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以前未婚女性過世不列入族譜?一份水患調查記錄,狠揭中國想掩蓋的惡習

2023-08-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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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濟南地區為例,5歲以下的死亡率高達64.7%,6∼10歲死亡率約17%,但51∼60歲死亡率只有1.9%,61∼70歲2.5%,70歲以上2.9%。這是違反常識的數字,因為在衣食藥品無缺的難民營內,70歲以上的死亡率不可能只有2.9%,而5歲以下者竟然高達64.7%。這表示5歲以下的死亡是人為選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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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正常社會裡,20∼24歲群組的女性應該有27%具母親身分,但在難民營中只有17%。這表示24歲以下的年輕婦女有放棄母親身分的傾向。也就是說,如果放棄幼嬰,就顯示不出她們是母親。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她們還年輕,日後還容易受孕。相對地,25歲以上的婦女具有母親身分的百分比,在正常社會和難民營中並無顯著差別。這表示年齡較高的母親,子女歲數較大,已無法放棄子女。她們日後的生育機會減少,不會輕易拋棄子女。

7.1歲男嬰死亡率約30%,1歲女嬰死亡率高達70%,相差太大。2∼7歲男嬰死亡率約45∼48%,2∼7歲女嬰死亡率53∼50%,兩者相當接近。這表示1歲以下的女嬰被犧牲的傾向非常明顯。

8.若以1935年山東洪水的死亡率,和1943年孟加拉饑荒的死亡率對比,更可看出漢人的選擇偏好。在1∼5歲組中,孟加拉的死亡率是9.2%,山東高達60.6%。在6∼10歲組中,孟加拉18%,山東17.3%,雙方接近。在20∼30歲組中,孟加拉12.3%(表示這些青壯年人真的是餓死),而山東只有1.5%(表示並無生存危機)。這3個例子就足夠說明,山東在衣食無缺的狀態下,幼兒死亡率高達60.6%,竟然比缺糧的孟加拉(9.2%)高6倍以上,這完全是人為選擇的結果。

殺嬰是做得說不得的事,知情者掩鼻避談。幸好有這兩本水災救濟報告書,讓研究者從間接證據推論年輕女性的殺嬰傾向。重男輕女不是傳說,而是血淚的殘酷事實。不必譴責這些年輕女性,因為背後有幾股文化力量逼迫她們必須這麼做。真正的凶手可以是社會習俗,可以是公婆,更可以是丈夫。

作者介紹|賴建誠、何泰寬

賴建誠

巴黎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博士,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人。清華大學經濟系榮譽退休教授,研究方向為經濟史、經濟思想史。
學術著作有:《近代中國的合作經濟運動:1912-1949》(1990,2011)、AdamSmithacrossNations:TranslationsandReceptionsofTheWealthofNations(主編,2000OxfordUP)、《亞當史密斯與嚴復:《國富論》與中國》(2002,2009)、Braudel’sHistoriographyReconsidered(2004)、《梁啟超的經濟面向》(2006,2010)、《邊鎮糧餉:明代中後期的邊防經費與國家財政危機,1531-1602》(2008,2010)、《王室與巨賈:格雷欣爵士(1519-79)與都鐸王朝的外債籌措》(2015)。
半學術性的著作有:《重商主義的窘境》(1992)、《年鑑學派管窺》(譯著,1996,2003)、《綠野仙蹤與中國》(1998)、《經濟史的趣味》(2010)、《經濟思想史的趣味》(2011,2016)、《井田辨:諸說辯駁》(2012)。

何泰寬

台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學術專長為銀行與貨幣危機、國際金融、應用時間序列計量經濟學、動態隨機一般均衡模型(DSGEModeling)。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貓頭鷹出版《經濟史的趣味》(原標題:說不得的殺女嬰習俗)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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