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像新興毒品」羅秉成:若對社會秩序造成影響 政府還能坐視不管嗎?

2018-12-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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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回應假訊息相關修法問題。(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回應假訊息相關修法問題。(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行政院院會今天進行「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假訊息就像新興毒品,它「用看的、聽的」就能改變閱聽人的認知,而且是免費、無時無刻存在,在網際網路的推波助瀾下形成災難,尤其加上境外敵對勢力的按助,就變成了超限戰爭,形成假的公民社會輿論,「有些假訊息只是戲謔,不會造成傷害,但如果造成危害,尤其對個人權益、社會秩序造成危害,難道法律還坐視不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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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今天在院會後記者會中,一開始就對台下的媒體詢問,「你所記得最近一則假訊息,是何時發生的?如果你知道,你大概知道假訊息的定義,同樣問題問我,我的答案是,現在網路上某個地方,就有假訊息存在」,他說,假訊息並不是新話題,但因為網路推波助瀾形成災難,為了防制假訊息,行政院方面提出四個面向,包括識假、破假、抑假、懲假,透過公私協力,降低假訊息對社會的危害。

羅秉成形容,嚴重惡意的假新聞,有一點像毒品,就像新興毒品,改變民眾認知的毒品,它是用看的、聽的就可能受影響,更糟的是,它是免費且無時無刻存在的,政府不可能24小時防制。

羅秉成:如果媒體無法自律,後面政府的防線就要發揮作用

羅強調,假訊息就像毒品一樣,假訊息的相關防制作為,就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樣,都只是消極的防守,「法制上作為,不是最好藥方,世界各國甚至找不到最佳策略,最好的辦法還是要透過自律,如果自律真的不行,後面政府的防線與抑制作為就要發揮作用。」

不過,網路假訊息「亦真亦假」,在網路上充斥高麗菜價格崩跌、食品添加有害人體物質訊息的今天,行政院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食品安全管理法》等法令,訂定不實訊息的罰則,是否可能因此限縮人民言論自由,也引發關注。

羅秉成強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等法令,僅就構成危害之假訊息構成要件予以明確化,有些假訊息的散布,可能肇因於行為人的見解錯誤,「如果他動機上沒有明顯意圖,或許可以歸類為爭議訊息,至於政府機關釐清爭議訊息,並不會當然構成移送法辦要件」,「請大家不要太緊張,即便有13部法,發生移送犯罪的,並沒有想像這麼多,網路散佈訊息很多是真假難辨,很難認定是具明顯惡意之假訊息。」

羅秉成強調,假訊息的最後判准,仍然是交給司法機關認定。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以高麗菜崩跌為例,政府機關針對網路相關訊息,也許在第一時間主動出來澄清,崩跌的農產品是下級品,至於發布訊息的人,是否真的有故意散播影響市場價格之情事,最後仍是由法院判斷,「內政部在研議相關法令修法時,我都指示同仁,假訊息的構成要件必須很明確,最高指導原則還是言論自由。」

羅秉成強調,最有效的假訊息防制作為,還是要藉由自律,針對「假訊息防制」作為,政府有推廣「三不」,即不製造假訊息、轉傳假訊息、不相信假訊息,「各位不妨把假訊息,想像成攻擊政府與社會的感冒病毒,現在我們提升公民獨立判斷能力,就像提升身體免疫力一樣,人民應該正面看待。」

羅秉成:第三方平台藉訊息賺取廣告流量,也該一起想辦法抑制假訊息散布

儘管政院在這次假訊息防制作為中,並沒有在《數位通傳法》中,增訂網路平台的事實查證責任,但羅秉成今天仍不諱言,網路平台應該扮演更積極角色。

「假訊息遠遠跑在前面,真相在後面苦苦追趕追不到,儘管如此,政府對於假訊息仍一定要處理,幾乎60分鐘內就要處理」,羅秉成呼籲,「假訊息不是政府的事情而已,是第三方平台媒體透過精準廣告,使用人民個資,將訊息引導給民眾閱讀,賺取網路流量廣告,是否該一起想辦法抑制假訊息的散布?」

羅秉成強調,「政府不是在找媒體與平台業者麻煩,平台業者相關指教政府虛心接受,現在假訊息這麼泛濫,平台業者真的盡到責任了嗎?」,「假訊息會傷害媒體公正性,真實與真相是媒體的靈魂,如果媒體一直在意『政府要來管我』,這問題沒辦法解決,因為,政府一開口管言論,開口就輸了,『但能不管嗎?這嚴肅事情要共同面對!』」

羅表示,針對國民之媒體識讀能力,教育部自108課綱開始,就要落實媒體識讀教育,讓國民對假新聞有免疫力。另外在公私協力推廣事實查證方面,政府部門爭議事件的澄清功能,不是只有假訊息,任何爭議訊息都會澄清,但澄清訊息能否為各界接受,這大家都還要努力,另外,民間團體成立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與社群媒體Line上面「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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