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首位「新二代」副總統,多位新住民不分區立委

2024-01-18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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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羅美玲作為當前國會唯一的新住民不分區立委,於第10屆立法院中的表現而言,可透過《報導者》日前所公布之「你家立委4年來為哪些議題發聲?各黨立委質詢主題有何差異?馬上查閱每位立委5大關注議題」一文,從中藉由蒐集第10屆立法院第1會期至第7會期的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討論事項的公報文檔,裡面包含120位立委(含離職、補選、遞補)的發言逐字稿,經由社會科學研究中常見的文字探勘取徑「LDA(Latent Dirichlet Allocation)主題模型」,進而了解該屆立委所分別著墨及相對注重的議題內容為何,是否符合選民預期及應有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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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料查詢顯示結果而言,羅美玲最常發言的5大議題與代表案例分別為:選舉罷免及公投事務、港人居留方案、居住正義、海洋巡護與保育、原住民族參政與權益。令人感到訝異或許是並無直接與「新住民群體」具有直接相關的結果,就查詢結果而言,較為近似的議題則可能為與移民議題相關之「港人居留」,以及同為群體及族群之權益議題有關的「原住民參政與權益」;但是再者若是運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立委評鑑」、「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得以知悉,羅美玲立委過往並非毫無對於新住民議題、政策有所付諸實踐,具體提出立法及修法之代表性議案,例如: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五條(新增「內政部新住民事務署」)、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無不良素行」之認定)及八十五條(「無戶籍國民」之處罰程度)、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二條(考試主管機關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國籍法第十五條(「歸化人及隨同歸化之子女喪失國籍者」問題)及第十九條(「無國籍人士」問題)、新住民身分權益保障法草案等…(備註:上述所舉例提案內容,並非全數依照提案原文三讀通過。)

其實藉由該修法提案歷程,及早便得以知悉羅美玲立委對於新住民群體之相關議案,仍有相當程度上的看重及執行,將過往社會相關移民事務及新住民事務之問題予以修訂法程序,像是新增內政部新住民事務署之專責單位概念(該案後續則修正為行政院版本,將新住民事務納入為移民署,而非成立專責單位),直至今日仍然是諸多新住民群體主要訴求。以近期在112年11月03日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更是民主進步黨繼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後,首次於國會提出新住民專法保障新住民群體權益。同黨立委賴品妤則在112年11月24日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9次會議,隨後提出「新住民權益基本法草案」,相較羅美玲立委所提出版本內容補充許多。不過,鑒於該法案所提出的時間於該屆立法院任內之最後會期,且鄰近於選前休會時段,難免不經令許多民眾聯想該法案之提出是否止步於象徵性意義,尚未實際進入委員會審查及院會討論階段,難謂實質性意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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