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擁9000萬資產、房產,死後竟完全不用繳遺產稅!專家用1招省下794萬高額稅金

2024-04-23 06:00

? 人氣

如果擁有龐大財產要怎麼規劃節稅呢?

舉例來說,50歲的王老先生平時勤儉,擁有龐大財產,包括土地6筆公告現值共計6,000萬元、房屋2棟現值合計為2,000萬元、某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銀行存款500萬元,夫妻感情融洽生有1男1女,並且都乖巧上進,某天(108年2月3日)享用晚餐後,王老先生看著太太及兒女覺得很滿足,只是不禁擔憂起若百年以後回到天國,怎麼讓他們保有如現在一般優渥的生活,又可少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呢?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首先,我們先來算算如果沒做任何規劃的話,要繳納的金額是多少。

假設王老先生111年2月4日突然意外死亡,留有如上述之遺產,當天該股票收盤價為50元,王老太太及子女皆繼承,則王老先生之遺產稅計算如下:

1.遺產總額:9000萬(6,000萬+2,000萬+10萬股×50元+存款500萬=9000萬元)

2.免稅額:1333萬元

3.扣除額:716萬元(包括:配偶扣除額:49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100萬元、喪葬費:123萬元)

4.遺產淨額:6961萬元(9000萬−1333萬元−716萬=6961萬元)

5.應納遺產稅額:794.15萬元(500萬+294.15萬元)

而經過代書的規劃後,若王老先生當天就想通了,先於隔天(108年2月4日)贈與王老太太土地2筆共計2000萬元、房屋2棟2000萬元、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收盤價每股50元)、銀行存款500萬元,王老先生若於112年2月4日過世時財產再沒有增加,除了贈與太太的財產外財產亦未減少,那王老先生的遺產剩下土地4筆計4,000萬元、房屋0棟、上市公司股票0萬股、銀行存款0元,若王老太太及子女皆繼承,王老先生之贈與稅及遺產稅計算如下:

因配偶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所以50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的話應納的贈與稅額等於0元。

而在婚姻關係消滅時(例如離婚、配偶死亡),會有所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並且配偶贈與可以主張無償取得的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財產低的那方可以要求財產高的那方就雙方之間的差額進行平均分配。

所以在王老先生過世後,王老太太可以依民法之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價值於核課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也就是說可以先將剩餘財產分配完後再開始繼承,並且配偶依然可以繼承財產喔!

所以如果王老太太除了王老先生贈與外沒有其他財產,那可分配到的剩餘財產就是4000萬元(4000萬+0+0+0=4000萬元)÷2=2000萬元。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