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惡性倒閉潮:誰製造了中國的「金融難民」?

2018-07-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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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身處體育館的在場者向我們描述了這樣一番場景:密密麻麻的人群,來自天津、河南、江蘇、廣東等地,損失少則數萬,多則上百萬,他們自稱「難民」,互稱「難友」,而為了不讓家人知道,有些人戴著口罩,有些則向公司請假旅行,瞞著家裏駐扎在杭州的小旅館中多日。在中文社交媒體上廣為流傳的一篇描述P2P投資者慘狀的文章,則將這兩個體育場稱為「難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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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點開玩笑的成分,但我們確實成了『金融難民』。」趕赴杭州的投資者們,主要是平台突然跑路後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們要麼離得較近,要麼投資額較大。但更多的人則像祁雪一樣,沒有選擇去報案,「雖然不知道平台會不會兌現清盤的承諾,但去上海也花錢,而且報案也不會有更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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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著新外衣的老騙局

數以千億計的資金流失,憑空突然多出數以萬計的「金融難民」,誰來負責?

面對聚集在兩個體育館的「金融難民」們,社交媒體微博上不少網友對其嘲弄,「不是騙子多高明,僅僅是你心裏的貪慾太強迷了雙眼」、「投資有風險,虧了錢去報警,不是你自己的手投的嗎」。

BBC中文網記者採訪的專家、從業者和投資者都認為,首先應該區分投資和騙局,如果買股票虧錢了沒有人會報警,但本輪P2P平台「雷暴」潮中不少案例的內核則是騙局。

「很多聲稱是P2P的平台,實際上根本不是,需要區分開。」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房地產及金融助理教授胡榮認為,P2P平台的本質是借貸關係的中間人,做的是撮合成交的信息中介,P2P平台收取手續費用,不會因為雙方的違約而倒閉或跑路。

零壹財經媒體副總裁董雲峰也同意胡榮的觀點,倒掉的P2P平台並不是真正的信息中介,沒有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去做業務,而是通過自我擔保、份額拆分、期限錯配等形式逾越了信息中介的本分。「那些最終被證實玩自融、資金池的平台,本質上是非法集資,早就該亡。」

「這些P2P平台的內核其實並不新,一種是自融,設置假項目吸引投資,實際上用於自身發展或對外投資;另外一種就是龐氏騙局,對外採用高額利息為誘餌,借新還舊,資金量達到一定規模後直接消失,壓根沒有還款意思。」一位深圳某P2P平台的市場部經理向BBC中文表示,這種騙局從中國改革開放伊始就不斷發生,比如沈太福案,萬里大造林案,比較近的吳英案等。甚至在互聯網金融時代,這種騙局也非首次出現,2015年的「e租寶案」就是一例。

「不同的是,披上P2P的外衣,借助互聯網的轉播力,e租寶一年半內就資金500多億元。遠超上個時代的集資詐騙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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