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教保品質的優劣不等於教保服務人員的專業

2015-12-2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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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整合期待推展的托育公共化政策,在教育部執行過程缺乏理想性,各地方縣市政府便宜行事下,未全盤性地去思考,為落實幼托公共化,應如何以現有公立幼稚園和地方公立托兒所為基礎,完整性、循序漸進地來整併,進而普設公立與非營利幼兒園;同時也未完整性地去普查、了解不同區域當地托育的現況和問題,提出真正能對應家長需求的托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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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主管機關的教育本位主義,完全忽視幼托整合「教保合一」的主要本質,在幼托整合過程,並未導入融合托育的精神,以至於到目前,非但公立幼兒園向下延托至兩歲,課後留園之照顧體制還無法完善建制成為幼托照顧工作的一個環節,又因幼照法對於二至三歲照顧規定缺乏彈性,在成本、人力的考量下,私立幼托機構大多不願收托,造成當前2-3歲的幼兒成為無處收托的人球。

這些整合亂象,對於打著優質、平價、普及為目標的幼托整合政策無非是自打嘴巴,不僅無法縮小城鄉間幼托資源分配的差距,滿足家長多元托育的需求,反倒是弱化整體的公共照顧體制,降低幼兒教育和照顧發展的品質。

除此,過去公幼與私幼、私托的教保服務人員,一直以來在資格和勞動權益上都處一種相當不對等的狀態,幼托整合實施這三年來,教育部面對教保服務人員依舊是秉持著教育本位和管理主義,不斷地繞在專業資格的取得和管控空轉,根本不願意去面對,教育與保育兩體制合併時,背後真正複雜的師資結構問題,整併過往分流、複雜的師培和師資制度,以及公幼和公托因正式編制員額有限,造成幼托整合後同一公立園所中的教保服務人員來自於不同的進用方式,而形成不同福利待遇的問題,反倒持續把師資問題複雜化、階層化,如此混亂、缺乏公平合理的師資制度,實難以建置一個教保合一的照顧體制。

整個教保體制的問題影響著教保品質的優劣,不單只是教保服務人員專業與編制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合格的教保服務人員數量已超過需求,現場教保服務人員不合格比例偏高,是因為缺乏合理工作保障,使得合格優質的教保服務人員不斷流失,唯有健全教保職場環境,才有可能留任優質教保人員,提升幼托品質。

記得2006年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出品的宣傳紀錄片《好大的膽:托育工作者勇敢的第一步》的記者會上,有位工會夥伴分享的一段話,污染的河川不做整治,放再名貴、再多的魚下去也是枉然,唯有整治河川,才能使魚群安然生存。也就是,假使教育部不去面對、解決這些制度性的亂象,依然本著高高在上的教育本位,且持續將國家資源傾斜於營利市場,托育工作的勞動環境持續不改善,每年培養出再多專業的托育工作者,仍然無濟於教保品質的提升,這也是台灣長期以來血汗教保的現況。

*作者為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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