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文:反送中猶如醍醐灌頂,人生歷程有了新的醒悟

2022-09-10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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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的「一國」腐爛到這種地步,還要把這種腐爛向香港這一制推行。香港的「反送中」運動是自發的,還是被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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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北京街頭。(作者提供)
2006年在北京街頭。(作者提供)

失敗者回憶錄194:2019,生命中新的一章

特首向極權通體膜拜,和司法的向下滑落。全港輿論都無力回天,更何況我只是在一份報紙中寫個小專欄。

2019年三月底,我想到再過幾天就83歲了。於是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表示,將在接下來每週五天的專欄裡,寫些一生中值得記下來的往事,和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不是完整的自傳,但把一些回憶留下來,是我人生的最後心願。

換句話說,在專欄裡將不再評論時政。

作出這個決定,是覺得時事評論越來越沒有意思。我分析得再有道理,香港的政治、社會仍然會往相反方向走。

早幾年,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提出選香港特首的三個條件:愛國愛港、具高管治能力和社會認受性。前兩個條件是沒有準則的,是否愛國愛港和管治能力多高,全憑中共領導人的自由心證;但社會認受性雖沒有普選的數量化準則,至少還有民調可供參考。因此梁振英才會以揭唐英年醜聞,來拉抬自己的民調,使中共有藉口要聽話的選舉委員投票給他。但是,到2017年再選特首,中共就乾脆不提社會認受性了,硬要選委放棄民望甚高的曾俊華,投票給民望低的林鄭月娥。連民調支持這一個條件都沒有,特首還能夠不百分百聽北京的話行事嗎?甚而不只聽話,還會揣摩上意去加碼迎合北京意願!

作為香港社會穩定磐石的香港獨立司法,也變了顏色。除了人大釋法的新訂法律居然有追溯力外,香港法院多次對抗爭者以判刑須具「阻嚇性」為由加重刑罰。在所有司法健全的地區,「阻嚇性」只能夠是判刑時的微量考慮因素,否則就違反依法量刑的精神,變成司法為政治服務了。人們不會忘記1983年鄧小平發起的「嚴打」,即「從嚴從重打擊刑事犯罪」,許多輕罪案件就被重判,其中有「偷一元錢判死刑」的報導。香港法院的「阻嚇性」判刑越來越多,市民也就失去司法保障。

這只是一時想到的兩件事:特首向極權通體膜拜,和司法的向下滑落。全港輿論都無力回天,更何況我只是在一份報紙中寫個小專欄。

既然時評改變不了什麼,就想到寫回憶錄的事。至少十年前,就有朋友催促我寫自傳。我的人生經歷微不足道,但可說既幸運又不幸的是,我生活的時代是中國、台灣和香港經歷極大變遷的時代,而我置身在觀察、報導和評論這三地大變遷的敏感傳媒當中,經歷在香港最能夠自由報導海峽兩岸事態的時代,也眼看著香港這地方新聞自由的失落。我的出身、工作、家庭和在交叉路口的糾結,也有些特別。我想在有生之年,給自己留下幾片雪泥鴻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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