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星巴克為例,品牌在部分重新翻修的店面中納入共享餐桌,不過不像餐廳或酒吧,人們來此消費的目的並非認識新朋友,而是想尋找辦公室外的工作空間,同時不受他人干擾。
對星巴克來說,這符合品牌第三場所(third place)的概念,一個獨立於住家和工作場所之外,非正式的聚集場所。在此空間中,共享餐桌凝聚起一社群,只是不透過言語互動維繫,靠的是各自在電腦中忙碌,看似聚在一起卻保有孤獨(be alone together)。
不只星巴克,從跨國品牌麥當勞、Afternoon Tea;國內連鎖餐廳薄多義、貳樓;到街邊轉角的餐館、親子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共享餐桌在日常生活中愈來愈普遍。
下回用餐再遇到長桌,聯想到共享餐桌之外,別忘了放下手機嘗試和附近的人寒暄幾句,美國演員Will Rogers說過:「陌生人只是尚未認識的朋友」(A stranger is just a friend I haven’t met yet.),或許下一個人生摯友正和你擦肩而過也說不定。
作者:陳思樺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創新拿鐵(原標題:顧客自願併桌,因為「陌生人只是還沒認識的好朋友」!歐美餐廳流行的「共享餐桌」,讓顧客跟老闆雙贏)
責任編輯/郭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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