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觀點》7、8成民眾不信任司法!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2016-03-1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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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帳戶被盜用的被害人卻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為例,這類的有罪判決在近數年內已經不計其數,被盜用帳戶的被害人與詐騙集團毫無瓜葛,只是單純遺失帳戶或因被欺騙交出帳戶,就被認為是詐騙集團的共犯,不僅民眾感情無法接受,在刑法原理上也站不住腳,2014年9月就有立委與民間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召開記者會明確指出問題所在,然而刑事司法體系依然故我,到現在仍不斷繼續複製、產出相同的有罪判決,繼續將無辜民眾羅織入罪、傷害人民,自然與民眾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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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案子,只要法院會判有罪,檢察官就會起訴;只要上級法院會維持有罪判決,下級法院就會判有罪。檢察官迎合法院的口味,下級法院迎合上級法院的口味,幾乎沒有獨立判斷是非的意識。還有,只要法院曾經判有罪,就會繼續判有罪,法院很難承認自己的錯誤。這些都是刑事司法體系的現況之一。

司法陽光網首頁
司法體系很難承認自己的錯誤,自然導致與民眾漸行漸遠。(取自司法陽光網)

咬文嚼字還要打分數?阿鬼你還是寫中文吧

再來就是法官、檢察官的書類,也與民眾的距離非常遙遠。法官、檢察官會用他們習慣的措辭和用語來撰寫裁判書、處分書等書類,一般民眾很難閱讀。但是因為司法體系的封閉,個別法官、檢察官很少特立獨行地以民眾容易懂的措辭、用語來撰寫。他們所撰寫的書類通常會受到上級法院、檢察署的資深法官、檢察官的檢視評價,甚至剛結訓分發的法官、檢察官所撰寫的書類還必須要被打分數。

如此一來,即使一般民眾很有心地想要查閱判決書來深入研究一個社會矚目的案件,可能也會由於書類上專業的法律用詞與艱澀的文言寫作方式,在閱讀上產生極大的障礙而無法順利進行下去,只好繼續看好懂卻不一定正確的新聞報導。

證據不足?那就讓檢察官、法官腦補扮柯南吧

不僅如此,有時法官、檢察官撰寫書類時的「神的視角」及「神推論」,更是我們凡人難以接近。同樣以人頭帳戶被當作詐欺幫助犯為例:

「詐騙集團自稱是某銀行張先生致電給甲君,在電話中稱:只要把銀行存摺、提款卡、雙證件寄給他們就可以辦理貸款。甲君因急需用錢,沒有想太多,就將存摺、提款卡寄過去,並在電話中告知對方提款卡密碼。甲君後來才知道他的帳戶被作為詐騙的帳戶。」

法官、檢察官認定甲君是詐騙集團的幫助犯,是這樣推論的:

「甲君是成年人,有相當社會經驗,辦理貸款需要哪些證件資料應該大概會知道,現在詐騙集團那麼多,對方向甲君要提款卡及密碼,甲君應該有注意到怪怪的,所以應該知道對方有可能是詐騙集團,但是因為急需用錢,於是抱持著姑且一試的心情交出帳戶,也就是明明知道交出帳戶可能會被拿來做為人頭帳戶,卻毫不在意,符合了『未必故意』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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