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中國與梵蒂岡關係的七種可能性

2017-01-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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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則希望聖座能夠採取雙重承認,避免中華民國失去唯一上得了檯面的邦交國,例如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總會長陳正義致函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表示希望教宗考慮在與中國大陸建交可能性的同時,不要傷害與臺灣的外交關係,期許得到「北京與臺北雙重承認」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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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也有認為聖座一旦和中華民國斷交,會無法照顧到在臺灣的天主教徒,這顯然是不了解天主教制度的外行人想出來的說詞。天主教會早在1952年於臺灣地區建立聖統制,迄今已有七個教區,另有一個金馬宗座署理區,由臺北總主教兼任。臺澎金馬地區的教會機構設置齊全,從幼稚園到大學一應俱全,天主教會建立的社福機構,更是承擔了遠超過天主教徒人口比例的社會救助責任。

這些教會機構,無論是教區、修會、學校、社福機構,都已經向中華民國政府以各種型式的法人立案,這些組織在法律上都是中華民國境內的合法法人組織,試問中華民國難道會因為少了一個邦交國,而處罰國內法人機構?天主教設立的社福機構貢獻有目共睹,真要因為外交因素而撤銷其立案,無異於懲罰自己的國民。

中梵外交的前四種可能性

聖座作為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向來是以教領政,所有聖座派駐在外的大使和外交代表都是駐在國的宗座代表,他們同時兼有教宗代表和外交使節兩種身分。現在聖座駐中華民國大使館只派遣代辦管理館務,但駐華代辦依舊是宗座代表,也因此聖座的外交較其他國家來的更有彈性、更多變化。本文就此推演未來聖座對中華民國外交的可能作法。

對於未來聖座和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走向,首先有以下四種可能性:

可能性一:

聖座在和中華民國斷交後,聖座派遣一位無外交使節頭銜的宗座代表駐節臺北,至於中華民國政府願不願意給予該位宗座代表外交豁免權,將之視為外交使節對待,則是我方政府的自由。這是現今中華民國和無邦交國的主要處理模式。

從歷史上來看,天主教會的主教協助中華民國擴展外交關係已有前例,例如1952年,原南京教區的于斌總主教大力協助中華民國與西班牙復交,即為最著名的事蹟。

可能性二:

聖座派遣一位無外交使節頭銜的宗座代表駐節北京,在臺北則繼續保有大使館。北京宗座代表的外交官身分及權利,視北京方面的意願給予。

如果參考1951年聖座駐華公使黎培里遭北京政府驅逐而暫留英屬香港的前例,聖座派遣的宗座代表駐節香港,或由香港教區主教兼任,也是一個保留彈性的過渡方案。尤其香港主權如今已歸還中國,不再有當年駐華公使駐節英國屬地的尷尬。

其實現時教廷也的確有委派一位名義上駐在第三國的教廷外交官駐節香港,作為北京和教廷之間的傳話人。因此教廷在香港派駐宗座代表是現在式,只是未來可能可以直接賦予駐港名義,不必再以駐第三國外交官的身分作為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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