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活化人事新案,老中青檢察官都有雜音

2019-04-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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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蔡清祥(中)推出新人事制度,但強調可以「再檢討」。(郭晉瑋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中)推出新人事制度,但強調可以「再檢討」。(郭晉瑋攝)

各地檢察官即將在五月一日起填寫職務調動表,但四月下旬,法務部突然公布一套全新的人事方案,打算推動一審檢察官到二審辦事、二審檢察官到一審傳承。這套立刻要實施的方案讓面臨職務調動的檢察官猝不及防,法務部綿密且精心的設計雖號稱全方位兼顧檢察官權益,卻仍難以避免地引發「老中青」三代檢察官不同的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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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老中青三代釋出「三個版本」

四月十八日上午,法務部大動作地在法務部五樓大禮堂舉辦北區座談會,近百名檢察官及首長神色凝重地準備聆聽法務部解釋攸關前途的人事新方案。在會場之外,檢察官們幾乎是人手一份、眉頭深鎖地研究流程圖,但自己如何適用似乎令他們一頭霧水。

在北區座談會上,包括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內的不少檢察首長都親自到場,法務部則由常務次長張斗輝坐鎮,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顏迺偉、檢察司長王俊力等高層嚴陣以待。而在投影片上秀出的三張圖,就是法務部針對老中青三代檢察官的人事規畫案,分別是「舊二審試行版」、「新二審試行版」及「二○一九年試行版」。

王俊力解釋,「舊二審試行版」主要針對二審檢察官,雖然基層多數呼籲他們回任一審,但改革得符合人性,而且(依據《法官法》規定)不能強制調動他們,只能鼓勵。他說,二審檢察官權益不變,但主動回任一審的檢察官如果表現好,有機會優先指派為一審檢察長或法務行政機關「正副首長」。

至於「新二審試行版」則是去年實施的版本,該方案要求去年晉升二審的主任檢察官待滿三年後就得回任一審當「資深檢察官」。法務部將該方案微調成待滿一年就有資格回一審,如果表現好,也有機會獲派一審檢察長或法務行政機關「副首長」等。

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強調,新的人事方案已兼顧二審檢察官權益。(柯承惠攝)
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強調,新的人事方案已兼顧二審檢察官權益。(柯承惠攝)

駁「升官圖」,認人事方案優於院方

他接著公布最受矚目的「二○一九年試行版」,這個馬上會實施的新版本,主要對象為已取得實任資格(獲《法官法》終身職保障)的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他說,這兩類對象如果調任二審辦事兩年,職缺仍會掛在原來的地檢署,兩年後他們回任一審,就能接手特殊任務編組或延續主任餘下的任期,表現好的話甚至有機會獲派一審檢察長。

他說,根據檢察官的職涯歷程,通常在一審當十幾年檢察官後才有機會升主任,或者八年後遷調至二審,等到派任檢察長時都接近或超過五十歲了,因此這個方案能大幅縮短優秀人才出任檢察長的時間。

但法務部為什麼非得設計讓檢察官調二審辦事?王點出原因:「調二審辦事的檢察官能以自身經驗促進一、二審交流,而更關鍵的是,根據《司法人員人事調例》及《檢察長遴選要點》規定,檢察官必須在二審服務過才能派任檢察長。」

對制度著力甚深的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顏迺偉則強調:「這些方案都是在現有法制裡面去運行,『有法制化的背書』,人事制度的每個環節都有自己的行政規定,如果要修改所有規定再推行,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推了。」

他感性地說,檢察界對於「資深檢察官」的認知,可能還停留在「滿八年卻上不去二審的主任檢察官」,他盼望慢慢把這個名詞扭轉成一種肯定。「以前檢察官就只有一條路,從主任拚到二審,如果只有這條路是看不到未來的。不要把升二審當成是『升官』,而是要體會檢察官的價值,不是當檢察長就是有未來,檢察長做不好也可能隨時被換下來,工作做不好,即使進到檢審會,大家也不會支持你。」

他說:「這些方案絕對不是升官圖,只是讓每個檢察官知道要往哪個方向規畫職涯,實際上這些人事案最後還是由檢審委員把關。大家也不用擔心調二審(辦事)會不會出現私相授受的狀況,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司法界就是壞事傳千里,有一點評價不好,可能就過不了檢審會這一關了。」

「不管在什麼角色,我們都要鼓勵年輕檢察官留在檢方,法院的步伐比較單向,現在檢方有這麼多選擇,比較之下,當然是選擇檢方比較好。我今天特別請司法官學院主任秘書和組長過來,希望他們能把這觀念帶回去提供他們(準司法官)選填志願,慢慢讓他們知道檢察官比法官好,這也是事實,我希望大家能夠把這觀念傳開來。」顏迺偉談到此事面露微笑。

基層雜音多,籲先補足人力再分配

不過,基層檢方卻沒有法務部這麼樂觀,有人擔心,法務部的提案未經修法,承諾事項是否有效?有人則認為,這些方案或許能鼓勵年輕檢察官,但對於老一輩的舊二審檢察官而言誘因太少,他們可能還是不動如山;中生代檢察官則卡在中間成為夾心餅乾,對前途恐怕更茫然。

法務部高層在座談會上解釋得口沫橫飛,花蓮高分檢檢察官李吉祥就直言,擔任八年主任的檢察官好不容易升到高檢,他們可能得花二十年才拿得到職缺,結果回任地檢後,升遷管道和調二審辦事兩年的檢察官一樣,選調辦事好像比較好。他說:「要鼓勵二審檢察官回任一審辦案,就要給糖果或蘿蔔,假設今年派任六個檢察長,法務部願意釋出四(或六)個名額給這些人,就能鼓勵二審下來,如果跟去年一樣都從二審選派檢察長,誰會相信法務部?」

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白忠志也說:「如果沒有做到從一審派任檢察長,外界可能會質疑不是真改革。」他也擔心,「當過八年主任的檢察官(按照原本程序)去二審待三年後回地檢,但選擇調辦事的檢察官只要待兩年就回來,說不定還比主任早派檢察長,會不會變成當過主任的沒派,沒當的可以直接派的結果?」

他形容這個人事制度是「多元入學方案」,檢察官可以參加「繁星計畫」或「考試」,雖然制度很好卻必須考量人力。「一審檢察官不會去關心要不要調辦事或升檢察長,因為離他們太遠,應該先補足原本的人力缺額,再去考慮一、二審人事分配,如果不做到,這個制度恐怕注定失敗。」

劍青檢改代表、北檢檢察官林達則建議將制度「法制化」,「調二審雖然有不同形式,但應該強制規定任滿時一律回任地檢署,確保未來的部長和檢審委員服膺制度。」他也直言:「制度如果定得清楚,大家就可以照規矩走。有心人士也無法用特殊方式去處理,未來舊二審的人數逐年減低,新二審或調辦事的比例慢慢提升,就能收到活化人事的效果。」

蔡清祥喊話制度改革仍可交流

聽完檢察官的疑慮,法務部長蔡清祥的一席話或許顯示出轉圜空間:「即使精心討論仍難免有遺漏,所以我才會要求開說明會聽大家意見,決定以後才會發志願表,而填表時間長達一個月,我們會開一個交流園區,有問題隨時可以再討論。」

行動派的他話鋒一轉表示:「有人提議成立一個人事改革委員會,其實人事改革隨時可以提,該改的馬上就可以改,不一定要組委員會,我們(在內網)建立交流園地隨時討論,效果或許更快,要不要成立委員會得集思廣益,畢竟改革不是靠開會決議才能執行。」

「這不只是五年,可能是十年或二十年的遠景,大家努力把最好的人才留在這裡,一條心提升士氣。」蔡清祥講出了他要幫檢察界擘畫的人事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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