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比染疫更先逼死人!學者回顧台灣「防疫模範生」慘況:窮人將更難翻身…

2021-12-1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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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VID-19疫情衝擊前,日本早有對生活困頓者的貸款制度,由各都道府縣市町村設立「社會福祉協議會」、中央與地方出資,但在疫情爆發前很少人知道或使用這制度,是直到疫情爆發後日本大幅簡化貸款申請手續與審核制度、在郵局窗口就可以申請貸款並拿到錢,才出現總計貸款超過1兆日圓的驚人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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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對觀光餐飲業者造成的衝擊不只在台灣,日本亦是如此。佐藤順子舉例,據滋賀縣大津市社會福祉協議會調查,前來求助的民眾就有以下幾類:因離職或工作單位倒閉所致無業與失業者670戶、依靠年金與打工度日的年長者家庭260戶、單親家庭195戶、外國人家庭100戶。

日本因應疫情貸款改制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就是貧窮人可以比過往更快拿到生活費,不用像過去一樣等上1個月的審核期才能拿到錢、可能10天就有錢匯進帳戶。但另方面,這快速簡便、申請人數激升的貸款手續,卻也反應以下問題:為何經濟弱勢者的急難救助金制度不完善、以貸款為主?為何過去日本人大多不知道有「社會福祉協議會」這樣的存在、也很少人真的利用救助貸款?讓窮苦家庭透過「貸款」取得生活費,是對還是錯?

貧窮、底層、貧富差距、房價示意圖(謝孟穎攝)
讓窮苦家庭透過「貸款」取得生活費,是對還是錯?(資料照,謝孟穎攝)

貸款就意味著總有一天要還錢,就日本過往制度來說,有民眾的身份是「免償還」,總月收入在10萬日圓以下、免徵「住民稅」的家庭就可以不必還錢。但如果貸款的家庭有工作、總收入恰好超過10萬日圓,這筆貸款債務就可能成為重振生活的絆腳石,賺的錢都先拿來還錢。

真的碰到無法還錢的人們,日本也有給予生活困苦者的「自立支援金」,給付對象為貸款額度達上限的借款人。但佐藤順子看到的是,這制度對存款金額有設限、要求申請者證明自己有求職面試才可以申請救濟,申請件數相當有限。

據日本調查,過去申請社會救濟者有之中有60%往後不願領取社會救濟的主因在「政府機關應對」──當政策認定「一無所有的人才能申請社會救濟」,政府會派員到個案居住地調查是否有同住家人可以支持生計、調查過程會讓鄰居議論紛紛,連房租都付不出來的人可以入住機構、但要跟人用空間並遵守相關規約,如果當事人有房產跟汽車會被強迫賣掉換錢,接受社會救濟者也必須每個月影印存摺影本讓政府檢查、每個月進行資產調查;日本在1950年開始的社會救濟法規,也規範當事人必須接受調查、接受相關單位命令接受指定醫師或牙醫師檢查,如果當事人不願配合,就可以變更、停止或廢除救濟。

「想重新站起來,但手上的錢不被允許增加」,這是日本領取社會救濟者的困境之一。2013年聯合國社會權公約委員會,即建議日本應簡化社會救濟申請程序、確保申請者能受到有尊嚴的對待、設法消除社會救濟所帶來的屈辱。

在佐藤順子看來,日本對經濟困難者協助的制度,不只要跳脫「到府調查」的框架,也應視當事人需求提供住宅、醫療、照護、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審核制度讓有需要的人難以求助、難被承認是真正的「窮人」,或許就如台灣明明深受疫情衝擊、低收入戶人口卻逐漸減少的狀況,這些潛藏於社會的貧窮黑數,也會持續是疫情海嘯後全球必須面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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