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父母」很好用,但對你的人生毫無幫助!心理師:認為「父母是禍害」將讓你深陷險境

2020-09-2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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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個生活在如此糟糕境遇裡的人,又很難信任社會和周邊的人,他的恐懼投射到周邊的人與環境中去,於是環境中的安全元素也遭到破壞,環境再返回來讓他感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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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個人與社會都在這樣的循環中消耗著人們賴以感受幸福的重要資源:信任、接納、關懷、愛……

這種情況下,獲得改善的一個途徑,是收回對外部的責備,將自己從「受害者」的位置解放出來,真正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起責任。當然,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因為「父母皆禍害」是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功能的,一旦放棄,就意味著必須建立起新的模式來——而這個過程,也許同樣需要花掉幾年的時間來完成。

做出改變的前提,是我們需要理解舊模式的功能是什麼,只有我們真正了解了「父母皆禍害」在我們生活中的意義,我們才可能有一個方向,去尋找更健康的方式來替換它。

那麼,「父母皆禍害」,到底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一、簡化愛恨交織

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體驗是非常複雜的,他既需要來自父母的照顧,又害怕失去那個照顧,也害怕那個照顧裡隱含著傷害;他既要處理與母親緊密聯結的二元關係,又不得不適應除了自己和媽媽之外還存在著一個爸爸,這樣的一個三元關係,如果還有兄弟姐妹,就還會有更加複雜的關係。

這麼複雜的關係,是在生命的前三年,甚至是第一年就需要學習和處理的。對於一個那麼小的嬰兒,他要適應一個現實:那個愛我的人有時也會不能滿足我,讓我感覺受傷;那個我以為會搶走我的媽媽的人,有時也會滿足我。這樣愛恨交織的情感,對一個嬰兒來講,簡直是巨量的訊息需要處理。

所以,如果有一個簡單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在感覺上就會輕鬆許多。於是一個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把那些重要的人做一個區分:滿足我的是好人,不滿足我的人是壞蛋,對於一些發展困難的人,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會一直帶到成年。所以,如果簡單的將父母感受為「壞」的,自然就會比愛恨交織容易處理得多。

二、將責任推向父母,減輕自己的責任及罪惡感

當一個人在社會上適應不良時,是非常痛苦的體驗,為了緩解自己的痛苦,就需要將製造痛苦的的責任推向一個為此負責的人,而父母成為最安全的選項。這樣,他就可忽略自己需要為自己承擔的責任,就避免了體驗到「我不好」,因為不好已經全部歸於了父母。

對於「我不好」的恐懼,是許多人無法做出改變的重要原因。在他們的幻想裡,如果「我不好」,就會被拋棄;但是,當他們極力避免與「我不好」相遇時,又會一直無法找到改善的途徑。

當一個人在感受到「我不好」時,常常也會感受到內疚和罪惡感。罪惡感的意思是,當孩子感受到自己可能傷害了父母時(這是無法避免的,比如吸吮的孩子咬疼了媽媽的乳頭),所體驗到的對父母的強烈內疚和自責性體驗。為了緩解罪惡感的折磨,孩子內心可能動用一個逆轉的處理方式,將「不好」歸於父母,於是就可以保證自己將自己體驗為好的。

三、用恨的方式加強聯結感

恨是一種非常強烈的情感,恨與愛在聯結關係上有著相似的功能:強烈的聯結當一個孩子在發展過程中,愛的能力發展不足時,就可能用恨的方式來與重要的人建立情感聯結。

恨與愛相比,在感覺中會更有力量一些。因為:當我們愛一個人時,會體驗到因為需要那個人而產生的卑微感;而當我們恨一個人,會感覺自己是非常有力量,非常有控制感的。

四、避免成長的痛苦

隨著孩子長大,孩子會越來越發展自己的功能,終有一天,他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這也就意味著,他需要完成與父母的分離。

而分離這件事,對某些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困難的事。當孩子躺在「父母皆禍害」的憤恨中討伐父母的時候,父母在內疚的驅動之下大量補償孩子,於是,這就可以將父母與孩子緊密的聯結起來,雙方都避免了承受分離的痛苦。但是,沒有完成分離的人,在社會上,是一定會承受無法獨立的苦頭的。

文/王雪岩
本文經授權轉載簡單心理(原標題:“父母皆禍害”下的責任不能與幸福不能)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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