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觀點》人民參與審判?是更公正還是更民粹

2016-07-24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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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會見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及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副院長被提名人林錦芳一行。(李振均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會見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及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謝文定、副院長被提名人林錦芳一行。(李振均攝)

原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與蘇永欽請辭,7月11日時,總統府提名謝文定與林錦芳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並咨請立法院同意。由於司法院正副院長同時身兼大法官,舉辦在即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又是由司法院所主導,因此,這兩位人選,引起了民間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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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方認為,謝文定與林錦芳,都是擁有豐富資歷和完整經驗的實務人士,且林錦芳是首位獲得司法院副院長提名的女性,兩人上任,對於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將有非凡意義。但,這兩位人選,並非人人滿意,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第一時間就在臉書發文砲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對兩位準正副院長的適任性表達質疑。

民間對謝文定與林錦芳的質疑,主要聚焦在「陪審制、參審制與觀審制」的爭論,尤其是準司法院副院長林錦芳,更被批評在司法院祕書長任內,強推充滿爭議的「觀審制」,甚至不惜使用錯誤的民調。

先不論人選的爭議,陪審、參審與觀審等,本就是法界時常討論的重要問題,想必也會成為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上的重點之一。因此,就讓《法操》透過這個機會,與大家一起,重新探討這幾個制度的基礎和利弊。

人民有權參與審判,監督司法

在民主國家的原則下,人民對於所有政府權力,都應該有監督管道,因為,司法既然是對人民影響最大的政府部門之一,人民當然應該對司法有一定的控制力。要提高人民對司法的控制力,其中一個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把人民送進審判庭,讓人民參與訴訟。

一來,可讓人民提供一般民眾的見解,避免法官的判斷偏離社會通念,二來,也可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這也就是為什麼世界各國的法律中,都或多或少,都有設計一定程度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司法是法治國的最後一道防線,對專業性和獨立性的要求非常高,尤其要避免有人「以監督之名,行染指之實」。人民參與審判程序,首先遭遇的問題——就是人民其實不懂大部分法律規定和法院程序,因此,會耗費更大量的司法成本,使審判曠日費時。

再者,人民對案件的判斷,容易訴諸直覺與感情,而非法律原則。這會使得審判標準變得非常不明確。同時,直覺也容易受到外力影響,例如:檢察官為了定罪殺人,儘管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就是兇手,但還是可以展示各種被害者死亡慘狀,嚇唬陪審員的同時,也讓陪審員產生「被告很可惡」的錯誤印象。

凡此,可知人民參與審判或許有必要,但需要更精緻的制度設計,否則就可能重現電影《黑暗騎士:黎明昇起》裡,班恩佔領高譚市後,民粹審判的謬象。

台灣到底要陪審制、參審制或觀審制?

而到底陪審制、參審制或觀審制有什麼差異呢?先說說大家比較熟悉的陪審制。陪審制起源於英國,在美國發揚光大,現在,世界上超過90%的陪審團審判,都是發生在美國。在陪審制下,是從犯罪發生地的居民中,挑選出12人組成陪審團,陪審團在審判中聆聽、觀看所有證詞和證物,最後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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