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發明害死了1萬多人?科學史專家公開3個神奇發明,其中一項可怕到連創造者都想永遠撇清關係

2021-02-1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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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原來是這樣被發明的!(圖/取自維基百科)

這些東西原來是這樣被發明的!(圖/取自維基百科)

編按:為了因應社會環境變化,世界各地出現了上千萬種的神奇發明,來滿足人類的需求,不過這些看似厲害的發明也並非全都實用,其中甚至還擁有相當可怕的背景故事……《原來XX是這樣被發明的》告訴你以下3個歷史上不可不知的特殊發明:

公元一七九二年—斷頭台

斷頭台是法國大革命中最出名、最致命,也是最持久的發明,一直被用到法國廢除死刑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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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工具或製作過程因為命名特殊或直接套上發明人名諱,讓後世永遠記得是誰創造出來的:像是魔鬼氈(velcro)、巴斯德消毒法(pasteurisation)、垃圾桶(poubelle)等,其中最「妙」的例子應該是斷頭台(guillotine)。最「妙」的例子?其實並非如此。斷頭台的發明背後有兩大甚至三大荒謬。首先,發明它的並非解剖學教授約瑟夫.伊尼亞斯.吉約丹(Joseph Ignace Guillotin, 1738-1814),他不過是提倡者。當年他以第三等級議員的身分要求修改刑法(一七八九年十二月一日),改用一種新的方式執行死刑,取代當時普遍流行的殘酷手法。該提案指出:「無論被告犯下何種罪行,只要法律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死刑,就該用單一、簡單的方式將罪犯斬首。」眾人皆平等,所以死法也該一樣!

吉約丹只是針對這個機制提出明確的想法。他參考了愛爾蘭、蘇格蘭、義大利等地使用的設備。作為提倡者,他委託外科醫師兼生理學教授安德烈.路易(André Louis)開發出這套裝置,並詳細說明其構造。這裝置在一七九二年四月終於正式「開張」(這樣形容應該沒錯吧),處決了一名普通罪犯。曾經有段時間它被人稱作「louisette」或「louison」(創造者的大名),但不久後卻被冠上推廣它的吉約丹之名「guillotine」。

吉約丹醫生(還有他的同事)當然都不想把這個裝置冠上自己的大名,此為第二個荒謬。至於最後一大荒謬是,開發此裝置的初衷,原是為了回應當時國家民意代表的人文主義訴求,為所有人提供一種唯一且相同的處決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折磨與血腥場面……只是在所有人的共同記憶中,斷頭台已經成為革命中專政時期的象徵,執法者幾乎全年無休,光是雅各賓專政時期就處決了近一萬七千名受害者。所以這台被冠上「愛國剃刀」、「寡婦製造機」等名號的機器,是永遠無法跟其發明者斷絕關係的。維克多.雨果(VictorHugo)最擅長用最剛好的字眼來形容:他在《文學與哲學論文集》中說:「世間不如意事多了,哥倫布沒法在自己的發現冠上自己的名字;吉約丹則是永遠無法讓自己的大名擺脫他的發明……」

就某角度而言,斷頭台或許可視為「人道發明」之一。(圖/ Richard Mortel @flickr)
斷頭台(圖/ Richard Mortel @flickr)

公元一八五三年——電梯

起重裝置其實上古時代就有,不過史上第一台電梯要等到一八五三年才誕生,這要歸功於艾利沙.奧蒂斯(Elisha Otis)發明的制動裝置「降落傘」。

為何我們把電梯的發明定於一八五三年,而非更早以前?打從滑輪於上古時代問世起,起重裝置就跟著開始發展,不管是在建築工地搬運材料或是於港口裝卸貨物都得靠它。此外,它還能把活生生的動物吊起來,像羅馬競技場有時就會讓觀眾看到鬥士與兇猛野獸同台對決;某些宮殿也會有這種裝置,像尼祿的金宮裡就有。到了中世紀,一些地勢較高的修道院(聖米歇爾山修道院等)也會擺放這種裝置;十八世紀時,路易十五還特別在凡爾賽宮裝了一台「飛椅」,方便與龐巴度夫人(Pompadour)幽會。但這種裝置在十九世紀上半葉還是沒什麼長進,而且非常危險:如果鋼纜突然斷裂,就只能變自由落體!礦山就因此發生不少事故,而那時的升降梯還是用蒸汽機驅動的;當時的人不是沒試過用液壓式起重器,只是無法升到同樣的高度……

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這個問題終於被美國發明家艾利沙.奧蒂斯解決:他加裝了「降落傘」裝置。雖然取這種名稱,但它可不會在鋼纜斷掉的時候自動把帆布打開。「降落傘」其實是一種緊急制動系統,當類似狀況一發生,就會因速度過高而啟動。這種緊急煞車雖然也很粗魯,但可以降低傷害……為了說服還在觀望的人,奧蒂斯在一八五三年紐約萬國工業博覽會(世界博覽會前身)期間,用華麗的舞台展示這個裝置。那天在水晶宮(上一屆倫敦展示場的複製品),他爬上升降梯,然後在眾人面前讓他的助手用斧頭把鋼纜砍斷!宣傳奏效,訂單如雪片般飛來:著名的「奧蒂斯電梯公司」就於同年誕生。雖說奧蒂斯沒有直接發明升降梯,但他讓它更安全……並促成了城市空間轉型。從舊城區就可發現,以往都是給窮人住的高樓層,逐漸變成富裕人家的投資標的。而在新大陸,配有「降落傘」的電梯讓更高的建物有機會出現,甚至還可「摩」擦「天」際……

電梯(示意圖/nakataza02@pixabay)
電梯(示意圖/nakataza02@pixabay)

公元一八八三年——垃圾桶

公元一八八三年十一月,法國塞納省省長尤金.普貝爾(Eugène Poubelle)發布一道法令,正式將新的垃圾收集裝置引進巴黎……

長期以來,人們都得「自行處理」自家的垃圾。這個有點籠統的場面話,背後隱藏著一個赤裸裸的現實:垃圾得在被棄置處自生自滅。若是人類一直過著游牧生活,那基本上不成問題;一旦開始定居,對公共衛生就會有不好的影響。中東與古埃及都有基本的垃圾處理措施,後來古希臘和古羅馬也跟進,與一系列公衛措施並行:當時最普遍的方式是將垃圾移至城外,最好是集中在坑裡;沒有洞可塞入的話,至少也要擺在空氣流通處。

儘管如此,整個街頭還是遍地垃圾,就這樣持續了數百年。中世紀史學家讓.皮埃爾.勒蓋(Jean-Pierre Leguay)於《在中世紀的街道》(La rue au Moyen  ge)中露骨地描述,當時滿街都是爭相搶吃垃圾的狗與豬,「空氣中還瀰漫著肥水的惡臭」,真是讓人傻眼的景象!當權者其實多次試圖採取行動以改善這種情況,光是在法國,腓力二世.奧古斯都(Philippe Auguste)、法蘭索瓦一世(最早開始規劃垃圾收集服務)、路易十四等君王都試圖加以整頓,但都未能成功。巴黎市民已經很習慣把垃圾(跟自己的大小便)從窗戶扔出去,讓剛好經過的無辜路人遭殃,且從來不想改。

好在第三共和終於使這種噁心的場面畫下句點。一八八三年十月,法國總統儒勒.格雷維(Jules Grévy)任命以擅長處理公衛問題聞名的尤金.普貝爾為新任塞納省省長。隔月,這位高級行政長官簽署一項法令,禁止居民將垃圾棄置在街道上,而且必須集中放置在某個有蓋的桶子中,門房必須在規定時間才可將桶子連同裡面的垃圾拿出去。這些桶子是由承辦商提供給承租戶,外觀均符合單一規格,可用起重裝置提起後,倒入裝運車中。

巴黎人嘴上嫌首都環境髒亂,結果身體倒是很誠實地排斥這項發明,真是矛盾的生物。一些報紙用「垃圾尼祿」來形容這位省長,靠巴黎垃圾餬口的拾荒者也因懼怕生計受影響而加入戰局。普貝爾只好稍微放寬法令,允許門房可在晚上就把垃圾桶推出門外,讓拾荒者在隔天太陽出現前都能在裡頭撈金。就像當年古羅馬皇帝發明的「小便處」一樣, 共和國省長的「 垃圾桶」(poubelle)終於成功征服了這座城市,再也不離開。

作者介紹|丹尼斯‧古斯萊本(Denis Guthleben)

他是一位科學史專家,對於昔日重大發明的起源尤感興趣。除了出版過多本科學史相關著作外,也在法國國家等研究中心擔任歷史委員會科學專員。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臺灣商務《原來XX是這樣被發明的》

責任編輯/連珮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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