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記者不需要經過證照檢定,但過去立法院採用的採訪換證制度,長期以具有公司商業執照的大媒體為主,造成雜誌以及獨立媒體無法入內採訪,限縮新聞自由,2016政黨輪替後,民進黨釋出善意,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於25日召開座談會,邀請大小媒體,以及各個獨立記者包括朱淑娟、李惠仁等人一同研議未來該如何開放讓更多媒體可以進入立院採訪。
過去,立法院對媒體訂有《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其中第4點規定,「本院發放國內媒體採訪證對象,須以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且每日發布新聞內容中,全國性政治、文教、財經、社福等新聞需達60%以上份量之新聞媒體常駐立法院專任採訪記者為限」,規定排除掉了獨立媒體與公民記者,無疑限縮了新聞自由,更等同於讓立院具備了審查什麼記者得以採訪的權力,一直以來受到不少學者專家的批評。
朱淑娟:人人都應享有採訪權
對此,自2009年開始成為獨立記者的朱淑娟認為,過去舊國會拒絕發放採訪證給獨立記者及公民記者,不只是違反民主精神的落伍做法,而且於法無據,因為台灣政府並沒有媒體認定制度,任何人只要基於「採訪報導」為目的,都應享有採訪權,而不是看該記者有沒有公司的「工作證」。她舉行政院為例,老早就開放給獨立記者採訪,甚至還會主動供稿,「任何一個部會沒有人會質疑妳在幹嘛」。

紀錄片導演李惠仁更是砲火連連,他劈頭直喊「全面開放」,而非分主流或公民記者,他批評「誰有辦法認定誰是記者?」,他舉一個例子,曾經就有一個議員批評公民記者是用小相機與爛機器的記者,讓他覺得很火大,至於是哪個議員,他說現在已經落選了大家也不用問,引起全場大笑。
李惠仁:至少公民記者不會做「白手套」
李惠仁表示,曾有「某部會」的記者聯誼會反對公民記者採訪的原因,竟然是怕「他們會問不專業的問題」,他說,公民記者也許會報導你覺得奇怪的新聞,「但我從來沒看到公民記者去做白手套」,反諷某些主流記者甘於做美化特定人物的報導;但此言論卻被立法院記者聯誼會會長蕭照平駁斥,絕對尊重各位記者的採訪權,但「不要用白手套來挑撥記者間的矛盾」。
新興媒體:不該以技術問題限縮新聞自由
對於每日需發布60%以上的全國性新聞才有資格進入立院採訪,不少新興媒體都有意見,去年底才上線的報導者記者陳彥廷表示,若以這個標準來看,「公視或是原民台都應不符合資格」,他也提到,雖然立院採訪空間不足,但不該以技術問題限縮新聞自由,如此會有違新國會開放透明的基本精神。
獨立媒體眉角的記者黃驛淵說,現行新聞採訪證有兩種,分為固定證與臨時證,臨時採訪證應該開放所有採訪需求的記者,但不合理的地方是限議場以外,他批「進來採訪還要限制區域,是常態證比較高級嗎?」 (相關報導: 公民記者立院採訪需交採訪計畫?蔡其昌辦公室滅火:還沒討論 | 更多文章 )
黃驛淵指出,既然不分機構公民都有採訪權,採訪證也是應該是一樣道理,臨時證跟常態證應該是時間點的差異,「而且由媒體機構認定」,既然常態證已經備查了,就不用怕有心人士刻意搞破壞,不該太擔心身分問題 。



















































圖說:「衣拜媽祖」,在地志工媽媽親手為新港媽祖縫製衣服慶祝媽祖誕辰


圖說:BRT查無不法,國民黨團要求林佳龍道歉。(記者黃志政攝)楊正中指出,地檢署以查無不法偵結BRT案,就是檢察官打臉林佳龍,也證明了所謂的BRT弊案完全是林佳龍政治迫害抹黑前朝,藉由踩踏別人的背來累積自己聲望的政治手法,而林佳龍為抹黑前朝,污衊了BRT,把原本一個三贏的政策變成三輸,犧牲社會大眾的利益,把它改成優化公車專用道,其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楊正中還指出,如果BRT不被廢掉,市府與BRT公司各50%分紅,BRT可以讓市府賺一億多元,如今廢了BRT造成損失,市府反而要賠2.64億元,另外還得編1千萬元補BRT公司資本,除此,BRT土建、機電、行控中心工程至今無法驗收,市府每輛花1300萬元購置的32輛雙節車輛也全部荒廢了,林佳龍也應負行政責任。市議員李中也指出,林佳龍污衊BRT的後果就是本已完成的工程延遲驗收造成損失與浪費,放棄台灣大道黃金路權有圖利公車業者之嫌,而任由雙節車輛閒置延至去年八月才另開海線公車路線,則是放棄台灣大道客源集中服務最多的路線而就客源分散的海線,惡搞B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