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守博觀點:莫求急功──對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的幾點建議

2017-01-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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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是會議應強力捍衛「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的法則,一方面鞏固國家的法治,一方面合理維護已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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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是會議應本「維護勞工合理權益、增進勞工生活福祉」的原則,規劃出適合於民營企業員工的合理的退休保障制度。

(六)國是會議應該兼顧年金改革的程序正義及實質正義。因之,國是會議關於年金改革的討論應完全透明化,全程開放媒體採訪,而且要讓不同意見和聲音都能充分表達出來。

(七)國是會議應承認職種不同、位階不同,其退休金必不同的道理,不可以什麼都一刀切。

(八)所謂十八趴有其歷史背景,而且已有所變革,目前也不存在;因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應承認肯定當年十八趴存在的正面意義及價值,不可一味加以污名化,也不可使所有以前受過十八趴保障的軍公教人員的尊嚴受到踐踏。

(九)關係未來國民,不問其為軍公教人員或民營企業的受雇者(即勞工),其退休所得及生活的最大和最關鍵因素,莫過於國家的經濟發展。如果國家經濟持續成長發展,則大家的退休所得和退休生活,必然水漲船高,跟著提升和改善。所以,年金改革的國是會議不可忽視這一道理,應正式做成決議要求政府善盡執政應有的責任,好好使國家經濟不斷成長、創新和進步。

(十)國是會議應要求政府將目前軍公勞保老年給付的相關財務,包括其實際收支,所謂潛藏債務,以及國家負最終保證給付責任所應負擔的金額,暨政府改革腹案的財務改革推估,講清楚說明白。要知道,軍公教勞保老年給付因有國家負最終保證給付責任,所以,理論上,這些保險的老年給付,是不可能倒閉的,除非國家也垮了。因此,我們要考慮的是如何使這些保險的老年給付最好做到自給自足,也就是使國家財政,亦即納稅人,不必為這些老年給付擔起太大而難於承受的負荷。

(十一)所有與退休有關的基金,不管軍公教者也好,勞工者也好,如果能好好管理運用,必能不斷增加收益,使退休者更有保障。因之,談年金改革千萬不可忽視這些基金的妥善管理、經營和運用。希望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一定要注意及此,並作成決議。

結語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如能達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當然很好。但是,如果意見實在十分分歧,未能形成共識,那正顯示年金改革還有很多研究討論及溝通的空間,因此不必強求要立即有共識。政府應該依國是會議所提出的意見,再好好去研究、溝通,不要急於求功、求有結果;一例一休的民怨四起,政府應引以為鑑引以為戒。

最後,要強調,民進黨現在握有執政權及立法院的多數,要強行通過法案,輕而易舉。但是,我們要提醒政府,一個不獲大多數民眾認同、還有很多人抱怨甚或抵死不從誓死反對的年金改革,即使成了法律,一定會為國家社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遺症和影響深遠的不良後果。

*作者為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本文原刊國政報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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