brown)是不是出事了。三十四歲的她不過比莫莉年長幾個月,但就在三天前,安娜失去了蹤影。她時常跑出去「狂歡」──她的家人輕貶地描述──和朋友喝酒跳舞到天亮。但這次不一樣:一夜、兩夜過去了,安娜她那有些乾燥受損的黑長髮、明亮如鏡的黑眸,卻沒有如往常出現在莫莉的家門口。每當安娜走進家門的時候,她喜歡用腳脫下鞋子。莫莉想念她不疾不徐地在房子裡移動、令人安心的聲音。但是,現在屋裡只有如平原般凝止的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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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月殺手》內文摘錄1-附圖(1)。(時報出版提供)
莫莉.勃克哈特。(©Corbis)。(時報出版提供)

 

《花月殺手》內文摘錄1-附圖(2)。(時報出版提供)
莫莉(右)和她的姊妹安娜(中間)及米妮。(雷蒙.雷德.寇恩提供)。(時報出版提供)

大約三年前,莫莉失去了妹妹米妮(Minnie)。她的逝世來得太過突然,令人措手不及。雖然醫生認為她死於一種「罕見的衰弱病」,莫莉卻心存疑竇:米妮不過才二十七歲,身體一向健康無病。

如同她們的父母一樣,莫莉和姊妹們的名字都記錄在「歐塞奇族名冊」(Osage Roll)裡,表示他們是經過登記的部族成員,同時也意味了他們擁有一筆財富。一八七○年代早期,歐塞奇族被趕出他們在堪薩斯州(Kansas)的家園,來到奧克拉荷馬州東北方的多岩土地。數十年之後,大家才發現這塊原先被視為毫無價值的保留區,就位於美國最大的石油儲藏上方。探勘者為了取得這些石油,必須向歐塞奇族支付租金和權利金。從二十世紀早期開始,登記在部族名冊上的人每季都會收到一次支票。一開始,金額不過是少少幾美金,但隨著開採出來的石油越來越多,股利成長為數百美金,然後是數千美金。實際上,付給歐塞奇族的金額逐年增加,就像那些草原小溪匯流成寬廣、泥濁的錫馬龍河(Cimarron)一樣。到最後,整個歐塞奇族的收入已經累計到數百萬美金(光是在一九二三年,整族的收入就已超過了三千萬美金,相當於現今的四億美金以上)。歐塞奇族當時被視為全世界人均收入最高的一群人。「看哪!」紐約的《瞭望》(Outlook)週刊如此呼告,「印第安人並沒有快餓死……而是享有連銀行家都眼紅的穩定收入。」

社會大眾對歐塞奇族的富裕生活無不目瞪口呆,這種形象也跟他們對美國印第安人的既定印象不符──這種既定印象可以追溯到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間野蠻的初次接觸、也成為這個國家誕生時便背負的原罪。記者用「歐塞奇富豪」、「紅皮膚的百萬富翁」的故事來吸引讀者,還有他們的紅磚大宅、枝形吊燈、鑽戒、毛皮大衣和私人司機駕駛的車輛。一位作家驚歎地描述歐塞奇族的女孩就讀最好的寄宿學校,穿著奢華的法國服飾,彷彿「走在巴黎林蔭大道的美麗姑娘,不小心閒逛到這座保留區小鎮。」

莫莉不像她的某些鄰居一樣揮霍無度,但她在灰馬鎮的老家旁邊──一幢以樹皮、草蓆和用繩索固定的柱子蓋成的棚屋──建造了一棟格局隨性的美麗木頭大房子,還擁有好幾輛車和一群僕人。許多拓墾者都恥笑這些移工是「專吃印第安人的剩飯」。大部分移工都是黑人或墨西哥人。一九二○年代早期,一位來到保留區的旅客看到「連白人都在幹那些歐塞奇人不屑做的僕役活」,感到相當不齒。


在安娜失蹤之前,莫莉是最後見到她的人之一。五月二十一日那天,莫莉照常在接近破曉時分起床。她父親以前總是在早晨對著太陽祈禱,這個習慣仍然在她身上根深柢固。她熟悉的野雲雀、鷸鳥和草原榛雞的大合唱,現在混雜了鑽頭敲打地面的聲音。莫莉把一條印第安披毯圍在肩上。她沒有像許多朋友一樣捨棄歐塞奇人的服飾,也沒有將頭髮剪成飛來波女郎的鮑伯頭,而是讓一頭黑長髮在身後流瀉而下,露出她那張顴骨高聳、鑲著一對咖啡色大眼的出眾臉孔。

她的丈夫歐內斯特.勃克哈特(Ernest Burkhart)也偕同起床。這位二十八歲的男人有著西部電影跑龍套角色常見的英俊面貌:一頭褐色短髮、灰藍色的雙眼和方正的下巴。唯一的瑕疵是他的鼻子──看起來像是曾在酒吧鬥毆中挨過一兩拳。身為窮苦的棉花農夫之子、在德州長大的他,被歐塞奇丘(Osage Hills)的故事深深吸引:在曾是美國拓荒邊境的土地上,傳說牛仔和印第安人仍在那裡漫遊。一九一二年,十九歲的歐內斯特打包了一個行囊,像哈克.芬恩(譯注:Huck Finn,美國作家馬克.吐溫[Mark Twain]的經典兒童文學作品《頑童歷險記》[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的主角)一樣,往還未正式成為美國一州的地區出發。他來到費爾法克斯鎮,跟他跋扈的牧牛人舅舅威廉.K.哈爾(William K. Hale)住在一起。「他不是那種會請你做什麼事的人,而是直接告訴你要去做什麼。」歐內斯特曾如此描述哈爾。後來,哈爾成了他的監護人。歐內斯特大部分時間都在幫哈爾打雜、跑腿,有時則是跑去開計程車。他就是因為載著莫莉在鎮上跑,才與她相識。

《花月殺手》內文摘錄1-附圖(3)。(時報出版提供)
歐內斯特.勃克哈特。(雷蒙.雷德.寇恩提供)(時報出版提供)

歐內斯特愛喝私釀酒,也喜歡和一些聲名狼藉之輩玩印第安撲克牌。但在他粗鄙的表象底下,似乎存有一股柔情,人也似乎有一點沒自信,而莫莉就這樣愛上了他。莫莉說的是歐塞奇語,她會的一點英文是在學校學的。儘管如此,歐內斯特還是學習她的母語,直到可以用歐塞奇語跟她交談。莫莉飽受糖尿病之苦,當她因關節發痛和強烈飢餓感而難受的時候,他便會照顧她。在他知道也有別的男人喜歡她之後,他低聲告訴她,沒有你,我活不下去。

對兩人來說,結婚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歐內斯特那群混混朋友恥笑他是「印第安婆娘的男人」(squaw man)。再者,雖然莫莉的三個姊妹都是和白人結婚,她還是覺得自己有責任接受安排好的歐塞奇婚姻,就像她爸媽一樣。不過,莫莉來自同時信奉天主教與歐塞奇信仰的家庭,因此她無法理解上帝怎麼會讓她找到摯愛,卻又從她身邊奪走他。一九一七年,她和歐內斯特互換戒指,發誓要與彼此白頭偕老。

到了一九二一年,他們的女兒伊麗莎白(Elizabeth)已經兩歲,兒子詹姆士(James)則是八個月大,綽號是「牛仔」。她年事已高的母親莉茲(Lizzie)也是由莫莉照顧。她是在莫莉的父親過世之後,才搬過來同住。莉茲一度擔心莫莉會因為糖尿病而早逝,曾經拜託其他孩子要照顧她,但事實上,莫莉才是照看所有人的人。

隨著每一晚過去,莫莉越來越焦慮。布萊恩堅稱他那天晚上直接把安娜送到家,在看歌舞劇之前讓她在家門下車。過了三個晚上後,莫莉以她溫和但強而有力的一貫態度,要每個人開始行動。她派歐內斯特去安娜家查看。他搖動安娜家的前門門把──是鎖上的。從窗戶看去,屋內一片黑暗,毫無動靜。

歐內斯特在炎熱的氣溫中站在原地。幾天之前,一場清涼的雨洗淨了地面,但接下來烈日毫不留情地從櫟樹之間曝晒大地。在這個時節,熱氣讓草原面目模糊,高草在腳下發出碎裂的聲響。在遠處閃動的光之間,可以看到鑽油塔骷髏般的井架。

安娜的女管家就住在隔壁,她一出來,歐內斯特便問她:「你知道安娜去哪了嗎?」

那位僕人回答,她在下雨之前去了安娜家,把窗戶關好。「我怕雨會打進屋子裡。」她解釋。但門是鎖著的,安娜也不見蹤影。她消失了。

安娜失蹤的消息傳遍所有新興城鎮,每戶人家、每間商店都知道了。另一位歐塞奇人查爾斯.懷特霍恩(Charles Whitehorn)在安娜失蹤的一個禮拜前,也失去了蹤影。這個消息讓所有人更加不安。三十歲的懷特霍恩為人和善又機智風趣,妻子則是一位擁有一半白人、一半夏安族(Cheyenne)血統的女子。一篇當地報導描述他「在白人和他的族人之間,都相當受歡迎」。五月十四日,他離開位在保留區西南方的家,前往帕赫斯卡。他再也沒有回來。

儘管如此,莫莉還是有保持鎮定的理由。如果安娜在布萊恩送她回去之後,又偷溜出家門、前往奧克拉荷馬市,或是跨越州界,跑到五光十色的堪薩斯城(Kansas City)。她可能在喜歡的爵士酒吧裡跳舞,對身後的一團混亂渾然不覺。就算她遇上麻煩,她也知道該怎麼保護自己──她通常都會在鱷魚皮手提包裡放一把小手槍。歐內斯特向莫莉保證,她很快就會回家的。


安娜消失的一個星期後,在帕赫斯卡市中心北方一哩處的山丘上,一位石油工人發現某樣東西從油井起重機底部的灌木叢中露出來。那位工人走上前查看。那是一具腐爛的屍體,在雙眼之間有兩個彈孔。死者是被處決式的手法槍殺。

山坡上又熱又吵。鑽頭鑿穿石灰岩層,震動了大地;起重機來來回回擺盪爪子般的巨臂。其他人圍繞在已經嚴重腐爛到無法辨識身分的屍體旁。其中一個口袋放了一封信。有人把信拿出來,撫平摺痕,讀了其中的內容。那封信的收信人是查爾斯.懷特霍恩,他們這才知道死者是誰。

差不多同一時間,一個男子在費爾法克斯附近的三哩溪(three Mile Creek)獵松鼠,同行的有他的青少年兒子和一位朋友。當兩個大人停在溪邊取水喝時,男孩發現了一隻松鼠,便扣下扳機。一陣熱流和火光閃過,男孩看著中槍的松鼠了無生氣地摔落溪谷邊緣。他向前追去,爬下樹木繁茂的陡峭斜坡,來到溪溝之中,這裡的空氣濃濁,他聽得到潺潺溪水的細語。他找到松鼠,把牠撿起來。然後他尖叫:「噢爸爸!」他父親趕到時,男孩已經爬到一顆石頭上。

他手比向滿是青苔的溪邊,說:「一個死人。」

那具腫脹、腐爛的屍體看起來是個美國印第安女人。她面朝上躺著,頭髮纏著泥漿,空洞的雙眼望向天空。蛆蟲正在啃食屍體。

*作者大衛.格雷恩( David Grann),《紐約客》得獎專欄作家,作品《失落之城Z》、《花月殺手》入圍美國國家書卷獎,皆被《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評為年度最佳圖書,並榮獲多個獎項。本文選自作者著作《花月殺手:美國連續謀殺案與FBI的崛起》(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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