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想靠心理諮商抒發壓力卻讓自己人間蒸發?尋求協助前該請先停、看、聽

2016-04-2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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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個月的某篇報導吸引了我的目光,標題為「恐怖心理治療師!富家女人間蒸發4年」(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搜尋標題即可找到原文)。什麼是「恐怖心理治療師」?勢必得好好讀一下這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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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內文大致描述:在外國,有位面臨學業壓力的女性,因緣際會下接受了某治療師的治療。但治療後反而出現種種異狀如:憂鬱、憤怒等負面情緒不減反增*、開始不工作、開始斷絕身旁的人際關係。到最後,甚至無中生有地指責父母在童年時虐待自己。該案件曝光後,其他人陸續出來表示自己也曾接受該治療師的治療,困擾狀況惡化的人也不少。

(*註:在真實治療情境下,剛開始治療時,負面情緒確實可能會增加,因為我們會在安全的環境下,鼓勵個案探索、面對過去可能被壓抑的情緒;但長久下來,個案對於這些情緒的因應與掌控能力應該是增加才對,而非一味地將負面情緒隨意釋放。)

文章最後指出,原來這位自稱治療師的人,其實沒有該地合法的執照(所以標題應改為「恐怖『假』心理治療師!」比較恰當)。同時,文末也引用一位專業諮商師的觀點來解釋這個故事:當我們處於壓力與脆弱狀態時,身為求助者的我們,確實可能會忽視「謹慎挑選適合自己、有所專業的助人者」這件事。

雖然此事並非發生在台灣,事件真偽也有待查證(用英文關鍵字找不太到外國相關報導),但故事本身的發展是值得我們借鏡的。確實有不少個案表示,以前曾花大錢接受過某些療法,但長久下來狀況並沒有改善。事後查詢相關資料,才發現治療者本身沒有相關執照,或者採用了效果有待爭議的治療方式。本文希望借用此案例,向各位讀者說明,若想進行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我們建議協尋哪些專業,以避開不必要的危險。

依據法源,在台灣主要執行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的專業為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此外,有部分專業工作者(如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等),在執行他們的專業業務時,也可能涉及提供部分的心理諮商、諮詢業務,這也屬於法律允許的範圍。

在確認接受心理治療前,我們建議民眾應多了解為您提供治療者的訓練背景,以及對方是否有具備相關認證的執業執照。雖然,執照與專業程度之間的關聯可能因人而異,但至少執照制度期望能守住專業的最底線。

治療是否有效,部分因素取決於治療者使用的方式。當我們選擇被立案認可的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等醫事人員時,這部份是被把關的。專業人員有義務提供前來接受治療的個案有效、符合實證效果的治療(當然,所謂的實證方法並非只有一種;只是,針對多數心理困擾,在學界與實務界,多半都具有一些多數人認可有效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法律嚴格禁止這些專家以可能危害個案健康、福祉的方法來進行任何治療。

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斯(Hippocrates)在其醫師誓詞中提到「首先,不造成傷害」(First, do no harm)。在心理治療中,這個準則亦顯得重要。許多看起來為個案好的方法,對個案長久來說反而是傷害。比如,許久前治療時常用的宣洩法(catharsis),鼓勵個案將情感強烈地表露出來;但日後研究發現,此療法對於「憤怒管理」的幫助並不大,反而可能惡化情緒。

反之,有些治療方法當下可能會讓個案不舒服,但長久效果卻能提昇患者生活品質。如在治療強迫症、恐懼症時,提供個案一個支持的環境,鼓勵他面對自己最擔心的事物,當下雖然會讓個案很痛苦、焦慮,但事後患者對這些事物的恐懼降低後,反而改善了原本受限的生活環境與品質。

治療者做了什麼事?這些事情是否真如「表面」般的有效?還是,其實深層讓個案進步與改變的真正原因跟表面並不一樣?並不是所有「看起來為你好」的方法,都是「對你真正有幫助」的方法。能否精確掌握「有療效且不造成傷害」的方法,正是判斷眼前這位助人者是否曾接受必要專業訓練的一個關鍵。我們相信,多數助人者都是出於善念在工作;但此善念是否有被轉化成對個案真正有幫助的具體方法,則是值得留意的。

可能有讀者想問:難道心理不舒服、有心理困擾只能找這些專家嗎?在這一點上,我們也保留開放、可討論的態度。確實有不少民眾的心理困擾,是成功透過民間、傳統的助人文化或制度(如到廟宇拜拜、協尋宗教力量支持等)而改善的。我們無意否認這些助人文化的價值,但仍想提醒讀者謹記「不造成傷害」的原則。在接受各種療程前,多聽聽親友的客觀意見、做足必要的功課,避免只聽「自己想聽的」意見。

今年三月多,獲頒總統教育獎的清大資工所莊同學不幸斷送了寶貴的生命,據其父母表示,莊同學生前加入靈修團體,付了兩百多萬,接受了許多特別的治療,如「斷食」、「結手印」、「仁神術」、「輕氧機」等(引用自其父母的陳述)。據其他曾接觸過的民眾表示,裡面的人聲稱「追隨老師就可以渡化自己或幫助父母」、鼓勵「在無照的狀況下,學成後對外宣稱可以私人進行心理諮商收費」(引用自此)」。出事後進行相關追查才發現,提供這些方法的人,都沒有醫護相關證照或訓練;其所鼓勵的「無照諮商」行為,更是違法。

類似事件浮出檯面或許只是冰山一角,但都提醒著我們,雖然這些助人者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不代表他們使用的方法都是恰當的。下次,當您自己或親友考慮接受心理諮商或相關治療前,別忘了提醒彼此:確認為您提供服務者的背景,以及相關的執業執照。主動接受心理諮商是我們提昇個人心理健康的積極作為,但也別忘了我們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做一個明智的判斷者,慎選適合自己的專業人員。

作者|蘇益賢
政大心理所碩士。現職夏一新身心精神科診所臨床心理師、教育部特殊教育團隊兼任臨床心理師、情境行為科學協會會員。專長:青少年與成人心理評估與心理治療、心理相關工作坊設計、腦與神經科學在身心健康促進的應用、第三波行為療法整合。經營有部落格心理師的口袋、臉書專頁心理師想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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