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與人類的關係
人類原先捕捉與飼養雞,並不是為了食用,而是為了娛樂。雄林雞(jungle fowl cock)之間為了爭奪最高地位,獲得在雞棚稱王的權力,會鬥到筋疲力盡或死亡為止。因此,可以鬥雞及賭鬥雞輸贏,成了人類受到雞吸引的最初緣由。鬥死的雞會被人們吃掉,當然,勝出者就可以繼續繁殖,將優越的戰鬥力傳給下一代。
於是雞成為人類日常生活中的一員,與我們同住共存,啄食我們的殘羹剩飯來獲取營養,還因為眾多特質而受到珍愛。雞令人喜愛的一點是不用花費太多心思照料:與哺乳動物不同,小雞幾乎從孵化後就可以照顧自己。
雞也很聰明:牠們認得飼主,並且可以用多達30種截然不同的咯咯聲彼此溝通。大小公雞(即雄雞)既是鬧鐘,也是警報系統,有入侵者時可以率先發出警告。吃剩菜剩飯,在農家庭院裡啄食的母雞,則是會生產打包好的蛋白質:每隻大概能產下600顆蛋,不過活得最久的雞大有能力產下遠超過1000顆的蛋。對我們的祖先來說,雞全身上下,包括雞毛、雞骨,無一沒有用處:雞腳在東亞各地也是一種美食。中國的廚師會將雞腳油炸燒滷幾個小時,以烹製成「鳳爪」。
就這樣,雞咯咯叫著走入了我們的心裡。雞很少像貓狗那樣受人寵愛,但任何在院子裡養過雞的人,都會對雞以及牠們的習性、好奇心和複雜的家族生活樣態,心生尊重與喜愛。雞進入了我們的典儀之中,並成為某些特質和事物的表徵。母雞代表著大驚小怪和關懷的形象;公雞(法國的國徽)則是自負、愚勇及男性優勢地位的象徵。埃及金字塔的牆上和英國教堂的尖塔上也都可見到雞的身影。被祭司丟擲在地的雞內臟,可以向古羅馬的政要、將領揭示吉凶禍福,預卜這個帝國的命運。
然而,如科學家葛瑞格.拉森(Gregor Larsen)向BBC透露,雞在人類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近來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我們先前與雞延續了幾千年的夥伴關係,在過去50年來完全扭轉⋯⋯人們現在一想到雞,只會認為是看起來都一模一樣,彼此沒有任何差別的動物—我們看不到雞的全貌,只能在超市看到零碎的面貌。但是有在後院養雞的人眼中,雞是有個性、有知覺的生物。」
自從雞變成了溫順,能夠結出蛋白質的植物後,牠們所象徵的意義已經完全改變:現在英文會說「膽小鬼」是「雞屎」(chickenshit),「笨蛋」是「鳥腦」(bird-brained),懦弱的人是一隻雞。我們失去了對雞的尊重。
「用麵包價吃得起的肉」
工業化肉雞養殖始於20世紀中期。我們透過選育培養出能以超常的速度長肥,或產蛋量遠遠更多的雞種,但背後必須付出龐大代價,即犧牲雞的福祉以及我們的環境。雞群無法再徜徉於農家的庭院:牠們只能被關在雞舍裡,既使在「放風」的時候,也可能因為不習慣日光而不敢往外跨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