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行政院用來非議此標案的理由─未設單一廠商承租上限導致「獨厚PChome一家」,這種馬後炮意義不大;一來郵政公司當初訂定規定時,不論是基於規模經濟、或管理方便的思維,既未設限、同時也鼓勵一家企業承租更多單位(承租多單位者評分較高)。行政院說「未設限」是錯卻談不出個道理,就甭講了。二來根據遊戲規則招標已完成,除非掌握明確弊端證據,否則絕對不可能推倒重來,更不能因一家廠商未遂其願就根據其陳情而找理由胡扯,意圖遂其所願。
行政院後來急轉彎,依照祕書長李孟諺的說法,「招標雖有不公平之處,但非業者之責,所以最後仍決定由PChome得標」,而除了總經理「沒有做到善盡監督的責任已被撤換」外,他說「中華郵政的董事長也沒有善盡督導之責,也會要求董事長下台負責」。
行政院是否應對何謂「招標有不公平之處」講清楚、說明白一點?畢竟為此拉下公司董總,應該是「茲事體大」吧。而且,如果真有招標不公,行政院豈不是有重開標的正當性?為何不敢為之?還是當初為了「有力人士」的施壓而喬半天,但被詹宏志炮火一轟就不敢再作,只好拿他人當墊背、還放個「招標有不公」處作下台階,這句話是否還是暗指PChome是在不「不公平」情況下得標?前交通部長賀陳旦那句「胡扯一個名義,骨子裡是護航廠商」,該是一語中的吧。
接下去,外界最有興趣的題目,大概就是猜測「有力人士」是誰了─不必辯解、不要懷疑,當然有這個人,不論是詹宏志直言的「有力人士」,或下台後陳憲着說的「政治力介入」、「評選結果出爐後,卻陸續有民意代表、相關上級長官關切,試圖更改遊戲規則」、他公正辦理「才會有民意代表或上級長官對我有不滿意。」,都說明有這麼一位「有力人士」存在。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第一個中彈,而參與投標、排名第3的神腦董事長賴勁麟,既身為前民進黨立委、官員又屬新系,當然也難逃嫌疑;至於被詹宏治點名「欠我一個道歉」、曾對此案發言質疑的3名綠營立委,同樣也為外界視為「候選人」。
為「本黨同志清譽」計,避免全黨上下都被猜過一輪,如果「有力人士」不自己站出來,行政院、交通部是不是就該向社會公告「有力人士」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