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工廠轉型》輔導9年僅10家合法化!工輔法「特殊目的」事業用地要「過渡」到何時?

2019-04-0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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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72年省府時代推動「客廳即工廠」開始,台灣「農地工廠」現象由來已久,接著而來的房地產價格飆漲,無力進駐工業區的廠商,選擇在成本較低的農地上生產,久而久之成為尾大不掉的沉痾。圖為彰化農地工廠。示意圖。(資料照,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

從1972年省府時代推動「客廳即工廠」開始,台灣「農地工廠」現象由來已久,接著而來的房地產價格飆漲,無力進駐工業區的廠商,選擇在成本較低的農地上生產,久而久之成為尾大不掉的沉痾。圖為彰化農地工廠。示意圖。(資料照,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

行政院院會28日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確定全國3.8萬家農地工廠強制納管,並輔導轉型期限,延長至2030年6月,10年的「就地轉型」時間,為了讓納管的農地工廠,可以在2030年以前可以「畢業」,《工廠管理輔導法》新增了「特殊目的」事業用地(簡稱「特目」)的選項,問題是,這個介於非法與合法的「特目」,到底該過渡到何時?「特目」的狀態,該被永久允許嗎?10年的輔導期,到底是不是緩兵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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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72年省府時代推動「客廳即工廠」開始,台灣「農地工廠」現象由來已久,接著而來的房地產價格飆漲,無力進駐工業區的廠商,選擇在成本較低的農地上生產,久而久之成為尾大不掉的沉痾。《工廠管理輔導法》立法推動農地工廠「就地轉型」,已經足足有9年,未登工廠合法化的期限一延再延,從原本的民國103年延到106年,再延到109年。

9年的就地轉型輔導時間很長,但9年下來,實際轉型成功,取得丁種建地合法工廠執照的廠商,竟然寥寥可數。根據經濟部統計,《工廠管理輔導法》推動農地工廠「就地轉型」已經9年,這段期間向經濟部申請輔導轉型,辦理臨時登記的工廠,有7400多家,但9年來真正完成輔導,取得丁種工業區執照的家數,竟然只有10家。

桃園觀音工業區,20180111-工業區,環科園區,工廠,廠家。(陳明仁攝)
9年的就地轉型輔導時間很長,但9年下來,實際轉型成功,取得丁種建地合法工廠執照的廠商,竟然寥寥可數。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陳明仁攝)

內政部官員表示,《工輔法》就地輔導多年,實際申請合法的家數少之又少,顯示當初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得合法化門檻,太過嚴格。

109大限將至?「就地轉型」期限再延10年!

眼見農地工廠的輔導轉型期限即將在2020年6月(「109大限」)即將到期,為了避免中南部中小企業選票反彈,民進黨政府選擇「以時間換取空間」,將「就地轉型」的期限再延長10年

這個標榜「拼經濟、護環保、守農地」精神的修法,為了彰顯其解決問題的決心,將原本《工輔法》「就地輔導」機制,從自願納管改為強制納管,並且要求農地工廠在納管期間,繳納「納管輔導金」與「營運輔導金」。不過,農地工廠「納管輔導金」,每件僅收取2萬到10萬元,在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簡稱「特目」)後,某種程度上即視為輔導成功,讓環團質疑,「特目」用地的設計,是否僅是為了降低農地工廠合法化門檻的權宜之計,這個原本僅是過渡性質的「特目」,是否在2030年以後,成為一種永久存在的狀態?

20190328-地球公民基金會「農地違章工廠行政院勿就地合法」記者會。(甘岱民攝)
政府將「就地轉型」的期限再延長10年,引來環團質疑。(資料照,甘岱民攝)

從政府處理彰化頂番婆「水五金」聚落,迄今缺乏具體成效,就可以看出農地工廠要合法化有多麼困難。

農地工廠合法化難度高!要滿足這3條件

根據經濟部《特定地區整體變更編定》作業要點,農地工廠要申請將農地變更為丁種建地,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首先,公共設施用地之面積不得低於申請範圍面積之20%;第二,與鄰近農地應配置寬度至少10公尺的隔離綠帶或設施,隔離設施必須為具隔離效果的通路、水路、空地、廣場、平面停車場等設施;第三,工廠之聯外道路寬度,不得低於8公尺。

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農地工廠要達到上述標準,其實難度非常高,首先,農地工廠多半位在農地中間,對外聯絡都是靠農路,《農地重劃條例》的田間農路路寬僅4-5公尺,要將道路拓寬為8公尺,一定得向鄰地購地;其次,農地工廠必須與比鄰農地,間隔10公尺的隔離綠帶,這對農地工廠而言,困難度很高,很多工廠都面臨廠房拆除的問題。

20180327-內政部召開「全國國土計畫草案通過」記者會,營建署長吳欣修出席。(陳韡誌攝)
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農地工廠要達到合法化標準,其實難度非常高。(資料照,陳韡誌攝)

第三,農地工廠要合法化,必須設置適當之廢污水處理設施,雨水、廢污水分流排放,廢水不得排放至農業專屬灌排渠道系統,這項「灌排分離」的要求,對於位在農地中間的工廠來說,不管是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或者是與區域排水系統對接,都是一筆不小得成本。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許正宗表示,「位在農地的工廠,在台灣土地資源有限情況下,一塊農地一定是「蓋到滿」,因此工廠的外牆,一定是緊貼著比鄰農地,現在要在中間創造出一道隔離綠帶,等於是要廠商把外牆拆掉,由於外牆的拆除可能危及建築結構安全,某種程度上,這項要求等於是要農地工廠拆除重蓋。

政府放寬隔離綠帶、「特目」用地建築規範

農地工廠要達到經濟部合法化的門檻如此困難,讓《工輔法》就地輔導政策9年實施下來,完成臨時登記的7400多家工廠,只有10家完成合法化,取得丁種建地的執照。由於10米隔離綠帶,對於絕大多數農地工廠而言,等於是拆除重建,經濟部去年底也修改了《特定地區整體變更編定》作業要點,對於面積在2公頃以下的小型工廠,只要其公共設施用地面積達申請範圍的30%以上,隔離綠帶或設施的寬度可以縮小為1.5公尺。

經濟部當時的修法說明欄特別強調,隔離綠帶的設計,旨在於隔離工廠對於鄰接農業用地之影響,但現行規定容易讓外界誤解,農地工廠若增設隔離綠帶,其廠房的基地線,「均應退縮10公尺」,為求文義明確,因此在去年底修改文字規定,將比鄰農地之隔離綠帶或設施寬度,縮短為1.5公尺。

除了經濟部放寬隔離綠帶的規定之外,內政部在今年2月,也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了「特目」用地的建築規範,例如道路或水溝之平均寬度應為4公尺的規定,也授權縣市政府針對「已達隔絕效果」之「特目」用地,放寬相關規範。

桃園環保科技園區,20180111-工業區,環科園區,工廠,廠家。(陳明仁攝)
即便是相關法規陸續鬆綁,農地工廠要從「特目」用地,過渡到丁種建地,未來仍然困難重重。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陳明仁攝)

然而,即便是相關法規陸續鬆綁,農地工廠要從「特目」用地,過渡到丁種建地,未來仍然困難重重。

彰化農地工廠近700家!走完計畫至少5到10年

許正宗以彰化水五金為例,當地的農地工廠家數高達6、700家,如果要滿足經濟部《特定地區整體變更編定》作業要點,變更為丁種建地,或將整個水五金專區,透過區域計畫變更,劃設為產業園區,除了必須依法繳納地目變更「回饋金」給縣市政府,直接進入「農業發展基金」專戶專款專用之外,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變更的協商過程,更是曠日費時。

許正宗表示,農地工廠不管是循都市計畫或是區域計畫模式,計畫實施範圍內的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對於區域內的道路劃設、廠房與建築物遷移、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等問題,達成具體共識,計畫才走得下去,區域內高達6、700家業者,要走完都市計畫,至少得花5到10年。

「工廠願意開價,鄰地地主不見得願意賣」

事實上,即便是經濟部將隔離綠帶的寬度,縮小為1.5米,現階段能夠真正做到的廠商也是寥寥可數,許正宗表示,彰化水五金區域內的業者,有些規模很大,一家公司聘雇了幾百個員工,其實已經有能力購買鄰地,建置廢水處理與隔離綠帶等設施,但麻煩的是,鄰地的地主不見得願意賣。

「有些鄰地可能是別人家的祖厝或是祖墳,很多廠商即便願意開出2倍的價錢,鄰地地主還是不見得願意賣,由於農地工廠向鄰地購地的土地整合行為,屬於私權行為,政府不能用徵收方式處理,很多農地工廠無法轉成合法丁種建地,問題其實卡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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