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高檢署關說案髮夾彎,邱太三討清白得靠監院

2019-04-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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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檢顯然感受到被拔案的無奈,他自認處理本案沒有違失,三月二十日下午五點三十四分,他在桃園地檢署的公訴檢察官群組裡留言:「是非有曲直,公道在人心,只是很剛好今天是非不直,公道也不在。」有證人曾向檢方描述陳當時的狀況:「陳如果繼續協商,無法理性處理,因為他認為法官很莫名,條件差很多,為何要一直開庭,他不想一直看到律師,浪費大家時間,而且他也在想檢察長為何不問他詳細內容,反而要一直透過主任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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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高檢署調查時,彭坤業對於下命令是否符合《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有一番法律說明。他認為,本案是對協商程序的不妥做糾正,與強制處分、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無關,依規定不必附書面資料;況且陳嘉義第一時間就接受檢察長繼續協商的指示,也沒有當場表示反對,陳未提書面資料,他也無從以書面回覆。

關說案關鍵人物之一的蔡正傑強調,檢察長彭坤業沒有踰越職權。(柯承惠攝)
關說案關鍵人物之一的蔡正傑強調,檢察長彭坤業沒有踰越職權。(柯承惠攝)

彭認為,啟動認罪協商後,依桃檢規定必須達到條件合致,由公訴檢察官簽陳公訴主任會偵查股再轉襄閱及檢察長,大家一致同意再送交院方;「若協商條件不合致,法院才依一般程序處理」,檢察官擅自停止是不妥的。

雖然高檢署完全不採納彭的說法,但法界人士對陳檢的部分行為卻也存在著疑問。有人說,本案是法院審理中的個案,檢察官和辯護人都屬於「當事人」,雙方在審判外私下接觸的理由是什麼?接觸時又說了什麼?討論時是否有公正第三方見證?這些或許都存在討論的空間。

一反常態!蔡清祥轉趨低調

高檢署新聞稿一面倒認定彭接受關說,知情人士卻發現,調查報告裡其實存在不少彭提出的主張,反而是邱太三向彭坤業口頭「提醒」的調查事實僅占一小部分。但新聞稿裡泰半都只截取對彭不利的描述,而邱的部分足足占掉四大段篇幅,高檢署新聞稿的配置方式令人覺得匪夷所思。

法務部長蔡清祥一向最重視檢察官風紀,去年七月發生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帶警察闖幼兒園私審幼童案,他第一時間就出面痛斥林並承諾嚴懲。不過這次面對這起殺傷力更大的關說案,他的態度卻異常保留。司法界人士研判,或許是因為高檢署調查出現種種瑕疵,才讓他轉趨低調。

蔡清祥的切割態度或許可以從幾件事情上看出來。司法界人士說,首先,這次的關說案是由法務部下令高檢署調查,卻是由高檢署發布新聞,蔡清祥從頭到尾只強調「尊重高檢署調查」。此外,蔡接獲報告後,沒有向檢審會提出懲處建議,反而罕見地全權交給檢審會認定;待檢審會做出決議後,法務部也破例不發布新聞稿。從這些蛛絲馬跡都可以看出,蔡對此案的態度與以往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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