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68萬外籍勞工,大多是人口販運被害人」盼政府保障受虐漁工 民團7點訴求2個月無改善

2018-07-2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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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遭警方舉牌警告。(顏麟宇攝)

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遭警方舉牌警告。(顏麟宇攝)

「我可以大膽地說,台灣68萬外籍勞工大部份都是人口販運的被害人!其中,只有很少人可以透過鑑別達到『被害人』這個名目……」今(25)日起移民署舉行防制人口販運工作坊,邀集國際學者討論人口販運、漁工遭毒品控制剝削等問題,由綠色和平、移工團體等7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上午8時亦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嘆,其實在台灣的移工大多是人口販運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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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英達表示,幾乎所有移工來台灣都受到大筆仲介費債務束縛,並不得不以高利貸償還,台灣的外籍移工也無法自由轉換雇主,加上仲介與雇主常出現的恐嚇、威脅、口頭或肢體暴力,種種狀況已明顯符合移民署定義的「人口販運」構成要件。

「即使沒在國外有債務的外籍勞工,來台灣以後莫名奇妙被扣了好多錢,我們服務好多漁工都是這個樣子……」汪英達嘆。

20180725-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遭優勢警力層層阻隔。(顏麟宇攝)
20180725-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遭優勢警力層層阻隔。(顏麟宇攝)

「只要外勞簽同意書 雇主扣留護照就未違法」

汪英達指出,許多移工來台受到債務拘束、不當束縛、口頭暴力、扣留證件,「來台灣最基本的護照、居留證,大部份外籍勞工的都沒擁有」,而日前長期協助受虐移工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替一名移工開協調會要雇主返還扣留的證件,台南市勞工局以移工有簽同意書為由,認定雇主無違法:「台南勞工局居然把雇主有簽同意書當作雇主沒有違法的證據,台灣的司法教育根本不夠,不夠!我們台灣的外籍勞工都活在水深火熱之下!」

20180725-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80725-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綠色和平海洋專員李宜蕎表示,台灣境外漁工工作環境的國際評比是「60分及格國家」,但許多漁工實際面臨的處境,地檢署並沒有實地檢查,包括遠洋漁船薪水未達低標、逼迫漁工簽2份契約、海上沒有足夠飲水與食物等問題;2014年柬埔寨法院認定台灣巨洋公司6名董事與股東涉及人口販運、判刑10年,台灣司法機關也無法認定這些人是否有罪,該批被告也持續在漁業公司工作,這些仲介仍是漁業署的「白名單」。

「關注漁工的勞動問題是全球趨勢,政府應增加跨部門的溝通,確實執法,並且針對海上人口販運與人權侵害案件,加強國際合作及跨國查緝。」李宜蕎強調,漁工受剝削問題除了漁業署之外,勞動部、移民署、外交部也應極力協助。

20180725-綠色和平李宜蕎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80725-綠色和平李宜蕎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李麗華:漁工剝削問題一直存在,政府卻只做表面工夫

今(2018)年5月份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召開2場記者會,提出一份人口販運調查報告,包括台籍漁船「和春61號」船長遭殺害事件,綠色和平調查員走訪監獄探訪6名行凶船員,才知道船員處境是「整整兩天都在工作、完全沒吃沒睡」、被用掃把打、打頭賞耳光、「才睡了3個小時,工作鈴聲又響起」等不人道待遇。

而5月份調查報告發佈時,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指出,過去曾有一名漁工在船上工作30個月,船上沒有醫生、也不讓他下船看醫生,最後該漁工繼續工作到死,「屍體放冷凍櫃,跟魚一起」;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表示,2015年福賜號死亡漁工Supriyanto案,船上同事作證船長「用刀背敲打腳跟膝蓋,用魚鉤去勾漁工的背」,漁船環境惡劣萬分,勞檢員卻不可能到海上做勞檢,多少勞資爭議、多少落海、多少人斷手斷腳回家鄉,「漁業署撒手不管」。

對此,李麗華嘆,從2015年起,每一年台灣的遠洋漁業都在報告中遭點名,顯示漁工剝削問題一直存在,政府所提出的改善措施卻只有表面功夫,並未認真解決。

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左1)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左1)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權會提7大主張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今日表示,5月17日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就已提出7點訴求,然而時過2個月,政府依然沒有進一步作為。今日記者會上,施逸翔也重申7點訴求,盼政府提高台灣漁船的勞動檢查頻率、對違法案件確實起訴,真正落實漁業改革、防制人口販運:

1. 廢除境外聘僱,所有在台外籍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外籍漁工不分遠洋、近海,一律由勞動部管理。
2. 主動簽署國際勞工組織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 188),並將其國內法化
3. 投入足夠資源,提高近海及遠洋漁船勞動檢查頻率以及正確性,若有發現人口販運案件也應及時處理,嚴厲懲處。
4. 提高人口販運定罪及起訴率,加強司法及執法單位相關教育。
5. 提出一套有效的漁工申訴管道(特指漁船於海上作業期間的緊急申訴)。
6. 針對上述5項承諾提出時程表。
7. 定期與相關民間團體會面,檢視承諾事項並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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