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玲玉專文:感念戒嚴年代治學嚴謹又呵護學生的一代宗師

2015-09-2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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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過」是榮耀

當天晚上,我和洪三雄趕到潮州街的韓院長家,針對我們遭到「懲戒」的冤屈提出異議。我們理直氣壯地向韓院長表示:「我們不反對訓導長刊登〝懲處啟事〞,但基於媒體報導的衡平原則,懇請韓院長說服訓導長,容許我們在下一期的《大學新聞》,以同樣篇幅刊登答辯啟事,以釐清事實,俾免訓導長的片面之詞,損害我們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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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們兩人劍拔弩張,韓院長按奈著性子,安靜地聆聽完我倆的長篇大論。直到我倆暢言結束,韓院長才以他課堂上那種不急不緩的聲調說:「別人考試作弊,被學校懲戒,是不名譽的事情;但是你們辦報紙被處分,不一樣,應該感到光榮。」

挺身捍衛學生的勇氣

韓院長又說:「我之前也當過訓導長,我在台大從來沒有見過,把學生記了過,還要登報周知的。」他拿起電話,撥給張德溥訓導長,語氣平靜的反問:「打個商量,校方既然已經公告懲戒,為何還要登報渲染?」

在韓院長堅持之下,張訓導長同意撤掉原已排版刊登在《大學新聞》上的「懲處啟事」,導致該期《大學新聞》因臨時抽版而遲延發行。

回憶那天晚上,明月當空、星光點點。韓院長送我倆到門口,在我們耳邊輕聲叮嚀:「這是一個苦難的時代,凡事,不必過分計較。」我們的委屈與憤怒,頓時雲淡風清。時隔多年,韓院長的那句話,依然在我的腦海迴盪不已。

有了韓院長的勸勉,我倆「被申誡、被停刊」的悲憤心情,也找到了出口,於是在1972年5月8日發行的《大學新聞》刊登了「台大法言啟事」:

「我們尊重師長的訓勉,對該處分不擬向訓導處提出抗告。

我們接受師長們的勸導,忍受時代痛苦的悲劇,共同戮力於開創國家新機運的偉大使命。我們重申《台大法言》的信念:以生命保證內容,以內容交代歷史。」

1972/5/1《大學新聞》排版完成的「懲處公告」(左,不曾發行)及1972/5/8《大學新聞》刊登之「台大法言啟事」,回應「申誡及停刊」事件
1972/5/1《大學新聞》排版完成的「懲處公告」(左,不曾發行)及1972/5/8《大學新聞》刊登之「台大法言啟事」,回應「申誡及停刊」事件

韓院長深受法學院師生愛戴,但令人深感抱憾的是,1982年間,有人竟以「異議份子多出自台大法律系,而其皆為韓忠謨學生,韓氏主持該系及法學院多年,思想必有問題」等惡言,詆譭韓院長,導致他無法出任台大校長。

如今靜心反省,我看到自己當年年輕氣盛的盲點,更看到韓院長的慈愛、圓融與智慧,尤其是那不顧己身前程力挺學生的勇氣。

樂於參與學生課外活動

韓院長外表嚴肅,難免給人距離之感,實則即之也溫。
在我擔任「法代會」主席而舉辦法學院盃籃球比賽時,為了增添光彩,曾忐忑不安地邀請韓院長為球賽開球,殊不知韓院長未加思索立即答應,令我十分驚喜。

有趣的是,球賽開場當天,韓院長依舊穿著挺直的西裝,帶著那張「法律」的方形臉而來,迄今令我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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