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公司會把「股東利益」擺第一?以前才不是這樣,轉變從1970年代大通膨開始

2023-04-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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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優先主義

股東優先造成的影響就是,公司股東與利害關係人之間被劃下一條清晰的界線。利害關係人是指受到企業營運影響的人事物,包括員工、社群、國家、顧客與環境。在全新的模式之下,股東的獲利排第一而且最重要,任何一項針對利害關係人進行的投資,就變成一種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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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代中期,惡意收購興起、企業掠奪者輩出,從許多方面來說,他們就是股東優先的先鋒。他們會找出經營困難或是發展停滯的公司,並買進這些公司的股份直到掌握控制權。接著他們會將公司各部門重組,為股東創造最高的報酬,並且裁撤任何一個他們認為沒有效率的部分。通常這就表示裁員、遷移總部、賣掉不動產與承擔更多債務等,就是要窮盡所有工具與方法,將資產轉為短期的投資報酬。企業領導人的心頭蒙上陰影,人人都害怕遭到惡意收購。然而,一連串的法律決定讓企業更難以抗拒惡意收購,尤其當股東要求轉虧為盈,最終迫使許多企業轉而奉行股東優先,以免突然成為被收購的目標。

綜觀整個1980年代,併購風潮席捲全世界好幾個大經濟體,推波助瀾的是一種不干涉主義(laissez faire),對於管制與反壟斷的態度愈來愈自由放任。本來美國在世界上是反壟斷的帶頭者,從20世紀早期就堅定反對獨占壟斷,曾經發起好幾百件訴訟案控告大型企業,以打倒19世紀末「鍍金時代」(Gilded Age)形成的獨占企業,例如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與美國鋼鐵公司(U.S. Steel)。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仍餘波盪漾之際,政策制定者建立起新一波的反壟斷手段,因為全世界都已經見識過獨占企業如何助長日本、義大利與第三帝國的威權政體勢力。當時世界各國正在起草新憲法與法律制度,美國通常會鼓勵這些國家(對日本則是強迫)制定強硬的反壟斷新法。但是到了1970年代,有一支新學派在壟斷與競爭的辯論占了上風。

這套新理論是由法官暨法律學者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廣為流傳,他認為經濟集中唯一不好的地方,只有在於對消費者收取高價而形成明顯可見的傷害。所以,只要獨占企業收取的價格合理,就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伯克對於反壟斷法的狹隘詮釋,完全吻合傅利曼教條以及1980年代的政治氛圍。負責把關的政府監督單位對大企業提出的訴訟案愈來愈少,伯克的理論幾乎完全成為政府應對商業競爭的基礎。同時,私部門透過併購而更加穩固的茁壯成長。我和許多人都有相同的經歷,我們原先是在地方銀行開戶,不久後它就被規模比較大的區域銀行買下,然後又被全國性的銀行買走,最後又被另一間全國性的銀行併購。類似的狀況出現在經濟體的各個產業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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