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亦武專文:最後的聚會—追憶一位叛逃七次的詩人

2015-12-1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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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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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輾轉押回原籍,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5年;同案犯老唐判3年。先在南充省一監,接著轉大竹省三監,和你成為獄友。」

「我們是同一年出獄,我1月,你7月。」

「7月4日是美國國慶日,警車將我送回綿陽老家,由當地公安機關監管。我的女朋友等了我5年,所以到年底我們就結婚,第二年有了兒子。」

「你這不是害人嗎?」

「我的本意是愛情,而不是害人。為掙錢養家,我替保險公司跑業務,可經常在與客戶談判時,被員警叫走,甚至當場帶走。久而久之生意就沒法做。」

「為啥騷擾你?」

「受你們牽扯嘛。我出獄沒幾天你就跑來,許萬平也來,還當著我面給美國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打電話,還有……」

「你何時消停過?據說剛辦完自己兒子的百日喜宴,就跑深圳偷渡。」

「對對。有個熟人在蓬安監獄工作,我乘機去刺探裡面的『六四』政治犯,被告密,警方在監獄旁邊的旅館將我活捉,扭送回鄉。當地公安機關命令我『在家等待處理』。老婆嚇慌了,我只得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趁狐朋狗友們猜拳行令,杯觥交錯,聲稱『蹲茅坑』,就連夜出逃。記得兒子在我懷裡屙了泡尿,所以跳上夜班車 時,還挾帶濃烈的臊味兒。」

「有人接應嗎?」

「有。我在廣州的旅館與香港一人權組織聯繫,告之本人緊急狀態,對方猶豫了幾分鐘,就確定第三天上午10點,派人在沙頭角中英街與我見面。當時香港還沒回歸,中英街相當於國境線,設有邊防哨所。我頓時心跳加劇,但第二天還是用假身份證進了深圳特區,潛伏下來。」

「這麼容易?」

「跟間諜小說一樣。時間一到,將有一個人,右手握《大公報》,從對面走上中英街當中的橋。我也同時過去,雙方照面,他就會主動搭訕:『先生,要水貨嗎?』我答:『孩子還小,我只要食品。』接下來他拿過我的包,在前面溜溜達達,我跟著就可以了。」

「你跟著……就到香港啦?」

「我跟著……就到香港啦。是這麼說的。」

「這不是間諜小說,而是間諜夢游。」

「第三天大早奔中英街,排隊花錢辦入關手續,然後就在裡面瞎逛。兩邊都是賣東西的店鋪,我裝作遊客模樣,兩眼卻賊溜溜轉。時間到了,我立馬上橋,不見右手 握《大公報》的人,我來來回回幾趟,都沒有,連右手握其它報紙的人也沒有!冷汗直冒,剎那間從頭到腳濕透了。突然,我瞅見一同鄉,明明是熟面孔,卻將臉轉一邊,不看我。於是我主動打招呼:『王老師您好,想不到在這兒碰上您。』」

「沒事找事。」

「鬼迷心竅了。他媽的,又一幕『等待果陀』!既然果陀不露面,就自己去找果陀囉。於是我問路邊小販:花錢能去那邊嗎?小販問去那邊幹啥,我說買便宜洋貨。小販說:好吧,你出五千塊,我找人帶你過去。我說只有兩千塊。小販又說『好吧』,就叫了個香港口音的女孩,讓我跟她走,過界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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