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喊金牌給1億 林義傑呼應提5建議:應移除補助限制

2021-07-3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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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馬好手林義傑(見圖)表示,感謝郭台銘對體育人的支持,但體育改革總未受到關注,因此列出5點建議,呼籲成立運動專法及運動發展部。(取自Kevin Lin 林義傑臉書)

超馬好手林義傑(見圖)表示,感謝郭台銘對體育人的支持,但體育改革總未受到關注,因此列出5點建議,呼籲成立運動專法及運動發展部。(取自Kevin Lin 林義傑臉書)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建議,政府應給奧運金牌選手獎金1億元,引起各界討論。對此,超馬好手林義傑表示,感謝郭董對體育人的支持,但體育改革總未受到關注,因此列出5點建議,呼籲成立運動專法及運動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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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傑在臉書表示,最近很多實權者很關注奧運、讚賞運動員的表現,也開始提出很多關心體育運動制度改革的看法,但未曾真的落實改變,「說真的,體改早可以進行,但是,政府真的關心嗎?」

林義傑也列出現行「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選手費用支給要點」,他指出,目前菁英選手進入國家訓練運動中心後,在生活上的補助條款根本不符合現行狀態,相關單位應該要更關注、真實去了解現在「優秀競技選手」生活保障權利。

現行補助對象只有大學生,應將身份限制移除

林義傑以桌球選手林昀儒和合庫為例,目前規定培訓選手大學畢業而未就業者每人核發3萬,且不得與服務單位給予獲補助重目支領,但林義傑質疑,前端、培訓選手不只大學生,可能還有國中生、高中生、研究生,那麼是否在第一項限制範圍之內?如今合庫做出一個非常正確的策略鼓勵簽約運動員,以加薪方式讚許林昀儒,理應未限制範圍之內,那麼應該如何辦理?大學生畢業生、沒有工作的人很「雖」嗎?

林義傑認為,應該要制定明確符合現在運動市場潮流,他也列出5點建議,首先,應將辦法限制條款移除,當選手入選國家隊,不應該壟斷企業或單位留職停薪,倘若留職停薪,國訓中心或協會制度下並沒有運動員保障,那麼留職停薪對於運動員原職場上勞動保護、國民年金是否受侵害?

其次,林義傑認為,應該將身份移除,不應該再用老思維,只有大學生是精英運動員,其實高中、研究生都應包含在內;第三,運動是社會的,別再限制社會投入競技運動,讓選手陷入工作與為國爭光的兩難;第四,加強生活津貼力道;最後,應大膽擴編,補助私人企業來認養運動員,「幹嘛在這邊限制天花板框架?」

陪練員零用金保障過低 沒有勞健保、國民津貼保障

關於生活津貼,林義傑也補充,1986年代,日本優秀運動員投入奧運項目選手,每月營養金是8萬台幣,我國在這部分小於日本30年支領水準,經過這麼久的歲月,真不知道3萬台幣是用什麼水準算出來,給4年才短短60多餘位菁英選手。

另外,林義傑也提到,現行辦法後半段有個零用金(儲訓選手)陪練員身份,每月為新台幣9500元,陪練員身份沒有3萬生活費,適用零用金給與辦法,但所有義務與培訓選手沒有太大不同,這樣的條件未享有勞健保、國民津貼保障,甚至目前比衛生署公布人民最低生活費更低(台北市17,668元),「別忘記,陪練員是無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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