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公司會把「股東利益」擺第一?以前才不是這樣,轉變從1970年代大通膨開始

2023-04-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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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公司會把「股東利益」擺第一?(圖/Pxhere;作者/rawpixel.com)

為何公司會把「股東利益」擺第一?(圖/Pxhere;作者/rawpixel.com)

如果「貪婪是好事」

社會契約的歷史是一段關於權力,以及權力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而重新分配的故事。綜觀歷史,資本、勞工與國家的權利與責任,多半取決於掌握最多力量的團體,它必須能夠立下規矩而不必動用高壓手段,以免導致暴動或革命。在從前的農業社會中,專制統治者對領主、農民以及這些人的經濟生活,行使幾乎絕對的主權。工業革命時期,權力的天平向著富裕、有政治裙帶關係的資本家傾斜。20世紀早期,美國與歐洲的勞工透過工會與選舉來牽制企業的權力。如今,權力又再次集中到私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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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這種轉變的因素是什麼?過去50年來,企業如何形成這麼大的規模、聚集這麼大的力量?如果各位想要了解誘發這個狀態的關鍵,只要檢視一個構想,甚至是一個句子就可以。

在大蕭條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災禍之後,美國與歐洲的經濟開始起飛。但是,勞工組織與政策制定者都對經濟進行極為嚴格的把關制約,他們都很清楚獨大壟斷與股市危機的代價。在這個情境下,絕大多數企業都坐上一個清楚的社會位置。大家普遍認為公司要能獲利,同時也要增進員工福祉、支援他們做生意的社群,並且做出對大眾有益的事。

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認為這個模式有道理。1962年經濟學家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iedman)在著作《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中寫道:「企業只有一個、而且是唯一一個社會責任,那就是利用手上資源,投入在為增加獲利而設計的活動上,而且只要沒有違反遊戲規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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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想法和當時的社會契約截然不同。在當時,可以拯救性命的專利只賣幾美元,喬治.默克可以表示獲利是企業營運的次要動機。然而,在傅利曼眼中,那些決策在市場上既沒有效率、又有缺陷。根據傅利曼和他在芝加哥大學的同事的理論,如果每一個人都追求最大的獲利,並且把這些獲利再拿去投資,世界會得到好幾倍的好處。在傅利曼眼裡,企業只應該忠於股東,任何一項會讓股東少賺一美元的領導決策,就是管理不當。這種獲利最大化的哲學,後來被稱為「股東優先」(shareholder primacy)。

這樣的想法並沒有立刻受到歡迎,然而到了1970年代,原本蓬勃發展的戰後經濟開始停滯不前,有一小群主要支持者逐漸對這種理論產生共鳴。經濟學家將問題的矛頭指向政府管制與沒有效率的管理,這種不滿造成傅利曼的理論開始流傳,並在1980年代成為主流。股東優先的想法和雷根與柴契爾時代極為契合,傅利曼的思想為解除管制與涓滴經濟學(trickle-down economics)提供智識上的基礎。不久後,針對羅斯福新政制約企業力量的反對聲浪浮現,這些批評者認為政府限制企業的時間太長,大企業的經理人過於自滿而不再追求獲利,結果造成整體經濟停滯。如果企業快馬加鞭追求最大獲利,就能推動整個國家、甚至全世界成長繁榮。為了達到目標,必須把獲利放在最優先。奧立佛.史東(Oliver Stone)執導的《華爾街》(Wall Street)中,主角高登.蓋科(Gordon Gekko)有一句話簡潔扼要的傳達出傅利曼的理論,並席捲企業界,那就是「貪婪是好事」。

股東優先主義

股東優先造成的影響就是,公司股東與利害關係人之間被劃下一條清晰的界線。利害關係人是指受到企業營運影響的人事物,包括員工、社群、國家、顧客與環境。在全新的模式之下,股東的獲利排第一而且最重要,任何一項針對利害關係人進行的投資,就變成一種負債。

在1980年代中期,惡意收購興起、企業掠奪者輩出,從許多方面來說,他們就是股東優先的先鋒。他們會找出經營困難或是發展停滯的公司,並買進這些公司的股份直到掌握控制權。接著他們會將公司各部門重組,為股東創造最高的報酬,並且裁撤任何一個他們認為沒有效率的部分。通常這就表示裁員、遷移總部、賣掉不動產與承擔更多債務等,就是要窮盡所有工具與方法,將資產轉為短期的投資報酬。企業領導人的心頭蒙上陰影,人人都害怕遭到惡意收購。然而,一連串的法律決定讓企業更難以抗拒惡意收購,尤其當股東要求轉虧為盈,最終迫使許多企業轉而奉行股東優先,以免突然成為被收購的目標。

綜觀整個1980年代,併購風潮席捲全世界好幾個大經濟體,推波助瀾的是一種不干涉主義(laissez faire),對於管制與反壟斷的態度愈來愈自由放任。本來美國在世界上是反壟斷的帶頭者,從20世紀早期就堅定反對獨占壟斷,曾經發起好幾百件訴訟案控告大型企業,以打倒19世紀末「鍍金時代」(Gilded Age)形成的獨占企業,例如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與美國鋼鐵公司(U.S. Steel)。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仍餘波盪漾之際,政策制定者建立起新一波的反壟斷手段,因為全世界都已經見識過獨占企業如何助長日本、義大利與第三帝國的威權政體勢力。當時世界各國正在起草新憲法與法律制度,美國通常會鼓勵這些國家(對日本則是強迫)制定強硬的反壟斷新法。但是到了1970年代,有一支新學派在壟斷與競爭的辯論占了上風。

這套新理論是由法官暨法律學者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廣為流傳,他認為經濟集中唯一不好的地方,只有在於對消費者收取高價而形成明顯可見的傷害。所以,只要獨占企業收取的價格合理,就是完全可以被接受的。伯克對於反壟斷法的狹隘詮釋,完全吻合傅利曼教條以及1980年代的政治氛圍。負責把關的政府監督單位對大企業提出的訴訟案愈來愈少,伯克的理論幾乎完全成為政府應對商業競爭的基礎。同時,私部門透過併購而更加穩固的茁壯成長。我和許多人都有相同的經歷,我們原先是在地方銀行開戶,不久後它就被規模比較大的區域銀行買下,然後又被全國性的銀行買走,最後又被另一間全國性的銀行併購。類似的狀況出現在經濟體的各個產業當中。

同樣在這個時期,企業界也開始體認到在華盛頓擴張影響力的好處;我們會在下一章繼續深入探討這個部分。在傅利曼的哲學下,企業可以將獲利最大化,只要遵守法律條文上的字句就好。然而,透過政治關說與不限金額的政治獻金,企業可以透過影響法律制定重畫疆界,只要投入相對小額的資本,就能獲取高額的報酬。

這些趨勢之間彼此互相強化,造就1970年代以來企業規模與權力的快速擴張。股東優先的思維揭開資本主義最醜惡的一面。理論上,股東手上的獲利應該能夠造福眾人,因為它可以增加整體經濟的效率,並且釋出多餘的資本重新投資到社群之中。

但是,在實務上,這套機制卻排擠掉其他利害關係人,例如員工、當地社區與環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經濟起飛的那幾十年間,幾乎每一個中型或大型城市都有一個大型的企業總部。企業高層坐在當地的董事會裡,出錢支持學校課後輔導、當地的藝術與運動計畫等各種專案。企業執行長的小孩和中階主管的小孩都是上同一間學校。就算景氣不好,公司也不會因為顧問或企管碩士認為資遣員工對財報有利,就叫員工走路;公司反而會支撐到最後一刻,因為公司與社區是如此唇齒相依,都感受到對彼此的長期責任。這就是社會契約在超地方(hyper-local)的情境下運作的樣貌。

但是,股東優先的概念一出現,人們的思維就跟著改變。1980年代的併購風氣導致小型城市發生裁員潮,企業也將總部連根拔起,遷移到可以減免稅收的有利地點,所有地方經濟體宛如自由落體般跌落。我在西維吉尼亞州的查爾斯頓市(Charleston)長大,親眼見到所有銀行、礦業公司、化學公司都被東西兩岸的企業吞噬。股東資本主義代表著,如果遷移企業總部在經濟上有好處,那麼即使這間企業和當地社區已經一起成長了幾十年,也會選擇離開,或者至少更動名義上與稅務上的總部地點。結果,全美國工作機會增加的地區當中,三分之二都只集中在25個市郡;而且,歐洲的情況也是如此。

作者介紹:亞歷克.羅斯(Alec Ross)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義大利波隆那大學商學院(l’Universitá di Bologna Business School)特聘兼任教授,世界首屈一指的創新策略專家。於美國歐巴馬總統執政期間擔任美國國務卿的創新資深顧問,協助外交實務現代化,並提出創新解決方案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利益。

全球創投公司Amplo董事合夥人,擔任科技、金融、製造、人資與數位安全等各個領域的企業董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特聘資深研究員,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 School)國際暨公共事務資深研究員。

文章刊登於《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與《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學術作品登上《SAIS國際事務評論》(SAI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與《北大公約組織評論》(NATO Review)等期刊的封面文章。著有《未來產業》(天下文化出版),現已譯成24個語言,在全球五大洲暢銷。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天下文化《大失衡:重建一個繁榮、穩定的新未來​》

責任編輯/郭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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