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院長」肖揚去世 曾推動收回死刑覆核權

2019-04-19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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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國長期實行以「政治合格」為主的選任法官的方式,掌握生殺予奪大權的法官群體被以與其他行政官吏相同的選拔模式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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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裏,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的分類管理,制定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執行員、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員、司法技術人員等分類管理管理辦法。

公開審判與法槌、法袍

肖揚還是法院公開審判的大力支持者。1998年,他在全國法院教育整頓工作會議上稱,法院要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把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開審判」制度落到實處。

他希望各類案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公民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規定不予公開審理外,一律實行公開審理制度,不許實行「暗箱操作」。

在他的推進下,1998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向社會敞開大門,規定凡年滿18歲的公民可憑有效證件旁聽公開審判。此後,多地試行電視實況直播庭審。

此外,肖揚還對法官審判時所用的「工具」和服飾進行了改革。

2001年前,中國並未有統一的法槌制度,各地的地方法官在審判時「工具」也各不相同。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使用「叮咚」電鈴,有的則用鋼筆敲打桌面等發出響聲,這曾被批評為有失法律權威。

在肖揚的批示下,最高法審判委員會通過《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規定(試行)》,決定從2002年起,各級法院法官審理案件過程中,使用和敲擊法槌。

此後不久,最高法院又修改了法官穿著法袍的制度,規定所有法官在出庭時都應穿法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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