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記取CSSTA殷鑑,加入CPTPP應速建構透明、公開之法體系

2023-07-2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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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主席「不是反服貿,而是反黑箱」一席話再掀朝野輿論爭辯,是否會影響2024總統選情,猶待關切。(資料照,蔡親傑攝)

柯文哲主席「不是反服貿,而是反黑箱」一席話再掀朝野輿論爭辯,是否會影響2024總統選情,猶待關切。(資料照,蔡親傑攝)

壹、從柯文哲主席「不是反對服貿,而是反對黑箱」啟示記取CSSTA殷鑑:

由於台灣民眾黨總統參選人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主席於今年6月24日傳出擬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或 Cross-strait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簡稱CSSTA)納入其競選總統的國政白皮書,遭外界解讀是要「重啟服貿」,引發朝野政黨、媒體輿論重掀2014年間台灣各界對CSSTA的警示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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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整理當時台灣各界對CSSTA的警示與爭議,約略有下列五大警示:

一、擔憂臺灣在政治與經濟上更受中國大陸「以經逼政」的統戰要脅;

二、擔憂當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藉此進行第三次國共合作「出賣臺灣」;

三、擔憂CSSTA的簽署恐遭致國際誤認兩岸是在進行「政治統一」佈局;

四、擔憂欠缺「產業」、「社會」及「國安」等衝擊評估報告,恐釀臺灣「特權猖獗、貧富懸殊、階級對立」鬥爭紛擾;

五、擔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張慶忠30秒內強行通過CSSTA審查,疑有嚴重利益交易。

在朝野政黨角力、官民互信基礎崩潰,加上中共強勢要求盡速簽署的多重壓力推波助瀾下,2014年3月18日爆發了太陽花學運(又被稱作318學運、佔領國會事件),由臺灣的大學學生與公民社會團體佔領位在臺北市的立法院,並曾一度企圖佔領鄰近立法院的行政院,最終導致CSSTA遭立法院擱置。

太陽花學運期間(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期間),當時無黨籍的台大醫師柯文哲教授多次深夜騎腳踏車到學運現場關心。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與其說我來聲援學生,不如說我是來抗議黑箱和不作為」,明確表達他並不是反服貿,而是反黑箱作業,並重申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重要性。

柯文哲於太陽花學運期間照。(新新聞資料照)
柯文哲於太陽花學運期間照。(新新聞資料照)

2014的CSSTA在即將步入2024臺灣總統大選年,因柯主席「不是反服貿,而是反黑箱」一席話再掀朝野輿論爭辯,是否會影響2024總統選情,猶待關切。惟臺灣目前正積極申請加入CPTPP(即「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簡稱CPTPP),朝野能否記取2014年CSSTA殷鑑,避免重蹈CSSTA失敗覆輒,突破加入CPTPP困境,筆者認為這攸關臺灣國內政局的長治久安與國際空間的拓展,遂整理著擬本文,期能撥亂反正。

貳、蔡英文總統強勢主導加入CPTPP,政府已準備好了:

一、2021年9月24日,蔡英文總統於視導「基隆港西11號碼頭」時表示,臺灣要持續走向世界,已經於2021年9月22日正式遞件,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不論是在硬體面、法制面、社會面,臺灣都已經做好通盤準備。蔡總統強調加入CPTPP將強化臺灣在全球的關鍵戰略與經貿地位,更進一步和世界接軌。

二、2021年9月23日,時任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在行政院會表示,加入CPTPP不但是臺灣對外貿易非常重要的進程,也是我國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再朝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邁出一大步。蘇揆要求外交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經貿辦公室等相關部會在法規、制度等方面持續精進,並積極尋求會員國支持,藉以提升臺灣整體競爭力。

三、行政院責由「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為負責參與及推動加入CPTPP專責單位。透過外交、經濟、農政、法務等單位派專人組成談判團隊:

(一)、對外負責推動與經貿自由化、洽簽經貿協定之協調與統籌規劃工作。

(二)、對內修訂國內相關法規,目前完成的法案主要包含漁業法、藥事法及農藥管理法等,接下來的修法將聚焦在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及數位通訊傳播法。並將從法規透明化、放寬境外金融與電商支付、鬆綁外國人在台的七大面向法規、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大重點來改善國內整體經商環境。

(三)、完整的CPTPP協定範圍共計有 30 章,「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針對CPTPP各項重點項目的議題進行研析,已擬訂了競爭政策、環境、貿易救濟、智慧財產權、勞工、原產地規則、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政府控制事業、政府採購、爭端解決、技術性貿易障礙等十一章節的初步研究報告。

四、2021年9月28日,執政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委邱志偉、郭國文號召跨黨派立委成立「立法院推動台灣加入CPTPP策進會」非法制化的聯誼性組織。該組織明確指出立負有三大任務:

(一)、監督行政部門快速加入CPTPP;

(二)、設法減少對農業、汽車與汽車相關產業、食品加工業的衝擊,要達到「利多強化,利空減少」的政策功能;

(三)、強化國會「二軌外交」角色,讓會員國的國會議員都支持台灣加入CPTPP。

五、立法院法制局並完成「我國加入CPTPP前之國會參與」系列初步研析,認為加入CPTPP所涉法規,計有貿易法、條約締結法、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貨物稅條例、農業發展條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產業創新條例。因加入CPTPP會遭受衝擊的產業計有農業部門、加工食品、汽車及(內銷)零組件等。

六、惟筆者認為政府應要正視CPTPP勞工專章所揭示「勞動尊嚴」的高規格勞權標準:行政院雖然已在2020年12月10日通過「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但與CPTPP第19章勞工專章的高規格勞權標準的門檻,仍尚有差距,猶待政府各部會加強落實踐行CPTPP高規格勞權標準。

20230625-前行政院長蘇貞昌25日出席新北市信賴台灣之友會成立大會。(顏麟宇攝)
時任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在行政院會表示,加入CPTPP不但是臺灣對外貿易非常重要的進程,也是我國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再朝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邁出一大步。(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勞權基本法-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以行政法令頒布的施行法規,有不符CPTP協定所示須國會立法或立法機關制定條款,或不符CPTPP勞動尊嚴規範,例如,臺灣勞權組織提出的「結社自由與集體協商權」、「消除強迫強制勞動」、「消除就業與職業歧視」與「最低工資、工時、職場安全衛生法令」以及針對外籍移工的人權保障等,皆應納入「所涉法規」待修法範圍內。

叁、主張CPTPP恐流於無益論甚至亡國論的陰影:

CPTPP源自於TPP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以「高品質、高標準、範圍廣」的協定內容,消除貿易壁壘,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促進經濟一體化為目標。2017年1月23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退出TPP。後由日本接手籌組,2017年11月11日TPP改組為CPTPP。

惟針對CPTPP上述標榜,亦有持反對意見者,整理揭示於後:

一、日本經濟學者野口悠紀雄在TPP時期,即指出TPP不是經濟架構,而是日本與美國聯手在太平洋圍堵中國的政治架構,在經濟上毫無意義,主張日本宜趁早放棄加入。

二、日本京都大學副教授中野剛志在其所著「TPP亡國論」書強烈表達反對日本加入TPP。他認為TPP本質是開放美國大財團進入各國搜刮利益的機制。

三、反全球化運動團體指控TPP的實質內容並不只包含降低關稅促進貿易,還賦予跨國企業侵犯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及破壞環境的強大力量。

四、美國國會意見:

(一)、美國民主黨伊莉莎白·沃倫議員即明白指出:

1.TPP是要打造一個「美國俱樂部」之後,逼迫任何國家在和「中國俱樂部」之間二選一做零和對抗‧

2.最終結局將淪為另一個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式災難。

(二)、另一民主黨籍議員凱·黑根則認為:

1.TPP本質是一場欺騙性的宣傳:是美國要如何將影響力伸至別的主權國家境內。

2.強迫他國遵守美國式的勞工和環保規則。

3.可能衍成外交災難。

五、2012年5月,美國三十位法學者連署批評TPP協商過程偏頗且封閉。

六、另從投資者與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論析:

(一)、ISDS確保外國投資者與地主國產生爭端時,並非交地主國司法體系進行仲裁,而係交由第三方的國際仲裁機構。

(二)、恐會發生否決地主國的法律乃至立法,甚至透過控告來阻撓地主國衛生、環保法規的立法與施行。   

以上種種無益論甚至亡國論,以及法學者的論見,在臺灣申請加入CPTPP時,皆不容漠視。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成員國領導人(美聯社)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成員國領導人(資料照,美聯社)

肆、「臺灣加入CPTPP」不應做一廂情願的愚民式宣傳:

一、2021年12月13日,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劉大年主任發表「申入CPTPP的四個情境」一文。文中指出「2021年可視為臺灣申入CPTPP元年。臺灣若能順利加入CPTPP ,將可大幅扳回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落後的劣勢。」但劉主任也明白表示,在臺灣之前,中國大陸正式宣布申請加入CPTPP(中國大陸是在2021年9月16日正式提出申請加入CPTPP,臺灣是在2021年9月22日遞件,彼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中國大陸)比此岸的中華民國 ROC(臺灣)早一週申請加入。) ,PRC強烈反對ROC加入CPTPP ,劉主任認為「克服中國大陸阻撓,將是台灣面臨另一挑戰」。

二、2023年07月03日,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召開記者會:

(一)、賴立委表示「為了加入CPTPP,政府開放了萊豬、日本核食與加拿大全齡牛肉,但至今卻仍無任何進展。」

(二)、賴立委也引述美國智庫「威爾遜國際學人中心」會長葛林坦的論見:「臺灣加入CPTPP的機會渺茫。」

三、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則指出:

(一)、李立委指出「中國主導的RCEP成員國佔據我國貿易總額超過五成,而CPTPP成員國的比例僅24%,民進黨政府應幫助中小企業進入RCEP,獲得相關租稅的優惠。」

(二)、李立委認為民進黨逢中必反,實際上就是與臺灣的經濟利益背道而馳。

四、民進黨立法院團回應:

(一)、「臺灣要藉由經貿談判走向國際,臺灣的競爭力越來越強,甚至可以達到CPTPP全員共識決的標準。」

(二)、民進黨籍立委劉世芳則表示

 1.「中國大陸想要申請加入CPTPP,通過的機率非常低,因為這是全員共識決。」

 2.要求國民黨不要為了九二共識來包裝服貿,這形同是國民黨附和中國大陸,把臺灣申請CPTPP的進度拉下水。

顯見,「臺灣加入CPTPP」已成朝野對決、意識對立,統獨對抗、論述對殺的複雜議題,重掀2014年間台灣各界對CSSTA的警示與爭議。只是物換星移、主客易位,此次「臺灣加入CPTPP」議題,民進黨改居執政者立場,進行政策辯護。

伍、管見-「臺灣加入CPTPP」應速建構透明、公開之法體系:

2019年5月16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國代表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聚會(AP)
蔡英文總統以強化臺灣在全球的關鍵戰略與經貿地位,強勢推動「臺灣加入CPTPP」作為8年政績總體展現。(資料照,美聯社)

蔡英文總統以強化臺灣在全球的關鍵戰略與經貿地位,強勢推動「臺灣加入CPTPP」作為8年政績總體展現。時值2024年總統大選,更有其政治力量延續的盤算。

惟「臺灣加入CPTPP」如上所述,已是集外交內政、經貿產業、社會文化暨兩岸關係的國安議題。建議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除了莫忘2014CSSTA初衷,要提出詳盡「產業」、「社會」及「國安」等衝擊評估報告,俾讓社會各界深入且具體評核,並應廣開公允進言公開管道外,尤應謙卑認知「臺灣加入CPTPP」實已關連到「總統涉外事務權」(foreign power)與「國會監督參與權」(Congress oversees participation rights)的分際。

此時,執政者對於總統處理涉外事務、締結涉外協議或行政協定時,必會要求賦予總統應有且適當的權限,以靈活臺灣外交國際空間,確保能因應「臺灣加入CPTPP」的經貿等各類型談判空間,也能應對詭譎多變的兩岸情勢發展需求。

不過,筆者基於「行政監督」、「分權制衡」的政治原理,也必須要思考應給予適當的監督警示制衡,以避免造成總統權力之行使衍成脫韁野馬,無法控制,反而導致國內政爭紛起,甚至造成兩岸關係緊張,又失信於國際,衍成印太區域地緣政治圈動盪不安的引爆點甚至是亂源所在。

因此,朝野政黨應該要務實面對與理性釐清:在行政與立法權力行使與互動關係中,「總統涉外事務權」(foreign power)與「國會監督參與權」(Congress oversees participation rights)的分際,並速建構透明、公開的法體系。諸如:

一、「總統涉外事務權」的權限與運作,會因政府體制是總統制、內閣制或半總統制而有區別?

二、「總統涉外事務權」是否應具「專任性」(Sole Organ)?

三、「總統涉外事務權」是否應具「專法性」(Special law)?

四、「總統涉外事務權」中之締結協議權(treaty power)的運作,是否應遵循「程序準則」(Procedural guidelines),予以強制性或彈性的立法設計?

五、在總統處理涉外事務時,國會能否享有「參與權」(Participation power)? 又「參與權」含括那些範圍? 又須制訂哪些程序上的注意規範?

六、國會在總統處理涉外事務時,是否應賦予「監督權」(Supervisory power)? 又「監督權」含括那些範圍? 又須制訂哪些程序上的注意規範?

雖然因應國際外交空間、經貿拓展與兩岸情勢發展,在牽涉討論總統「涉外事務權」,確實存有實踐案例不足以及憲政慣例運作闕如的窘境。但筆者認為,這並不意味即無探究的重要性與急迫性。反而為因應「臺灣加入CPTPP」情勢需求,以及為了避免重蹈CSSTA失敗殷鑑,突破加入CPTPP外交經貿談判困境,也為了國內政局的長治久安、人民福祉與國際空間的開拓必要,朝野政黨實應勇於面對這憲政運作爭議難題,結合國際公法與憲政運作之學者專家,未雨綢繆、集思廣益,盡速建構透明、公開之法體系,諸如貿易法、條約締結法的修正、國會(立法院)朝野協商體制的法制化、正式成立加入CPTPP特種委員會、妥善規劃總統「涉外事務權」與國會「監督參與權」的調和運作,建立《涉外暨兩岸協議監督體系》予以法制化,才是利國利民、長治久安之舉。當然,這「透明法制化的建立」確實得視政治人物的視野與格局,方得以致之。

*作者為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所 法律組博士候選人;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陪同鑑定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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