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都發局,7月2號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學生宿舍違規使用,發函文化大學、所有權人又昱公司,要求兩者盡速改善,以符合《台北市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規定》,使用了10多年,每人1.25坪蝸居的學生宿舍,原來是鑽法律漏洞的違法建築。
這兩天年輕人休假聚會閑聊,想問我們的是,接下來學生怎麼辦?誰欠學生一個道歉?
文化大學承租大群館,雖然付出天價不合理租金,因為提高學生宿舍床數,除了可以招收更多的大陸學生收學費之外,也可以向教育部申請每年上億元的補助。其實,大群館的初始設計,是兩人一間房,一年滿租約900萬收益,文大新租約卻從年1500萬租金開始,每年租金以5%調漲,6年後的今天,己經是年租金2千萬的高成本宿舍,又昱公司的大群館,十五年可以實收3.2億暴利,文化大學承租之後,基於成本考量改成四人一房,每個學生平均只有1.25坪生活空間,即使住滿420人,卻還是不夠付一年2千萬的租金。
面對年輕人的氣憤,我們卻有更多的疑惑與憂慮。大群館被檢舉違規使用多年,台北市政府只是行政怠惰嗎?
一、當年蓋大群館的建照如何通過?都市土地分區「第二種住宅
區」, 只能興建集合式住宅(一般家庭使用),大群館700建
坪左右,卻技巧申請99個門牌,每戶只有5坪且沒有規劃廚
房的住宅,那個家庭能使用?建築師質疑,沒有廚房每戶5
坪的建築圖,台北市政府對於建照,當年為何放水?
二、明文規定不能當作學生宿舍使用的大群館,又昱公司租給文
化大學的合約卻明目張膽以學生宿舍使用,當年台北巿政府
為何配合又昱公司,發出一紙技巧性超高、模稜兩可的公
文?發公文那幾位官員如今何在?
三、年租金1500萬開始,營業稅由文化大學負擔,每年以複利
形態調漲5%,15年可以違法收3.2億暴利,文大為何同意?
四、102年台北市李慶元、新北市金介壽議員接獲檢舉,在議會
提出質詢並要求查辦,這樣嚴重違反規定並且影響安全及居
住品質的案件,市政府為何不敢查辦?
五、新北市兩位官員為了又昱公司,可以在上班時間前往台北市
政府進行關説「喬事情」,曝光後為何不必調查?這三位拿納
稅人薪水的官員,好像消失不見了?
金介壽議員在侯副市長競選國民黨新北市長提名時,於媒體刊登半版廣告,指控侯副市長是「3億探長」,違法出租學生宿舍,侯友宜先生不予理會仍然獲得提名,提名後媒體採訪大群館違法宿舍問題時,侯副市長推說大群館和他無關,並且表示土地是太太婚前從娘家繼承而來,娘家有點「小錢」真是麻煩!事實是,婚後12年才繼承,並且部份土地向政府單位、個人購買而來。
媒體詢問侯先生,關於又昱公司和他有何關連?侯說又昱和他沒關係、也不是以女兒名字命名,事實是,又昱公司負責人是侯友宜的女兒、股東就是三位女兒,又昱是取自女兒名字結合而來。台北市政府宣佈大群館違規,宣稱沒有關係的侯友宜,為何可以決定馬上解約,並且要求台北市局長為此道歉??
違法文化大學宿舍事件,凸顯舊時代鑽法律漏洞的政治操作方式,舊時代的台灣官場政治,人際關係才是為官保障,官官相護貪腐成本低且本小利厚,貪污案件很難查辦,就連林益世都可能逃過貪污罪責。可是,台灣完全民主已經快三十年,民主也許不完美,但是媒體完全自由開放,民主選舉對政治人物嚴格檢驗、政黨得以輪替,台灣政治文化也緩步正向發展。
但是,文大違法宿舍事件,卻重現了當年政治的腐敗文化,出事後可以私下喬事情關說解決;三億探長可以電話向媒體高層要求冷處理;當年通融文大宿舍的公務員,已經隨侯探長高升新北市當官;侯先生事先安排到台東輔選曾有黑道背景同志,面對媒體詢問時可以馬上秒答「偶遇」;侯副市長取締淡江和輔大的校外違規宿舍,表現出正義凜然且拆除行動快速,但是對自家違規宿舍卻立場不一⋯⋯
這些現象處處令人驚恐,台灣是否即將回到「有關係就沒關係」的舊時代?貧富差距是否即將快速拉大?而暴利只是某些政治人物的專利?!
台北市政府不理會關説,對檢舉依法處理,對因為違法大群館而沒有宿舍住的學生,柯市長全力協助解決,這些讓年輕人認為柯市長連任有望,雖然有人認為柯文哲命好撿到便宜,卻至少表現出民主政治價值;年輕人也認為台灣並不仇富,富者為善、帶動台灣經濟前進者比比皆是,張忠謀者成功企業家並不少見,但是,平均起薪不高的年輕人,卻非常鄙視經營違法宿舍,讓學生每人只有1.25坪、居住空間比犯人還低,藉由學生賺取暴利的聰明人。
電視名嘴台大林教授的言論中肯,他經常提到重視利益的人不該掌握權力。如果,要求名聲、酷愛暴利,卻又想要掌握市長權力,我們認為不只是林教授不認同,升斗小民難道對台灣政治不擔憂嗎?!
*作者為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