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食品摻入蘇丹紅不算是謀殺罪?

2024-02-2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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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陳建仁於立院備詢,把蘇丹紅摻入食品視為「個案」。(蔡親傑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於立院備詢,把蘇丹紅摻入食品視為「個案」。(蔡親傑攝)

面對一連串食品摻入「致癌物」蘇丹紅的重大食安事件,包括蝦味先、豬肉乾、菜䔕餅等,流向幾乎遍布全台,民進黨政府卻僅回應:個案,這是企圖大事化小,將系統性的蘇丹紅食安風暴,扭曲為單一個案。食品摻有蘇丹紅不算是謀殺罪?這不算是黑心廠商進行掩護?食藥署相關官員不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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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謀殺,係指在法律上,行兇者在明知有關行為會使他人死亡仍然作出有關行為,即使並非親自下手,主使者也犯了謀殺罪。即使,沒有特定的謀殺對象,但在有關行為,例如: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縱火、引爆爆炸品,在理性認知下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況下仍作出該等行為,導致他人死亡。

根據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資料,蘇丹紅的價格便宜、易取得、穩定又不易褪色的紅色染料,是幾種相似但不同的化學物質統稱,常作為工業用溶劑;而且,蘇丹紅已經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列為第三類致癌物。可以說,蘇丹紅根本就是不該使用在食品上,而且是危險的致癌致死的工業溶劑。

台中市查獲的問題辣椒粉雖與新北市批號不同,卻也同樣含有致癌蘇丹紅。(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台中市查獲的問題辣椒粉雖與新北市批號不同,卻也同樣含有致癌蘇丹紅。(圖/台中市食安處提供)

換句話說,雖然目前還沒有發現因為吃下這些滲入蘇丹紅食品而死亡的消費者,但是,這些黑心廠商明知蘇丹紅是危險的致癌致死的工業溶劑,還摻入台灣消費者常吃的食品或零嘴裡,即使是非特定對象,在理性認知下,摻入蘇丹紅是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況下,仍將蘇丹紅摻入台灣人常吃的食品或零嘴裡。試問:這樣的行為不算是謀殺罪嗎?

行政院長陳建仁以及食藥署,都是公共衛生相關的專業。難道不知道蘇丹紅的致死危險性嗎?難道不知道工業用的蘇丹紅,不該作為食品添加使用嗎?就算是「個案」,難道這些黑心廠商沒有涉及「謀殺」嗎?

面對這場可能的蘇丹紅謀殺事件,民進黨政府應該立刻以「謀殺罪」法辦相關所有的黑心廠商,然後究責食藥署相關官員,才能遏止此類可怕食安事件的發生。否則,行政院長就是謀殺共犯,應該下台一鞠躬, 給台灣人民一個交待。

*作者為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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