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父母」很好用,但對你的人生毫無幫助!心理師:認為「父母是禍害」將讓你深陷險境

2020-09-2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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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人格發展受阻,真的都是父母的責任嗎?(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孩子的人格發展受阻,真的都是父母的責任嗎?(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父母皆禍害」這句話在某些群體中,幾乎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一句話。

在心理科普的過程中,許多心理學工作者花了非常多的精力,在向普通父母普及早期養育的重要性,這幫助新一代的年輕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避免了許多傳統養育方式中有可能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的方式,比如過早訓練排便、過早與父母分離、父母的情緒問題等等有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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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些知識的普及度越來越高的時候,父母的養育方式有可能帶給孩子的影響越來越被重視,而孩子自身在成長所具備的成長的能力,孩子自身的人格因素對自己的成長發育所具有的影響,卻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這個現象其實並不是現在才有,克萊因在她20世紀50年代的文章中就曾提到過這個現象。

在臨床工作中,常常可以看到:將自己現在的功能缺損或是適應不良,歸結於父母的養育造成的問題,往往成為阻礙人格成長的重要因素。而去探索他們為何有如此的歸因,常常又會被告知「其實以前我也沒這麼想過,是後來我看了一些心理學的東西,才感覺是這樣的」。如此說來,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反而造成了一些人的成長困擾。

知識對人造成的影響,是一個複雜的過程。

對於心理學工作者來說,話一旦說出口,有可能被接收為什麼樣的內容,其實是不可控的。因為每個人從他人的語言中所接收到的訊息,都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的(投射、內攝),每個人都是用自己對世界的理解創造了對方話語的含義,而每個人接收信息時,往往又會優先接收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也就是說,當接收這些心理學知識時,對於某些人來講,是需要擴大父母的影響、同時忽略自己可能的責任的,因為那可以幫助他用這樣的方式完成他自己的一些內部需要。

同時不可否認的的是,心理學工作者本身也是曾經受傷的孩子當他自己的創傷還沒有得到很好的修復時,同樣會尋找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幫助自己緩解痛苦。所以,去關注父母的養育給孩子造成的影響,既是專業需要,也可以幫助自己釋放一些痛苦體驗。所以,無意識中,可能心理工作者去強調父母的養育比強調孩子自身成長元素就會更多。而忽視自身原因的結果,同樣會造成各種痛苦。

對人格的理解是理解社會生活的基礎,所以,很多的社會現象其實都是有個體原因的。

當一個人在內心對父母充滿了憤怒與責備時,他在社會生活中,同樣也會對象徵層面的父母充滿了類似的情感體驗,比如對領導、權威的憤怒;比如對國家、政府的聲討,等等。

當一個人內心的情緒體驗是以憤怒、憎恨為主色調時,他也就很難與周圍的人建立起安全的關係,也難以適應所處環境的社會生活,這些困難有可能會加重他內部的破壞性情感,然後,再加重他的適應困難。他的生活可能陷入一個傷害性的循環裡,變得很糟糕。

而一個生活在如此糟糕境遇裡的人,又很難信任社會和周邊的人,他的恐懼投射到周邊的人與環境中去,於是環境中的安全元素也遭到破壞,環境再返回來讓他感受到傷害。

最終,個人與社會都在這樣的循環中消耗著人們賴以感受幸福的重要資源:信任、接納、關懷、愛……

這種情況下,獲得改善的一個途徑,是收回對外部的責備,將自己從「受害者」的位置解放出來,真正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起責任。當然,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因為「父母皆禍害」是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功能的,一旦放棄,就意味著必須建立起新的模式來——而這個過程,也許同樣需要花掉幾年的時間來完成。

做出改變的前提,是我們需要理解舊模式的功能是什麼,只有我們真正了解了「父母皆禍害」在我們生活中的意義,我們才可能有一個方向,去尋找更健康的方式來替換它。

那麼,「父母皆禍害」,到底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一、簡化愛恨交織

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體驗是非常複雜的,他既需要來自父母的照顧,又害怕失去那個照顧,也害怕那個照顧裡隱含著傷害;他既要處理與母親緊密聯結的二元關係,又不得不適應除了自己和媽媽之外還存在著一個爸爸,這樣的一個三元關係,如果還有兄弟姐妹,就還會有更加複雜的關係。

這麼複雜的關係,是在生命的前三年,甚至是第一年就需要學習和處理的。對於一個那麼小的嬰兒,他要適應一個現實:那個愛我的人有時也會不能滿足我,讓我感覺受傷;那個我以為會搶走我的媽媽的人,有時也會滿足我。這樣愛恨交織的情感,對一個嬰兒來講,簡直是巨量的訊息需要處理。

所以,如果有一個簡單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在感覺上就會輕鬆許多。於是一個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把那些重要的人做一個區分:滿足我的是好人,不滿足我的人是壞蛋,對於一些發展困難的人,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會一直帶到成年。所以,如果簡單的將父母感受為「壞」的,自然就會比愛恨交織容易處理得多。

二、將責任推向父母,減輕自己的責任及罪惡感

當一個人在社會上適應不良時,是非常痛苦的體驗,為了緩解自己的痛苦,就需要將製造痛苦的的責任推向一個為此負責的人,而父母成為最安全的選項。這樣,他就可忽略自己需要為自己承擔的責任,就避免了體驗到「我不好」,因為不好已經全部歸於了父母。

對於「我不好」的恐懼,是許多人無法做出改變的重要原因。在他們的幻想裡,如果「我不好」,就會被拋棄;但是,當他們極力避免與「我不好」相遇時,又會一直無法找到改善的途徑。

當一個人在感受到「我不好」時,常常也會感受到內疚和罪惡感。罪惡感的意思是,當孩子感受到自己可能傷害了父母時(這是無法避免的,比如吸吮的孩子咬疼了媽媽的乳頭),所體驗到的對父母的強烈內疚和自責性體驗。為了緩解罪惡感的折磨,孩子內心可能動用一個逆轉的處理方式,將「不好」歸於父母,於是就可以保證自己將自己體驗為好的。

三、用恨的方式加強聯結感

恨是一種非常強烈的情感,恨與愛在聯結關係上有著相似的功能:強烈的聯結當一個孩子在發展過程中,愛的能力發展不足時,就可能用恨的方式來與重要的人建立情感聯結。

恨與愛相比,在感覺中會更有力量一些。因為:當我們愛一個人時,會體驗到因為需要那個人而產生的卑微感;而當我們恨一個人,會感覺自己是非常有力量,非常有控制感的。

四、避免成長的痛苦

隨著孩子長大,孩子會越來越發展自己的功能,終有一天,他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在這個世界上生存。這也就意味著,他需要完成與父母的分離。

而分離這件事,對某些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困難的事。當孩子躺在「父母皆禍害」的憤恨中討伐父母的時候,父母在內疚的驅動之下大量補償孩子,於是,這就可以將父母與孩子緊密的聯結起來,雙方都避免了承受分離的痛苦。但是,沒有完成分離的人,在社會上,是一定會承受無法獨立的苦頭的。

文/王雪岩
本文經授權轉載簡單心理(原標題:“父母皆禍害”下的責任不能與幸福不能)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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