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我跟奧立佛.史東的合作,他不只是個完全開放討論的人,還很期待他的團隊盡量提出各種想法。這種合作方式真的讓人很興奮;一方面他當然有自己的想法,另一方面他也期待你提出像是「如果這場戲這樣拍,你覺得怎樣?」的意見。每個部門都可以提議想怎麼拍攝,然後這些想法會來來回回地激盪。
跟奧立佛合作,我可以設計強烈的攝影風格,跟李安合作,重點則是內斂—這兩者就像用ASA 200 和400 底片的差異。和李安一起拍片,我會用比較纖細的方式,而我也很喜歡這樣。
跟他們兩人合作,就好比搖滾樂對上弦樂四重奏。身為電影攝影師,我很享受這種機會,跟擁有不同拍片手法和能量的導演合作,讓自己成為左右開弓的好手。
我幾乎都是親自操作攝影機。直接感受演員的能量是非常重要的事。我在墨西哥學到的電影攝影就是這一套,所以這變成對我而言再自然不過的工作方式:我會同時操作攝影機、設計燈光、排練怎麼運鏡,弄清楚什麼東西會入鏡、什麼不會,我沒辦法切割這一整套過程,一定要兼顧並行。
但原因不光是這樣,這就好像—我不會作音樂,但假如我會作曲,完成後交給別人演奏⋯⋯雖然行得通,但操作攝影機對我來說就像演奏樂器一樣。你會真的感覺到,自己是第一個看到演員演出的人。你會受到比任何人都還大的衝擊,因為你就身在現場,感受著那股能量,而它一股腦地往鏡頭貫入,也就是,進入你的眼裡。
所以說,這是很情感性的事。我喜歡親自操作攝影機,因為它把我和故事、演員連結在一起。這
是很讓人興奮的事,對我來說是很棒的體驗。
阿利安卓喜歡手持攝影的自然感和自發感,以及攝影機融入場景中的感覺。這多少可以使觀眾感覺他們是其中的一個角色或參與者。不過,在我們一起拍電影之前,我們也合作拍過很多廣告片,從來沒用過手持攝影的方法。
阿利安卓是能量很強的那種人,我覺得手持攝影才能在視覺上詮釋出足以匹配那種活力的調性。別的導演可能會說:『移動攝影機,這樣看起來才有動感。』坦白說,那不是我喜歡的方式。我會看場面本身動起來時,才跟著移動攝影機。與其刻意地說:「我們用手持攝影來表現!」其實我會盡可能讓攝影機保持穩定。
話是這麼說,當你非得扛著攝影機狂奔時,那你也只能豁出去了。在《最後的美麗》裡,警察追逐路邊攤小販那一段全是我拍的,我的天,不誇張,一個不小心我就會掛掉—我是說真的死掉,不是比喻而已。你要怎麼拿著攝影機倒著跑,跟拍一個全速往前跑的人?我跟場務領班和阿利安卓討論了很多,而我心裡有數,我絕對跟不上,而且,那樣子倒著跑絕對是很危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