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為何會害人變得喪心病狂?科學家一席話,解開宗教吞噬「人性」的世紀之謎

2016-11-0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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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韓總統朴槿惠因牽扯上異教「永生教」,引發民間激烈抗議。一個宗教信仰,真有那麼嚴重嗎?為何信仰能操控人的意志與情緒?這些問題,就讓長期研究人類行為的美國科學家愛德華‧威爾森追溯至人類的發展史,細細為你解答...

西班牙偉大的神祕主義者聖女大德蘭(Saint Teresa of Ávila)曾在她1563到1565年的日記中描寫她的狂喜經驗,一種甜美的、極度的喜悅。這種經驗可以藉由音樂、宗教,和一些會導致幻覺的藥物──例如亞馬遜河流域用來增強宗教體驗的死藤水(ayahuasca)──來獲致。神經生物學家們已經發現:我們在聆聽音樂時所體會到的高峰經驗,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我們的大腦紋狀體會分泌神經傳導分子多巴胺所致。我們在飲食和性愛中所獲得的樂趣,也是源自這樣的生化酬賞機制。由於在舊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了音樂(三萬多年前的人就已經開始用鳥的骨頭和象牙製造笛子),而且世界各地的狩獵和採集部落都擁有各自的音樂,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論,對音樂的愛好已經在演化過程中烙印於人類的大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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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乎所有的現存社會(從狩獵、採集部落到文明都會)中,音樂都和宗教有著密切的關係。是否有一些基因會影響人類的神經和生物化學機制,讓我們天生就有追求宗教信仰的傾向,就像我們天生愛好音樂一般?根據宗教神經科學(這是一門相對較新的學科)的研究,答案確實是肯定的。科學家們不僅研究了雙胞胎基因的差異在這方面所造成的影響,也研究了致幻藥物所造成的類似宗教的體驗。此外,他們還研究腦部的損傷和疾病對個人宗教信仰行為的影響,並利用大腦顯影技術追蹤神經的活動。到目前為止,這些研究結果強烈顯示,宗教確實是人類的本能之一。

當然,宗教遠不止是人的生物本能。它的歷史幾乎和人類的歷史一樣古老。

宗教:一門有關人與上帝的學問

哲學的核心就是在試圖解開宗教之謎。神學中所表達出的是最純粹、最普遍的宗教形式,其核心問題乃是上帝的存在,以及上帝與人類的關係。但凡信仰虔誠的人士都想藉著某種方式接觸這位神祇。有人依照天主教的儀式透過化體(transubstantiation)的方式接觸祂的血肉,有人則祈求祂指引與降福。除此之外,大多數人也期盼死後還有生命,能夠進入一個屬靈的世界,與已逝的親友歡喜聚首。簡而言之,人們之所以追求神與靈性乃是希望能有一座橋樑,讓他們能從現實生活中進入一個超自然的世界。他們憧憬上帝的國度,希望死後他們的靈魂仍能在那裡享有平安、永恆的生命。

所以,人類的腦子渴望宗教,而宗教也因人腦而存在。在信徒生命中的清醒時刻,宗教信仰分分秒秒扮演著多種角色,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滋養他們的心靈

所有的信徒都隸屬於一個大家庭,彼此如同兄弟姊妹一般,信靠並服從一個至高無上的律法,以換取永生的保證。

宗教對於人的意志,究竟有多大影響?(圖/Pixabay)
宗教對於人的意志,究竟有多大影響?(圖/Pixabay)

對於信徒而言,這位神祇的地位高於任何先知、大祭司、教長、祕教的聖徒、宗派領袖、總統、帝王、獨裁者等等。祂是永恆的、至高無上的領袖。同時,由於祂是超越凡俗的存在,擁有無限的能力,因此能夠行出人類所無法理解的奇蹟。在史前時期和歷史上的大部分時期,人們面對周遭所發生的現象──例如暴雨、洪水、劃過天空的閃電、孩童的猝逝等──大多只能靠宗教來解釋: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由於人們必須了解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心靈才能獲得平靜,於是上帝便成了一切的因,而祂所行的事雖然對我們的生命充滿了意義,卻是我們所無法理解的。然而,隨著科學的誕生,人們逐漸明白,大自然的現象乃是其他種種可被分析的現象所造成的結果,便不再用超自然的說法來加以解釋,但人們在內心深處的本能驅使之下,仍然會受到宗教和那些類似宗教的意識形態所吸引。

現今的各大宗教都相信宇宙間有一位正直的神(或好幾種不同的神,祂們彼此或許也可以形成一個強大的家族)。這些宗教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對人類的文明有重大的貢獻。在教士或祭司主持之下,人們從出生到死亡各種階段的儀式顯得莊嚴而隆重。他們為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規範賦予神聖的意味,撫慰受苦的人,照顧窮困的百姓,信徒們受到他們所樹立的典範激勵,會起而效尤,努力做世人和上帝眼中的義人。同時,他們所設置的教堂也是社區生活的中心,在人們無所依靠之際,這些神聖的殿堂(上帝在世間的居所)便成了最終的避難所,讓他們可以對抗世間的欺凌與迫害。因為有了這些宗教和神職人員的存在,人們也才比較能夠忍受暴政、戰爭、饑荒和天災的磨難。

宗教為何會帶來災難?

不幸的是,這些宗教也不斷製造各種不必要的苦難。首先,它們妨礙人們理解現實,因而使得現實世界中的大多數社會問題都無法獲得解決。其次,它們有一個源自人性的缺點:「部族意識」(tribalism)。人們之所以信仰宗教,主要是受到部族意識的驅動,其次才是出於內心對靈性的渴求。而前者的力量遠遠大過後者。人們在內心深處都渴望隸屬於一個團體,無論它是宗教團體抑或世俗團體。在經歷了生命中的各種情感之後,他們知道自己必須和那些與他們有某種程度的親緣關係、說同樣的語言、有相同的道德觀、住在同一個地區、懷有同樣的社會使命,或做類似的穿著打扮(最好以上條件都具備,如果不行,起碼也要有兩三項)的人連結,才能過得快樂,甚至才能生存。而正是因為這樣的部族意識──而非宗教的道德信念或人道思想──才使得好人做出壞事來。

然而,很不幸的,宗教團體主要是以其「創世說」──也就是他們用來解釋人類為何會誕生的神奇故事──來做為自己的特色。而這個「創世說」也是他們部族意識的核心。無論這個故事聽起來如何溫和、高尚,說得如何委婉,其重點便是向該團體的成員保證他們是上帝的寵兒,並告訴他們其他宗教的成員拜錯了神、採用了錯誤的儀式、追隨了假的先知,並且誤信了那些荒誕不經的創世之說。這種說法雖然是對其他宗教的殘酷歧視,但唯有如此,他們才能滿足自己的靈魂的需求。我想世上大概沒有任何一位伊斯蘭教長會建議他的徒眾試著去信奉羅馬天主教,也沒有任何一位神父會建議天主教的信徒去嘗試信仰伊斯蘭教。

宗教(圖/PRO心道法師 Master Hsintao@flickr)
信仰能夠凝聚集體意識。(圖/PRO心道法師 Master Hsintao@flickr)

當信徒接受了某個特定的創世說,以及其中所宣稱或允諾的種種奇蹟,我們便說他有了信仰。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信仰乃是生物在演化過程中為了求生存和提高繁殖率所使用的一種手段。部族的成功造就了信仰。當一個部族與其他部族競爭時,可以藉由信仰來統一內部,而那些善於利用信仰來贏得他人支持的成員,也可以藉此在部族之內取得成就。在舊石器時代,由於各地衝突不斷,宗教信仰乃於焉誕生。直到今日,戰禍仍未稍歇。在宗教色彩較淡的社會中,信仰往往會被轉化成近似宗教的政治意識形態。有時人們的宗教信仰甚至會與他們的意識形態合而為一,這時他們就會認為:「上帝贊同的是我的政治理念,不是你的,而且我的理念比較忠於上帝。」

宗教信仰對信徒的心理有很大的助益,不僅說明了他們存在的意義,也讓他們感覺自己比其他部族的成員更受到神的關愛與守護。但他們也必須付出一些代價。在較為原始的社會中,神明和祭司會要求信眾全心的信仰、絕對的順服,不得有所質疑。這是一宗靈魂的交易。在人類演化的過程中,這是唯一足以使得部族成員團結一致的方式,無論在承平時期或戰爭時期都是如此。宗教信仰可以讓部族的成員獲得某種足以自豪的身分,並使其行為規範具有正當性,同時也解釋了生死之謎。

在過去這千百年間,一個部落如果不以某種創世說來說明它存在的意義,它絕對無法生存。一旦失去了信仰,成員便不會盡心盡力為部族服務,也會逐漸失去共同的目標。這類創世說必須在部族形成的初期──猶太基督教是在鐵器時代晚期,伊斯蘭教則是在西元第七世紀──就加以確立,才能發揮作用。一旦確立了,其中的任何一個部分都不能揚棄,不許任何人提出質疑。如果有某個教義已經不合時宜,唯一的解決方式便是巧妙地避開、蓄意地遺忘,或者乾脆提出一個新的教義。

很明顯的,不可能有兩種創世說同時為真。已知的數千個宗教或教派的說法必然都不是真的。許多有識之士已然明白他們所信仰的宗教並不可靠,至少有些細節令人存疑。但他們明白一個道理(據信是羅馬斯多噶學派的哲學家小塞內卡所說的)道理:宗教在凡夫俗子的眼中是真的,在智者的眼中是假的,在統治者的眼中則是有用的。

部族意識帶來大規模戰爭

科學家因本性使然,在談到宗教時往往很小心謹慎,即便在表達他們對宗教的懷疑時也是如此。據說傑出的生理學家安東.卡爾森(Anton J. Carlson)在被問到,他對羅馬教皇庇護十二世在1950年宣稱聖母瑪利亞的肉身升天一事有何看法時,他是這麼回應的:他當時並不在場,所以無法確定,不過有一點他倒是很肯定,她升到三萬英尺的高空時必然就昏過去了。

關於宗教的話題既然如此棘手,我們是否乾脆就別提了?我的意思不是要否認問題的存在,而只是把它忘了?畢竟全世界絕大部分人士對這個問題或多或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但這樣的做法是很危險的,無論就短期或長期而言都是如此。現今,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雖然已經逐漸減少(這顯然是因為大家都擔心發動戰爭可能會導致兩敗俱傷的局面),但暴動、內戰和恐怖分子攻擊行動仍然盛行。在這些動亂中之所以會發生大規模殺戮事件,主要原因便是部族意識。

而部族意識主要又是透過宗教衝突──尤其是信奉不同創世說的人士之間的衝突──表現出來。在筆者撰寫此書之際,我們這個文明世界正上演著什葉派和遜尼派穆斯林互相殘殺、巴基斯坦各城市的阿哈默底亞穆斯林(Ahmadiyya Muslims)遭其他穆斯林殺害,以及緬甸的穆斯林被以佛教徒為首的「極端分子」大規模屠殺等駭人的情景。就連極端正統派的猶太人抵制改革派的猶太婦女,不讓她們接近「西牆」(譯註:即哭牆)的行動,也是這種社會病態的初期症候,令人憂心。

宗教不是壞事,真正邪惡的是「對立」

宗教。(圖/心道法師 Master Hsintao@flickr)
比起療癒心靈,宗教對人類有著更大的影響──歸屬感。(圖/心道法師 Master Hsintao@flickr)

宗教鬥士並非異數。我們不能把信仰某個宗教或某種類似宗教般的意識形態的人,分成「溫和派」和「極端派」兩派。這是錯誤的做法,因為真正導致仇恨與暴力的,乃是不同信仰之間的對立,而這種對立乃是「部族意識」這個人類原始本能的展現。好人之所以會做出壞事,正是因為信仰的緣故。人們無法忍受別人抨擊他們個人或他們的家庭、國家和宗教信仰(創世神話)。以美國為例,在這個國家的大多數地方,人們都可以公開發表自己對宗教議題──包括上帝的本質乃至上帝是否存在等──的看法,但僅限於神學和哲學上的討論。但如果牽涉到個人和團體的宗教信仰(創世神話),則無論它們有多麼荒謬,你最好不要提出質疑。如果你貶低他人神聖的信仰,就是一種「宗教上的偏執」,形同對他們個人所造成的威脅。

除此之外,人們的宗教情懷也一直為信仰所挾持。各教的先知和領袖一直有意無意地利用人們的宗教情懷,來為他們所屬的教派服務。他們為神舉行各種莊嚴神聖的典禮、儀式和祭祀,以換取現世的安穩和永生的希望,同時並要求神做出正確的道德抉擇。以基督宗教而言,大多數教派都宣稱上帝反對同性戀、人工避孕、由女性擔任主教和進化論。

美國的開國先賢很清楚宗教衝突可能帶來的危險。喬治.華盛頓曾經表示:「在人與人之間的各種仇恨當中,最根深柢固、最令人痛苦的莫過於宗教上的對立,因此我們應該加以撻伐。」詹姆士.麥迪遜(James Madison)也同意他的看法。後者指出,宗教衝突會導致「血流成河」。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則堅稱「美國絕非以基督教立國的國家」。但後來美國並沒有堅守這樣的立場。現今的政治領袖幾乎都不得不向選民保證他們本身具有宗教信仰,即便他們所信仰的教派在大多數人眼中顯得荒謬可笑,就像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所信奉的摩門教一般。此外,美國總統也經常傾聽基督教人士的建言。1954年時,美國的「效忠誓詞」(Pledge of Allegiance)中,甚至納入了「上帝之下」(under God)這幾個字。直到今天政壇上還沒有一個夠分量的候選人敢提議將它拿掉。

基督教對美國政壇也有重大影響。(圖/Pixabay)
基督教對美國政壇也有重大影響。(圖/Pixabay

大多數探討宗教議題的作家都將人們超越現世、追求生命意義的行為,與各宗教捍衛自己創世神話的做法混為一談。他們認同(或不敢否認)宇宙間確實有一位神存在,並認為創世神話代表人類在追求今生的救贖與死後的永恆生命時,與神溝通的一種努力。身為知識分子,他們全都做了某種妥協。其中包括尼布爾派(Niebuhr)的開明神學家、一些論調含糊的哲學家、崇拜C.S.路易斯(C. S. Lewis)的文學界人士,以及其他經過深思之後相信宇宙間必然有「某一種存在」的人士。他們往往對史前的歷史和人類的本能演進的過程毫無所悉,因此無從對這個非常重要的議題有清楚的體認。

這些作家所面對的是一個無解的難題。那便是矛盾的十九世紀丹麥大哲學家齊克果所謂的「絕對的矛盾」(the Absolute Paradox,或稱「絕對的困思」)。他表示,基督教要信徒接受的教義──尤其是它創世神話的核心──不僅是不可能的,也是令人難以想像的,因此是荒謬的,「荒謬之處在它說永恆的真理便開始存在了,說上帝便出現了,說祂誕生了、長大了等等,並且變得像人一樣,和其他人沒有兩樣。」他接著指出,儘管基督教宣稱這是事實,但我們還是無法理解上帝為何會以基督的身分進入人間受苦。

這個「絕對的矛盾」難倒了所有想要解答肉體與靈魂問題的宗教人士。他們無法想像,一位能創造出一千億個銀河系、並且無所不知的神會像人類一般有著種種情緒,包括愉悅、慈愛、慷慨、記恨等等,並且不知何故總是漠不關心世人在祂的統治之下所承受的各種苦痛。有人說,這是因為「上帝在考驗我們的信心」,也有人說「上帝以神祕的方式做工」,但這類說法並不足以解答這個疑問。

榮格曾說,有些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只能讓它隨著時間過去。「絕對的矛盾」想必也是如此。這個問題之所以無法解決,是因為根本沒有什麼需要解決的。問題不在於上帝的本質或上帝是否存在,而在於人類這個物種的起源、人類心智的本質,以及我們為何能演化成生物界最頂尖的物種。要在這個真實的世界生活,最好的方式便是擺脫鬼神。

作者介紹|愛德華‧威爾森

是眾所公認的全球生物理論學家及自然歷史學家翹楚。「演化生物學」這個名詞是由他命名的,生物地理學從他開始發揚光大,而「社會生物學」這個學門則由他開始創立,並成為當前生物學中最引人討論的議題之一。他並竭力推動近年成為地球高峰會主旨的「生物多樣性」理念,為地球永續奠定價值基礎。天下文化曾出版一本《大自然的獵人》,是他自傳式的作品。本書《人類存在的意義》,則是他近年來將相關思索滙集得最完整的一本書。

愛德華.威爾森1969年獲選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還曾榮獲全世界最高的環境生物學獎項,包括美國的國家科學獎,瑞士皇家科學院為諾貝爾獎未涵蓋的領域所頒發的的克拉福德獎(Crafoord Prize)。1996年,被《時代》雜誌評定為影響美國當代最巨的25位人士之一。

他的著作超過20部,包括《造物-拯救地球生靈的呼籲》(The Creation)、《社會性如何征服地球》(暫譯,The Social Conquest of Earth)和《給青年科學家的信》(Letters to a Young Scientist)等,其中以《論人性》(On Human Nature)、《螞蟻》(The Ant)二書二度獲得普立茲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如果出版《人類存在的意義:一個生物學家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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