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中國冤假錯案平反難究竟為何?

2015-02-1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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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湖北京山縣男子佘祥林的妻子在1994年失蹤,警方隨後發現一具女屍。佘祥林1994年被捕,1998年被法庭判定殺害妻子,判處1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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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佘祥林的妻子在2005年突然返回家中,使得佘祥林無罪獲釋。他所蒙受的冤獄時間也是11年。

他們可能是幸運的,中國還可能有許多類似的案件沒有被平反昭雪。

進步?

然而,金小鵬說,由於呼格吉勒圖等案件被昭雪,公安機關逐漸在改變所謂限期破案,辦案指標等情況。這是一個好現象。

金小鵬認為,好的司法環境應該是,公正第一。提高效率不能因為一方而犧牲另一方。

金小鵬說,最近這些年像呼格吉勒圖這樣的冤案能夠平反,說明中國這幾年對這些問題的重視程度有所提高。這裏面既有司法程序的調整,也有對人民群眾的呼聲更加重視有關。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可以看作是中國司法的一點點進步。

至於對趙志紅雖然主動交待罪行、自首,但檢控方似乎並沒有為此而考慮對他從輕處理這種說法。

金小鵬認為,從理論上來講,確實應該考慮對趙的量刑可以從輕,但是趙志紅案又具有其特殊性。

據悉,被告趙志紅生於1972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間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餘起,多名女性被強姦殺害,年齡最幼者僅12歲。

金小鵬說,從情理上來說趙可以說是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他作案20餘起,並有10起命案,因此很棘手,所以從情理上講,除非中國免除死刑,否則則很難交待。

撰稿:凱露 責編: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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