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望VS任天豪:日、清公函能說明釣魚台「新史實」嗎?

2016-05-15 07:10

? 人氣

諸如此類,舉不勝煩。風傳媒兼收藍綠,我很願意和保釣人士公開討論一切所有史料。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台中科技大學通識中心任天豪助理教授閱後補述意見如下:

其實我通常都不把清代的釣魚臺「問題」視為應該探討的題目,我一直認為那時候的東亞海域根本沒有充分的主權觀(頂多明治維新後的日本相對理解),故在國際法並非當時有效規範的狀況下,今日學者一直嘗試要去論證當時是否「無主」、是否「時效管轄」,多半只是為了今日的特殊目的而做,恐怕不符合真實的歷史情境。

不過石井教授的這篇文章,除了陷入我所認為的這種缺失之外(這不是他個人的問題,是所有處理這個議題的學者多半都會涉及的狀況),
還有幾個比較明顯的疏漏,包括:

1.他很強調這是官方公文所以代表國家的立場,但這是把明清中國地方官署與中央之間的聯繫想的太強了,而且也把明清中國海防單位對其「管轄範圍」的認識想像得太「現代化」了。

1893井澤彌喜太漂流入閩時正是清廷塞防論仍佔相對多數的資源之時福建海防的經費更是拮据,是否「必然會想到胡馬島就是釣魚台,懷疑井澤是否有意侵犯國界。海防官員最應該有此概念」真的很難講。所以福建海防「不驚訝」未必有何特殊意義,只是當時便宜行事的結果而已。

2.我也相信井澤不是欺騙,但石井教授在其提到的第三、四件「正式公函」中,將清廷照復「向胡馬島航往」的文字解釋為「並云准此呈報上級並通知各有關官員」,視為清廷並不反對井澤是有意識地「航往」釣魚臺的證據。但從其提供的文件照片中可知,自「茲奉」到「等由」之間的字樣均是直接照錄日方原件內容,然後再在「准此」後表達福建海防的意見,是清朝公文裡再正常不過的形式,和官方的立場毫無關係。石井教授的說法,顯然也是過度解釋了檔案中的意思。

3.石井教授以陳侃「使琉球錄」的例子證明琉球對釣魚臺的命名,但除先前所言的當時並非西方國際法使用範圍因此命名先後的意義有限之外,邵漢儀也曾做過研究說明明代的「使琉球錄」中並未將所謂「黑水溝」視為「中外之界」。故欲以使琉球錄的內容做主權佐證,其實仍有限制。

以上三點,是我認為該文其實並沒有特別價值、只是個人之見的理由。

但是即使如此,華文學界本就需要增進對於相反論述的認識,石井的文章有攻玉價值。因為對岸的回擊文章,內容多半更為偏雜錯漏、一廂情願,石井至少相對認真且系統地梳理相關史料。同時,我也憂心之後的我國政府會因執政黨變化之故而對這些問題逐漸忽視,透過媒體可以維持民眾對這些議題的關切。

*作者石井望為日本長崎純心大學副教授,兼任笹川平和財團島嶼資料中心調查委員/任天豪為台中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