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的大失敗,應作為蔡政府的警惕

2016-08-15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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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謝文定、林錦芳。(資料照,甘岱民攝)

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謝文定、林錦芳。(資料照,甘岱民攝)

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事件,從七月延燒至今尚未落幕,歷經了輿論撻伐、學者民團抗議、黑歷史的挖掘、抄襲事件等等風波,可以說是一段「從一開始就不被祝福」的關係。民進黨在其主要支持者對謝文定、林錦芳的不滿下不願貿然續開臨時會處理此事,而蔡政府亦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兩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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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15日拜會親民黨團。(顏麟宇攝)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資料照,顏麟宇攝)

若深入一層想,其實司法院正副院長的提名問題絕不僅僅只是提了兩個名字那麼簡單,其中更涉及我國長久以來法律人養成、學術界與實務界矛盾、實務界內審檢辯三方心結、司法院本身是否兼具司法行政定位、法律界山頭林立等種種問題。就政治層面來說,本次提名事件總統身邊的相關幕僚亦出了相當大的紕漏,從事前的判斷到目前的風聲內幕不斷外洩,都讓人對其處理狀況產生質疑。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屬總統權限,本文無意越俎代庖,惟希望透過此次事件能帶給蔡政府重大警惕,以免積重難返。

法律人公法學養成的斷層

在我國法律人的養成是以國家考試為主軸,對百分之九十的法律系學生而言,國考會考的就會讀,不會考的基本上就是完全不理睬,雖然這樣的求學態度非常扭曲,但卻幾成我國法律系長久以來的實際狀況。我國歷經戒嚴時期,大眾對於「憲法」噤若寒蟬,行政程序法又於民國88年始立法,司法官、律師考試至民國90年間始納入「行政法」類科。我國目前處於中堅階層(40至60歲)的法律人,多半沒有受過良善的公法訓練,若後續未加以在職進修,或未有意識的大量承辦公法案件,則對於公法的理解皆屬不足。

而如同醫師分科一般,法律人之專業領域亦具備高度的分殊性。大法官所承辦之業務為憲法之解釋,雖領域涉及各種類法律,惟皆須回歸憲法、基本人權、權力分立等原理原則進行解釋判斷。於此前提下,出身學界的學者們對於憲法之瞭解會較實務界深入,但早期國家考試考取不易,故法律界曾有「最好的人才當律師、再者當司法官、甚麼都考不上就去當學者」的說法,雖然現在的環境已經不適用此說法,惟仍可見法律人間存有嚴重的「文人相輕」之問題,學術界與實務界即已存在嚴重對立。

實務界中審檢辯三方難解習題

學術界與實務界的對立情況,已如前述。在實務界中,審檢辯三方亦有重大之隔閡。法官(院方)、檢察官(檢方)於受訓時雖同訓,但實際開始工作後所扮演角色即有顯著不同。院方需要以中立客觀的角度進行審判,而檢方職在追訴犯罪並毋枉毋縱。因此「院部之爭」、「審檢之爭」為持續存在的問題。甚至在我國的「司法行政」及「司法審判」權之歸屬,亦屬多年來之難題。而院、檢方與辯方之間的矛盾則更加劇烈。在法庭中辯方與檢方幾乎屬於絕對之對立面,而對於辯方而言,法官亦屬高高在上,天威難測之存在。由此可見,法律人實務界的審檢辯三方,亦很難有效找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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