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守博觀點:莫求急功──對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的幾點建議

2017-01-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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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委員會自召開以來,抗爭不斷。(資料照/顏麟宇攝)

年金改革委員會自召開以來,抗爭不斷。(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言

年金改革的目的,說穿了,主要還是為了避免軍公教及受僱勞工的老年給付和退休金,為最終要負保證給付責任的國家,帶來難于承受的負荷。而改革的方向和做法,無非就是「繳多、拿少、工作長」。上面這些論點,相信大家,不論政治立場是藍是綠,或者身分是軍公教或勞工,都會同意和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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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何以年金改革一經民進黨政府啟動以來,一直抗爭不斷、爭議不斷,連平常很少走上街頭的已退休及現職的軍公教人員在去年九月間就聚集二十五萬多人在總統府前,就政府的年金改革方向和做法,情緒激昂和群情憤慨地示威抗議。而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中,不同職種代表的委員和政府之間也常有激烈的爭論。在各地區舉行的年金改革座談,更是抗爭不斷。就連即將舉行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也有各種不同的社團要動員數萬人加以包圍抗議,逼得國是會議的舉行地點要做改變。

因此,可以預見地,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場內場外,一定是抗議不斷、爭論不斷,能否達成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共識,實在令人不無疑問。

儘管如此,既然國是會議會如期舉行,而年金改革也勢在必行,那麼,政府主管當局及相關負責人,就要先認清、瞭解何以年金改革啟動以來,一直紛擾爭議不斷。不去認清、不去瞭解,年金改革將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也必有非常大而嚴重的後遺症。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前,軍公教團體在立法院前進行接力絕食。(取自李來希臉書)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前,軍公教團體在立法院前進行接力絕食。(取自李來希臉書)

年金改革何以爭議、抗爭和紛擾不斷

年金改革自啟動之後演變至現在,之所以不斷有抗議、不斷有抗爭、不斷有紛擾,平心而論,主要還是由於下列幾個原因:

(一)政府顯在操弄民粹、污名化軍公教人員,特別是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

擅長民粹並以民粹取得政權的民進黨政府,一開始談年金改革就以少數高階政務官的退休所得為例,刻意誤導民眾認為所有軍公教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都過高,都於退休之後享有非常優渥的生活,而因此終會造成國家財政的不堪負荷,甚或破產;而事實並非如此,實際上有不少的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相當有限,過的是克勤克儉的清苦日子。另一方面,政府不少主事者一直以軍公教人員是國民黨的堅定支持者為假設,而肆意污名化軍公教人員。雖然,現職及退休軍公教人員反污名要尊嚴的抗議聲浪勢如燎原之後,蔡英文總統被迫出來說了一些安撫的話,但軍公教人員對政府、對民進黨的信任感幾乎已蕩然無存了。

(二)政府挑動不同職種的對立:

政府於開始要進行年金改革時,其主事者及其御用的學者、專家,除了運用「柿子先挑軟的吃」,即台灣俗諺中的「軟土深掘」的霸道手段,去汙名化軍公教人員,企圖把軍公教退休人員可能的反彈、反對壓制下去之外,並且用一些似是而非或刻意隱瞞實況的資料,誇大軍公教人員和勞工退休所得的差距,並有意誤導勞工來反對軍公教人員。這使原本沒有什麼階級意識和對立的台灣社會,平白之間製造了不應該有的職業分化與對立。這當然使民眾對年金改革意見愈來愈分歧,也越來越抱有敵意和抗拒。

(三)製造世代對立,使年老一代和年輕一代對改革的立場愈加尖銳對立:

啟動年金改革之初,政府主事者就有人大談什麼「世代剝奪」,好像已退休的一代「剝奪」了年輕的一代,好像年老的一代對不起年輕的一代。須知,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講的是「世代互助」,也就是這一代幫助上一代,下一代幫助這一代。社會保險的理論從來沒有談什麼世代剝奪。而且,更荒謬的是,政府更放縱一些其支持者和其御用的專家和學者,以及若干資訊不足的青年,大談什麼一個大學畢業生一個月只賺二萬多,為什麼軍公教人員退休之後有人一個月可以拿四、五萬;聽起來好像不工作者比工作者拿的還多。其實,這就是職場和退休制度必然的結果。一個人在職場上奉獻三、四十年,從基層做起累積貢獻與年資,到退休之後拿個四、五萬甚至五、六萬並沒有甚麼稀奇、不對;而一個初入職場沒有什麼專長的大學畢業生一個月賺二萬多,也不是不可能。這是由於年資、貢獻的不同和退休制度的本質所致。可是,我們的政府卻有意利用此種職場的必然現象,去分化年輕一代和年老一代。顯然要煽動、利用年輕人去反對、威嚇退休者及老一代,實在很不妥當,也很不道德。

蔡英文總統最近談年金改革喜歡說一句:「犧牲這一代幫助下一代」。我們不知她指的「這一代」究指「那一代」?是指已退休的「這一代」,還是指目前在工作的「這一代」。如果指的是現在在工作的「這一代」,我們不知道,她要他們犧牲什麼,他們「這一代」能犧牲的不外「多繳保費」、「退休少拿一點」和「工作年限延長一點」,這是年金改革必然會有的結果,只要改革能保障他們退休後可過合理而有尊嚴的生活,談不上什麼犧牲、也不必再做什麼犧牲。如果指的是已退休的「這一代」,那麼請政府不要忘掉,他們這一代,在工作期間該繳的保費都繳了,該納的稅一毛錢也沒少,而且他們這一代還把目前在職場工作的「這一代」教養長大,也對他們的上一代盡了奉養之責。現在他們老了依法退休了,正要平平安安不虞匱乏地過生活、過日子,蔡總統還要他們犧牲,不知他們還要犧牲什麼,還要犧牲到什麼程度。

政府該做的是回歸正途,好好實現「世代互助」,好好發揚光大「世代互助」的社會保險理論,而不是製造世代對立,企圖煽動和利用年輕人的不滿,來達到年金改革的目的。

(四)政府企圖規避做為軍公教人員的雇主應有的責任:

對於軍公教人員而言,政府具有雙重身分,一是這些軍公教人員也是國民的一份子,政府對他們當然也要負起照顧他們這些國民的責任。他們這些從事軍公教行業的國民,當然也享有憲法所保障的所有國民應有的基本權利,包括他們的生存權及財產權。另一方面,對軍公教人員而言,政府也是雇主,當然應該盡雇主應盡的義務及責任。就年金改革而言,政府應負起使軍公教人員在退休之後享有適當而有尊嚴的生活。民間企業對於已依法退休的員工,絕對不可以隨隨便便改變他們的退休所得或拒絕支付他們應得的退休金,否則政府就會依法加以制裁。同樣的道理,政府當然也不可以憑自己之所好,隨隨便便去變更已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

我們看年金改革開始進行以來,政府對於其做為軍公教人員之雇主所應負的義務和責任,似乎一直避而不談,難怪會引起疑慮和不滿。

(五)漠視「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

此兩原則為法治社會的鐵律。法律之所以有規範力、穩定力和可信力、強制力,靠的就是「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信賴保護」等重要基本法則。不幸的是,年金改革主事者,大談只要能通過立法,就可以棄這些重要法則於不顧,一副非常霸道而蠻不講理的行徑,令人驚訝與心寒。

年金改革如果真有必要,對於已實行者及相關法律做一些修正,並非完全不可,但要有相當大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要盡其可能地維護「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的法則。否則,難保今日之所改者所訂者,他日也可能遭到完全地推翻,那麼改革如何能可長可久呢?

(六)現行公勞保老年給付收支實況,及其財務結構和對國家財政可能的影響,以及改革後的財務結構,暨現行及未來公勞保基金運用的情形及推估,政府並未詳細向民眾交待過。所謂不改革對公勞保老年給付的財務暨對國家財政有多大影響,以及改革後又有多大的助益,迄今不見有任何使人心服、心安的詳實數據說明。所以對改革的做法很多人自然有所保留、有所疑慮、有所困惑,甚或抗議質疑。

對於上述這些現象,政府理應虛心而耐心地去認識、去瞭解,而且妥慎地去因應、溝通、釋疑或說明,但實際顯然並非如此,令人遺憾。政府如果不去做必要的了解和因應,就算年金改革靠民進黨國會的優勢通過了,對國家社會也必有極大之嚴重後遺症。

對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的一些建議

基於上面的分析,對於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特別提出以下的幾點建議:

(一)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不能做為政府方案的橡皮圖章:國是會議是要讓各方不同意見者充分表達他們的看法,然後來凝聚共識,提出可行方案供政府之改革參考採行,而不是大家聚在一起開個會,以所謂超黨派的國是會議之名,來為政府所提出的改革方案背書。當然,政府的構想若合理可行者,固應支持,但其顯有不妥、不公或難於實行者,則應反對到底,且應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

(二)國是會議應肯定已退休軍公教人員對國家社會的貢獻和辛勞:國是會議應該利用其超黨派和容納各方代表的身分,正式而莊重地對已退休軍公教人員的貢獻和辛勞加以肯定,並要求政府也作同樣的宣示;同時,更應要求政府就若干負責年金改革的政府官員之不斷污名化退休軍公教人員的行為,正式表達歉意。

(三)國是會議應該強調「世代互助」的重要性,並要求政府以此「世代互助」而非「世代對立」、「世代相剝奪」,來做為年金改革的基調。

(四)國是會議應強力捍衛「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的法則,一方面鞏固國家的法治,一方面合理維護已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應有權益。

(五)國是會議應本「維護勞工合理權益、增進勞工生活福祉」的原則,規劃出適合於民營企業員工的合理的退休保障制度。

(六)國是會議應該兼顧年金改革的程序正義及實質正義。因之,國是會議關於年金改革的討論應完全透明化,全程開放媒體採訪,而且要讓不同意見和聲音都能充分表達出來。

(七)國是會議應承認職種不同、位階不同,其退休金必不同的道理,不可以什麼都一刀切。

(八)所謂十八趴有其歷史背景,而且已有所變革,目前也不存在;因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應承認肯定當年十八趴存在的正面意義及價值,不可一味加以污名化,也不可使所有以前受過十八趴保障的軍公教人員的尊嚴受到踐踏。

(九)關係未來國民,不問其為軍公教人員或民營企業的受雇者(即勞工),其退休所得及生活的最大和最關鍵因素,莫過於國家的經濟發展。如果國家經濟持續成長發展,則大家的退休所得和退休生活,必然水漲船高,跟著提升和改善。所以,年金改革的國是會議不可忽視這一道理,應正式做成決議要求政府善盡執政應有的責任,好好使國家經濟不斷成長、創新和進步。

(十)國是會議應要求政府將目前軍公勞保老年給付的相關財務,包括其實際收支,所謂潛藏債務,以及國家負最終保證給付責任所應負擔的金額,暨政府改革腹案的財務改革推估,講清楚說明白。要知道,軍公教勞保老年給付因有國家負最終保證給付責任,所以,理論上,這些保險的老年給付,是不可能倒閉的,除非國家也垮了。因此,我們要考慮的是如何使這些保險的老年給付最好做到自給自足,也就是使國家財政,亦即納稅人,不必為這些老年給付擔起太大而難於承受的負荷。

(十一)所有與退休有關的基金,不管軍公教者也好,勞工者也好,如果能好好管理運用,必能不斷增加收益,使退休者更有保障。因之,談年金改革千萬不可忽視這些基金的妥善管理、經營和運用。希望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一定要注意及此,並作成決議。

結語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如能達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當然很好。但是,如果意見實在十分分歧,未能形成共識,那正顯示年金改革還有很多研究討論及溝通的空間,因此不必強求要立即有共識。政府應該依國是會議所提出的意見,再好好去研究、溝通,不要急於求功、求有結果;一例一休的民怨四起,政府應引以為鑑引以為戒。

最後,要強調,民進黨現在握有執政權及立法院的多數,要強行通過法案,輕而易舉。但是,我們要提醒政府,一個不獲大多數民眾認同、還有很多人抱怨甚或抵死不從誓死反對的年金改革,即使成了法律,一定會為國家社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遺症和影響深遠的不良後果。

*作者為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本文原刊國政報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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