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不是在寫你做過什麼,而證明你能做什麼!職場專家教秘訣,讓面試官30秒瞭解你

2019-05-1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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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份來描述經歷的說明對面試者來說,是散亂的、是像迷宮一樣的沒有目的性。而這樣的過程其實是在幫自己與機會的前面建築了一座牆。因為面試官要的是你可以為他做什麼的能力,而不是跟你一起複習你這四年來的經歷。因此在這邊介紹一個引導的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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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調產品特色(總覽)

履歷的開投最好就是個人的能力總覽,例如,我擁有企劃能力、行銷能力、活動主持與基本文案寫作。簡短,然後再針對每個能力做經歷的說明。這樣的好處是面試官可以在30秒內了解你的能力清單,並針對他有興趣的部分進行進一步的了解。而不是從頭到尾看了你四年的經歷之後,再找出他有興趣的部分。

2.以所學(what you learn)做經歷的結尾(有力的結尾)

接著是針對每個經歷的結尾,除了剛剛提到的SART原則之外,你應該更要提出what you    learn(這才是最有意義的說明)又或者這應該是你要在腦中準備好的陳述,當你被詢問某項經歷時,你才可以簡單又明確地說出重點。

但是,要說明所學其實不是件簡單的事情,你必須要思考「退去所有的既得資源,你實際貢獻了什麼」,因為即便今天你是學生,但是你還是帶了個大學的光環,甚至因為你是知名大學的學生,你才有機會達成廠商的贊助與合作。這些是很容易被有經驗的面試官給看透,甚至你自己都還沒意識到。

舉例來說,今天去和廠商談贊助的時候,你要描述(或是在腦中整理好)的是你談贊助時的先前準備,像是文案的撰寫、相對應的廣告和廠商的應對之道,而不是只有獲得20家廠商贊助,因為那20家很可能是因為你所處的大公司或是知名大學而答應贊助或合作,而些的經驗是相對容易被問倒的。

所以當你今天利用了STAR的概念之後,千萬不要以為履歷已經完成了,請記得另外兩個概念:一、在開頭強調自身能力,再利用經歷佐證能力;二、用所學做經歷結尾,並深思退去光環後的體會。相信在經過這兩項的修正之後,你會有一套屬於自己的競爭優勢,而且也良好的將自身的價值給傳達出去。

最後,即便你今天、今年、這次面試為自己爭取到了機會或是沒有,我相信我們都還有「下次」,希望到那時你可以將你自己的價值傳達得更好,給自己和對方一個合作的契機。請記住「履歷是一種行銷自己的行為,而非整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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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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