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劣質山寨文化!為什麼放大黃色小鴨人人愛,放大高跟鞋人人罵?

2016-02-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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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教堂(圖/Youxing Tu@Flickr)

高跟鞋教堂(圖/Youxing Tu@Flickr)

美感是主觀的,會有人喜歡,也會有人討厭。不過當作品具有公共性時,就必須接受隨之而來的批判。這樣的批判絕非來自專業者的優越感,這也不是第三者在爭取詮釋權。其本質就如同政治辯證般存在著本來就需要討論的空間。

我主張,即將在布袋開放的高跟鞋教堂毫無疑問地是鬧劇一場。我一直以為這一篇中許多建築界前輩的意見,已具有高度說服力,不過後來,我才發現其實還存有更深度解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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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無視在地人文背景 強行硬搭裝藝術

對我而言,這間高跟鞋教堂在設計上最大的問題,就是它過度具象化而缺乏轉化。以一個視覺性很強烈的符號意象,強制介入了與其無關的自然環境和文化景色。最後再找了一個很牽強的故事自圓其說。

的確,我不反對任何元素都可以成為創意的原點,高跟鞋也是。可當風管處提及之後還有糖果、鑽石等不同造型的教堂,我真的懷疑還編得出那麼多荒唐的故事連結嗎?我不得不呼應許多文化人的心聲:這無疑是劣質的山寨文化!我想,高跟鞋和灰姑娘的連結,遠遠比和烏腳病的連結來得強烈。如此,怎麼不能說是拿別人的符號(以高跟鞋作為一種幸福的象徵),做粗糙的主題園區呢?

然而,有不少論點提及,國外也不乏具象化的公共藝術和建築作品,甚至還有些是出自大師之作。 怎麼那些作品都被大家視為經典之作,然而台灣的高跟鞋卻如此落人口實?難道這不是兩套標準?

馬賽爾・杜尚(Marcel Duchamp) 1917年的作品《噴泉》,便是個高度具象化的現代藝術。甚至根本不用提其是否具象化,它就是個從連鎖家具行買來的陶瓷小便斗。他的藝術創作過程不過是將其命名為「噴泉」並署名「R. Mutt 1917」就提交當作作品了。不過這當然不是這件作品的全貌。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它代表的意涵是藝術這件事沒有對或錯,沒有美或醜,沒有藝術和非藝術之分,任何事物、任何形式都可以是藝術。

杜尚找一個現成物(found object), 一個沒有人可以和藝術聯想在一起的小便斗,透過給予物件意義的方式,來突顯對當時主流藝術圈的反叛。他要你忘記它是一個既有的小便斗,而重新建構你看事情的角度。

從這樣的角度,試問高跟鞋教堂有對藝術、建築乃至於前衛概念進行如此的批判或嘲諷嗎?更何況我們早就不存在於批判主流藝術的1917年了。

馬賽爾・杜尚《噴泉》(圖/維基百科)
馬賽爾・杜尚《噴泉》(圖/維基百科)

從建築的角度來看,找現成物加以詮釋的案例也不是前所未見。台灣知名建築師黃聲遠的老師Eric Owen Moss(艾瑞克.歐文.摩斯)的作品便是其中一例。摩斯的作品中不乏把許多建築中必定會用到的基本元素,如扶手、樓梯、窗戶、桁架等等……加以誇飾,達到扶手不只是扶手的解構思考。除了使基本的樑、柱等空間元素更多了雕塑性,更創造出不同於以往的動態感。如此的創新,同樣在高跟鞋教堂裡,看不到⋯⋯

Culver City(圖/筆者攝)
Culver City(圖/筆者攝)

黃色小鴨是集體記憶 高跟鞋只剩山寨強辯

再者,有人提及放大便是一種藝術。放大的鴨子是藝術,為什麼放大的高跟鞋就變成垃圾?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黃色小鴨的藝術基礎是建造於銷售超過5千萬隻的漂浮橡膠小鴨。它和人們強烈的連結,是因為它早已在西方文化中建立起和洗澡沐浴相關的標誌性地位。我想高跟鞋不僅沒有和任何藝術基礎和標誌性地位,拿來台灣,非本土的山寨意涵當然更為強烈。

在此,我另外舉例建築大師Frank Gehry(法蘭克・蓋瑞)於1991年完工的《望遠鏡》。這同樣是相當具象化的建築作品。在這個作品裡,由於他一直苦惱入口該是什麼樣的形式,剛好桌上有個望遠鏡,便順手拿來放著。在業主答應後便找來了藝術家Claes Oldenburg把它具體化,並且把內部設計成研究室配合著目鏡下的天窗。

有人會說,這總算是種不經轉換的具象化吧,為什麼蓋瑞可以,高跟鞋教堂不行?原因就在於時代的不同。蓋瑞當時的背景是建築的後現代時期,他的作品是批判現代主義中所強調的機能引導形式 (form follows function形隨機能)。他強調,過分重視建築空間機能的時代已經走到了窮途末路,建築裡需要新的活力。於是才直接用具體的望遠鏡替代抽象的空間。

建築大師Frank Gehry(法蘭克・蓋瑞)於1991年完工的《望遠鏡》。(圖/Sharon VanderKaay@Flickr)
建築大師Frank Gehry(法蘭克・蓋瑞)於1991年完工的《望遠鏡》。(圖/Sharon VanderKaay@Flickr)

後現代主義大師Robert Venturi(范裘利)和其妻Denise Scott Brown於1968年的著作《On Ducks and Decoration》便指出現今的建築有分2種,一種是「鴨子」,指那些顯眼而搶盡目光的建築,是不顧空間本身背後意涵的需要的。這樣的建築,不但是一種過度裝飾,還是一種昂貴的錯誤;而另外一種則是裝飾的「棚子」,雖說其具有裝飾性,然而裝飾反而像是招牌,絲毫不妥協建築本身的目的。范裘利也於文內強調,棚子優於鴨子式的造型。

同樣是具象化,我認為蓋瑞的望遠鏡是裝飾的棚子,它只是相當於入口的招牌,是整個園區的小小點綴。而高跟鞋教堂毫無疑問是隻可笑的鴨子。

注意到了嗎?連建築大師都引用鴨子,更可見其對生活的深刻影響。《望遠鏡》的作者Claes Oldenburg說過「我把生活周遭的經驗變成藝術(I make my art out of everyday experiences)」,但是水晶高跟鞋,又跟台灣的日常生活文化有什麼聯結?

在文化空殼前拍照打卡完了,真的有振興到地方嗎?

最後容我引述東海大學建築系主任邱浩修的一段話:

「以歷史為名,缺乏思辨的反省意義;以文化為名,脫離常民的生活脈絡;以環境為名,增長無謂的環境負荷;以藝術為名,毫無獨創的美感詩意;以宗教為名,虧缺上帝的神性榮耀。」他更感嘆,「台灣拚觀光,拚來的只是一次性效益,未考量文化厚度與生活意涵,短多長空,寶島就這樣成為粗糙的主題樂園,可惜!」

高跟鞋教堂真的說不上藝術創作也說不上是建築創意,說其膚淺粗俗真的一點也不為過。今天它的確是成功的吸引了目光和人潮,的確是有了短暫的知名度、娛樂性和話題性。可是我不禁想起漢寶德說的「建築是文化的產品,是有深度、有思想的藝術」。

在我們探討偏鄉觀光發展應該如何開發時,仍必須思考。尤其是公共的文化建設,被賦予文化載體的任務。拍照、打卡,然後呢?我們需要再謹慎思考一次,這真的是我們台灣所要的文化嗎?

說到底,這些建設根本就是打著教堂名義的空殼。這類公共設施,跟日拋型的隱形眼鏡功能類似,待人潮退去之後就不再維護,最後任其荒廢。唯一的功能就是在短時間內造成話題,然後變成某管理處的業績。其實台灣這類以「振興地方」為名的東西,都有一個共同的迷思,大家只著眼於「建築物」本身的美醜好壞(如我前言所探討的),卻比較少想到大局。

我們必須思考,全台灣每個家庭的的全年可支配金額並未成長,分配在國內旅遊這一項的金額,近年亦未見增長,也就是說,你振興了A地方,一定會減少了B地方的觀光經濟,振興了B,C就可能會倒楣,等到C被振興了,那就輪到A了。所以「振興」只是無聊的促銷戲碼,很像百貨公司的搶客大作戰,顧客總數就這麼多,能花的錢就這麼多,最後只是分配多寡而已。最後花的,還是人民的錢,跟百貨公司沒兩樣,百貨公司打促銷戰時,額外的廣告支出由誰埋單?

你當然會說:「博物館美術館的展覽不也類似?」,但是花在這些假教堂的錢,並未提升絲毫人民的文化素養,最多只是讓人去打卡拍照,然後PO在臉書上。這種連國內旅客都只會路過拍拍照片的景點,真的可以吸引國際旅人嗎?我想這才是問題最大的地方⋯⋯

*作者為在美國念建築系的大學生,但人生志向是要打職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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