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校園教育輔導與性平機制的爭議與反思

2016-07-23 06:50

? 人氣

因此,我看起來,工作小組是有企圖讓兩造當事人,面對互動責任中誰犯什麼錯,當時小組的成立,現在被批評成法律上根本不允許存在,這是個錯誤的看法。而當事人男友今年po文指控那時做的不夠好,而這個不夠好,是沒有達到巫、朱兩人要求的標準-當時很快就讓王生自辦退學。但朱、巫要求的標準,在當時「教育輔導工作小組」與巫一起工作的過程,回到當時的條件,是否有條件完全做到?這是可以被公評的事。但評斷要先實質了解當時問題的實況,及解決問題的條件作為衡量尺度。而非質疑當事人的主觀期待能否「完全滿足」,作為衡量的唯一尺度。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感想:在既有國家資源限制下,「教育輔導工作小組」存在的必要性

此次論壇,對於我想了解輔大工作小組發生什麼,至少在朱生指控文之外,首次聽到工作小組之中的成員第一手的資訊;姑且不論他們誰是誰非,對我們來說,更多第一手「事實」的呈現,是可以有更多的思辨。

至少讓我看到校園性侵案在國家體制中被對待的機制,實有其特殊性。相對校園中發生學生的自殺、械鬥等行為,針對性侵等問題,國家特別訂立《性平法》、設計性平機制介入調查,及對學生進行懲處;況且更有國家的刑法,將性侵問題以非告訴乃論來「定罪加害者」。而輔大的疑似性侵案有另一特殊性,它是熟人性侵,又發生在這個人際關係緊密的系所,事件引發學生之間的分裂衝突,這個特殊性,光是司法、及性平機制介入,並沒有辦法提供給當事人在社會關係重建的足夠支撐,和人際倫理關係責任的對待。因此輔心設立「教育輔導工作小組」這「第三軌」機制,這跟前面第一線老師強調,如何在校園拿起教育責任勇於任事,我看到輔心的努力和嘗試。

我絕非全盤否定性平會的存在,在立法之後,它必然對原來校園權力不平等的一些案例發揮了功能;但論壇老師們的實務經驗也都明確指出,性平法是有其侷限、不足與執行的困境,特別是缺了事件發生當下,給予學生身邊原來生活脈絡中就可能存在的陪伴和支撐系統,若只以強制性的認定「性平會」為惟一壟斷合法的處理性爭議的機制和管道,而排除第一線教師的教育輔導作用的發生,這到底對學生是好、是壞?

教育情境是處理人,人的問題充滿了各種獨特性和複雜性,當性霸凌相關問題發生時,性平機制以對當事人的匿名保護為最高指導原則,若又被界定為惟一處理機制,第一線老師為安全先求自保通報出去,想要進入學生衝突發生的「社會關係」脈絡去協助,變成綁手綁腳。這很清楚是《性平法》結構有缺憾,那麼輔心的工作小組的組成,不但不能說是額外,甚至應該是說真有其必要。

但至於小組執行後功能,沒有如當事人期待,乃至朱生今年529 po文控訴,這是另一個可討論的問題,也待工作小組提出更多的資訊,才能對照朱文指控內容進行相互查證,加以公評。

很高興有這場論壇,及相關人的文本,特別是輔心「教育輔導工作小組」成員出現在實體空間的說明,有澄清我部份的疑慮。希望如同杜同學所言,主辦單位未來還可以進一步探討小組那裡做的不足,及做了什麼,讓心理系相關人等提出更多反省檢討,對於我們在思考性平機制問題的人,如何改善,讓學生權益能更有利、有效的前進,這應是繼續把輔大案爭議思辨弄清楚可能有的貢獻吧。

*本文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